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绵阳经开区与三台县合作共建绵阳科技城集中区发展区南区的建议
(一)高起点编制合作共建园区规划。把合作共建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南区作为实施“一核两翼、三区协同”发展战略的先行试点和有力抓手,把承接重大工业项目、发展先进制造业作为主攻方向,把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作为奋斗目标,结合我市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环境等条件,立足绵阳科技城产业发展需要,依据“多规合一”要求,高起点编制产业园区发展建设规划,确定发展方向、区域布局和产业定位等。将合作共建园区纳入科技城规划范围,统筹编制合作共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规划、承接平台规划及各片区、板块之间快速通道与基础设施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
(二)加大合作共建园区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经开区、三台县按比例出资组建投资开发公司,推进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和企业创新。同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效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通过资产打包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放大园区开发资金量。探索以政府投入资金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参与园区项目建设运营以及园区优质项目股权投资,实现资本滚动发展。市财政积极争取省财政发行地方专项债用于园区开发建设运营。
(三)加强合作共建园区用地保障力度。调整优化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将园区纳入科技城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用地指标单列计划,予以统筹保障。市政府对园区土地指标实行市级统筹支持,给予重点倾斜,保证园区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落实项目投资强度、产出密度、税收强度刚性指标要求,科学匹配项目用地规模,争取首批安排规划指标不低于5000亩,年度利用指标不低于2000亩。
(四)深化合作共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市政府授权并制定合作共建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及经济管理权限封闭运行改革试点方案。将绵阳市与产业园发展相关的管理权限,依法授权或委托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实施,形成“一门受理、一次办好”行政运行机制。在园区总体规划指导下,由经开区管委会全权负责项目审批准入、土地供应、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及各类投资项目报规报建手续办理等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支持产业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在园区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基础设施配套、土地开发、增值服务等方面自主运营。
(五)全市招引项目向合作共建园区倾斜。把合作共建园区作为绵阳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作为绵阳承接重大产业项目的主阵地,建立绵阳经开区、三台县招商项目信息平台共享交流机制,实现招商资源、渠道和项目信息同步共享,并将园区招商引资纳入市投资促进局重点招商推荐工作统筹,统筹推进市、县(区)两级有序招商。通过以商招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组团招商等多种形式招大引强,重点引进自主创新能力强、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骨干龙头企业,形成“引进一个、带动一批”的聚集效应。建立招商项目“手续代办、进度月报、跟踪服务”制度,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强力推进项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