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zj.tongbai.gov.cn/mzj/dtxx/tzgg/webinfo/2023/10/1695911093298108.htm桐政〔2023〕73号
桐 柏 县 人 民 政 府关于印发《桐柏县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行政区划变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桐柏县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行政区划变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柏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桐柏县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行政区划变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桐柏县调整城郊乡城关镇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清准街道的批复》(宛政文〔2023〕26号)文件精神,调整城郊乡行政区划,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为确保区划调整后各项工作衔接有序、稳步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高新型城市化水平和质量,实现在治理能力上有新提升、在产业发展上有新支撑、在改善民生上有新提高、在精神面貌上有新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精简机构,提高效能。坚持“精简、统一 、效能”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环境。
(二)严肃纪律,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不新建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的规定,严禁铺张浪费。
(三)依法依规,平稳过渡。涉及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后体制机制理顺的相关工作,要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秩序稳定、社会大局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依据省民政厅和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清淮街道办公地点为原城关镇政府驻地不变;
(二)区划变更后的清淮街道管辖范围为原城关镇管辖的东风桥、淮安街、大同街、西关、东环、西杨、淮庙、银杏花园8个社区和原城郊乡的黄棚、邵庄、周庄、申铺、石家楼、向庄六个行政村。
四、撤镇设街道后的相关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根据省、市批复和县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对调整城郊乡城关镇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后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
(一)关于机构名称和隶属关系的问题
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机构名称和隶属关系按规定程序报经县委编办审批后作如下调整:
中共桐柏县城关镇委员会调整为中共桐柏县清淮街道工作委员会,为中共桐柏县委的派出机关;桐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调整为桐柏县清淮街道办事处,为桐柏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二)变更后的管理体制和权限
撤改挂牌后,原城关镇现有体制保持不变,原管辖区域、人口、行政区划分不变,原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按现状过渡,由清淮街道办事处行使日常管理职权。城郊乡黄棚等6个行政村的各项制度不变,暂由县产业集聚区行使日常管理权限。
(三)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划转工作
区划变更后,原城关镇政府的国有资产全部划转给清淮街道办事处管理,原城关镇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维持不变;产业集聚区负责黄棚等6个行政村的清产核资及债权债务划转工作。
(四)撤村设居的问题
按照《南阳市民政局关于严格规范撤村设居工作推动“村改居”平稳有序进行的指导意见(试行)》(宛民文〔2022〕35号)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本、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稳妥推进的原则,对符合撤村设居条件的行政村,按照工作程序中的相关规定稳妥开展。
(五)机构设置和人员待遇问题
区划变更后,机构编制、人员待遇、各种政策在区划变更期间保持不变。原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按现状过渡,保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不变,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六)关于行政区划变更时限问题
调整城郊乡城关镇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行政区划变更后续工作应于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如情况复杂,可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延长6个月。
五、具体工作
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主动指导城关镇、城郊乡做好撤镇设立街道后续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工作推进有条不紊,业务无缝衔接,切实做到保民生、保稳定、保大局。
(一)机构名称变更
1.完成清淮街道等机构的更名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城关镇)
2.完成清淮街道挂牌。(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城关镇)
3.完成清淮街道领导干部组织任免、变更变动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二)制定三定方案,按三定方案做好人员任免和工作交接
1.完成清淮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
2.完成清淮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村(居)委会、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名称、牌子、公章及城关居民身份证更换工作。(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城关镇、城郊乡、产业集聚区)
3.完成原城关镇、黄棚等六个行政村国有资产、债权债务等事项移交工作。(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城关镇、城郊乡、产业集聚区)
4.完成清淮街道办事处公章刻制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办、县机关事务局)
(三)监督检查与社会稳定
1.严肃纪律,严格监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政治、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宣传等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城关镇、城郊乡、产业集聚区)
2.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状况,妥善处理涉及区划变更的信访、上访和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区划变更工作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城关镇、城郊乡、产业集聚区)
(四)总结上报备案等后续工作
对行政区划变更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向上级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行政区划变更实施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区划变更涉及的档案资料、行政区划图、行政区划代码变更、效果评估等后续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政局、城关镇、城郊乡、产业集聚区)
(五)清淮街道办拆分工作
清淮街道办体量过大,不利于开展有效的市域治理和建设,应提前谋划拆分工作,成立淮安街道办筹备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委编办)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部门较多,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按照街道的标准,执行好相关政策,全力以赴帮助城关镇破除撤镇设立街道中的难题屏障,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及完成时限,积极做好行政区划变更等后续基础性工作,确保撤镇设立街道工作稳妥推进、有序开展。
(二)建立机制,有序推进。要建立撤镇设立街道工作激励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具体落实到人。县政府办督查室要会同相关单位对撤镇撤立街道后续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在撤镇设立街道后续工作期间,新设立的清淮各部门及村民委员会全体干部职工要讲党性、讲团结,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挥霍浪费、挪用资金,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由专人保管,确保有序、平稳过渡,对工作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将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