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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历史沿革]台灣區劃請教:關於日佔期間的台灣區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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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1-08
請教一下,台灣於日佔時期的「州」、「廳」行政上有甚麼區別?(或是純粹是命名時間上的差別?即有些廳合併了就叫州,沒有變動的保留叫廳?)當時台灣的區劃可以與日本國內的區劃類比嗎?即是說,台灣的州大概等於日本的某級行政區劃,或於州一級任職的日本官員大約等於日本的某一級官員之類?



先謝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9 5:48:04编辑过]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1-09

臺灣在日據時代每個時期都有「廳」, 其中除了 1901~1920年間以「廳」為一般行政區外, 其他時候算是「縣」(1901以前) 或「州」(1920 以後) 的平級次等行政區.

至於與日本本土區劃的類比, 「縣」(1901以前) 或「州」(1920 以後) 與本土的「縣」平級, 但「廳」在本土沒有可以類比的單位, 這是個主要給殖民地用的, 唯一的例外是樺太廳, 但那也是到 1943 年才納入本土體系內. 每個殖民地之間的「廳」地位也不同, 像在太平洋托管區的南洋廳等同地方級, 樺太廳則是縣級, 但臺灣的廳則略小.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hqq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1-09
如果是指1920年以後,台灣有五州二廳(後來三廳)的州廳之區別,那實際上沒太大區別,就像中國鄉、鎮或日本町、村之間吧,行政上同一級,但是繁榮程度有差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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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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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1-10

感謝介紹。原來樺太曾被納入本土啊,不說不知。我一直以為它和朝鮮台灣等殖民地沒有區別。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1-12
以下是引用hqq在2005-1-9 19:19:54的发言:
如果是指1920年以後,台灣有五州二廳(後來三廳)的州廳之區別,那實際上沒太大區別,就像中國鄉、鎮或日本町、村之間吧,行政上同一級,但是繁榮程度有差一些


除了繁榮程度外, 州有州會, 雖說並非全部民選, 但至少還有民選席, 廳的廳參議會是完全指派的, 也就是說, 州尚有部分地方自治權, 廳完全無地方自治權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1-14
感謝賜教。現在明白多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6-27
後來看了一下二戰時日軍在東南亞的佔領區行政, 全部劃為州, 再看屬於租借地的關東州, 我懷疑州其實定位就是非日本內地的縣.  順便一提, 當時新加坡跟雅加達則是與州同級的特別市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6-30
引用第1楼vladimir于2005-01-09 16:56发表的  :
臺灣在日據時代每個時期都有「廳」, 其中除了 1901~1920年間以「廳」為一般行政區外, 其他時候算是「縣」(1901以前) 或「州」(1920 以後) 的平級次等行政區.至於與日本本土區劃的類比,  「縣」(1901以前) 或「州」(1920 以後) 與本土的「縣」平級, 但「廳」在本土沒有可以類比的單位, 這是個主要給殖民地用的, 唯一的例外是樺太廳, 但那也是到 1943 年才納入本土體系內. 每個殖民地之間的「廳」地位也不同, 像在太平洋托管區的南洋廳等同地方級, 樺太廳則是縣級, 但臺灣的廳則略小.

補充糾正一下,日本內地(本土)二戰前後一直都有一個廳:北海道廳。在戰後實行地方分權政策以前,日本的行政區劃只有都府縣,沒有「道」。

北海道地方的行政區劃全稱「北海道廳」,行政長官稱「北海道廳長官」,北海道廳統治下的北海道地方不實行選舉制,北海道廳是內務省的派出機構。由此可見,北海道事實相當於本土與殖民地之間。

後來有「樺太廳」,先為外地(殖民地),後歸入內地,與北海道廳共同隸屬「北海地方總監府」。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6-30
引用第3楼香港來的沛于2005-01-10 00:23发表的  :
感謝介紹。原來樺太曾被納入本土啊,不說不知。我一直以為它和朝鮮台灣等殖民地沒有區別。

樺太歸入內地已經是戰時的事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6-30
引用第7楼雅昭于2009-06-30 10:16发表的  :
補充糾正一下,日本內地(本土)二戰前後一直都有一個廳:北海道廳。在戰後實行地方分權政策以前,日本的行政區劃只有都府縣,沒有「道」。
北海道地方的行政區劃全稱「北海道廳」,行政長官稱「北海道廳長官」,北海道廳統治下的北海道地方不實行選舉制,北海道廳是內務省的派出機構。由此可見,北海道事實相當於本土與殖民地之間。

應該說日本內地在東京都成立以前只有 廳府縣, 而這個廳既是北海道廳, 又是警視廳. 樺太南洋這些廳不算內地.
而東京都成立時, 還是依北海道廳來建構的, 而且東京都不只是把東京府跟東京市合併, 警視廳也順理成章地由一個與東京府平行的府縣級地方機關, 變成東京都所屬的一個單位.
就像清朝時同知跟通判地位不同, 但都是 "廳" 一樣, 所以我才說日據臺灣的廳跟日本內地的廳沒有同比性, 因為就算是北海道廳, 也只有 "廳" 那個字一樣, 其他方面都差太多了, 畢竟北海道廳跟南洋廳跟朝鮮臺灣兩總督府, 都算是府縣之上地方一級的單位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7-03
台灣的廳與北海道確實不是不大一致的,不過也不是說沒有可比性,在很多方面日本這些廳還都是有共同性的,比如台灣的廳與北海道廳都係內政行政官廳的派出機構而非自治體,而且還都設有「支廳」。

這樣子比較一下不但有趣味,還能分析出很多細節知識說~XDD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7-06
繁体字一多 眼就花了啊
朝 国-都 城 县 市 集
国 省-直辖市 市 县 镇 村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21-08-31
1945年二战结束前夕,台湾行政区分为5州、3厅,下辖11市、51郡、2支厅。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21-10-28
其实还可以横向比较一下日本殖民朝鲜时的区划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21-10-28
回 halfshine 的帖子
halfshine:其实还可以横向比较一下日本殖民朝鲜时的区划 (2021-10-28 02:47) 

日屬朝鮮從頭到尾都是道制, 因為日韓合邦, 理論上韓國的體制不能改......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21-10-28
日本本来是:道藩制(藩又称国或州,后来废藩改县),明治维新后设立300多个县,经过两次合并仅保留北海道与四十五都府县(冲绳县不含在内);畿内(中央直辖五国)以及山阳道、山阴道、北陆道、东山道、东海道、西海道(四国岛为主)、南海道(九州岛)被合称为五畿七道(加北海道称为五畿八道)。

其实日本的改制拿到中国一个省来举例就是:以湖北省举例,撤销所有地级市,保留恩施州(北海道),但是把恩施州的县整合改设支厅;把其他县进行合并并命名为都(首都所在的县)、府(以城市为主的县)、县(以农业为主的县)


这其实就是省县制理想的省县两级制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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