2017年8月江苏省决定赋予江阴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权限,实现“市县同权”,在江阴就集成改革试点。2018年4月17日,无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江阴市县级集成改革试点赋权清单》,本着“全力支持、能放全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将282项由无锡市级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给江阴。
省里明确规定:实现市县同权后,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由设区市行使的职权外。这次试点集成改革,省里给了江阴“尚方宝剑,以此契机,江阴获得更多自主权限——
围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内外资企业登记管辖权限全部下放至江阴,先行探索鼓励类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将环境影响和地质灾害评估权限委托给江阴行使;
围绕进一步集聚高端创新人才,按设区市同等条件授权江阴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率先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试点;
围绕进一步优化要素资源分配,允许江阴在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及土地出让条件的前提下自主微调土地使用方向,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权、继承权、抵押权和担保权。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些创新举措虽分属于各个领域,但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在江阴集成改革的大平台上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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