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国发〔2020〕10号):建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7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长沙片区79.98平方公里(含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1.99平方公里),岳阳片区19.94平方公里(含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7平方公里),郴州片区19.84平方公里(含郴州综合保税区1.06平方公里)。长沙片区重点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突出临空经济,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产业,打造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内陆地区高端现代服务业中心、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和中部地区崛起增长极。
注:长沙片区横跨三个行政区域(芙蓉区、雨花区、长沙县),区域范围涉及1个国家级开发区(长沙经开区)、1个综合保税区(黄花综保区)、3个省级园区(长沙高铁新城、隆平高科技园、长沙临空产业集聚区)、1个市场(长沙高桥大市场)。
2021年1月,经中共湖南省委编委审定,省委编办正式批复设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2021年4月,中共长沙市委编委正式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长沙片区”)有关机构的“三定”规定,明确了相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明确长沙片区管委会由市本级管理,长沙片区临空、会展、雨花管委会由相关区县管理,理顺长沙片区管委会与各功能区块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区县之间的关系。保留了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长沙临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牌。
1.长沙片区临空(区块)管委会
2021年,整合黄花综保区和长沙临空产业集聚区,设立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党工委、管委会,保留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长沙临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牌子。(2019年11月,经市委编办批复,长沙空港城管委会成建制并入临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临空管委会由长沙县管理。
注:有关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黄花综保区沿革别帖整理。
2.长沙片区会展(区块)管委会
具体不详。可能是黄兴会展经济区管委会改革。
会展管委会由长沙县管理。
3.长沙片区雨花(区块)管委会
可能是高桥大市场(出口产品集聚区)。具体待验证。
2021年4月挂牌。
4.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
可能是长沙经开区、高铁新城
未单独建立管委会
5.长沙片区芙蓉区块
可能是隆平高科技园
未单独建立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