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名法。
1,以部分或者全部留在该地区境内的山川、河流、湖泊等自然景观的名字命名。
举类说明:吉林省图们市,得名于图们江;湖南省汨罗市,得名于汨罗江。
2,以传说中的、曾经存在的或仍然存在的与该政权有关联的人文景观和旅游胜地命名。
举类说明:山东省蓬莱市,得名于蓬莱阁;北京市宣武区,得名于宣武门。
3,以历史上曾经存在的与该政权有关联的诸侯国命名。
举类说明:河南省息县,湖北省郧县,山东省曹县。
4,以同时并存于该境内的两个自然景观命名。
举类说明:山东省淄博市,淄则淄水、博则博山。
二、定位法(指明该地区具体位置的方法):
1,“源”字类(即某条河流或湖泊的源头)。
举类说明:辽源,辽河之源;济源,济水之源。
2,“东南西北中”类(即位于某山川、河流或湖泊的某个方向)。
举类说明:台北,台湾岛之北;济南,济水之南。
3,“阴阳”类(即位于某山川或河流的南面或北面)。
举类说明:淮阴,淮水之南;衡阳,衡山之南;济阳,济水之北。
4,”上下“类:(即位于某条河流的上下游)。
举类说明:颖上,颖河上游;汶上,汶水上游;上犹,犹江上游。
5,“临”字类:(即濒临某条河流或某座山脉)。
举类说明:临湘,临近湘江;临海,濒临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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