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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个人观点]湖南并县设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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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2-01
设想的依据是我的理念:大县体制;市设于乡级(郡)且同为基层政权。共分为<B>52县</B>。如果用文字说明的话,恐怕大家也看着累;所以我附上一示意图,以便于理解和评论。
面积单位为100平方公里,人口单位为万人。

部分县说明/
长沙县:驻于星沙镇,面积3900平方公里,人口330万,辖星沙郡、长沙市、高塘岭郡等约40。
宝庆县:驻于邵阳市、面积4000平方公里,人口260万,辖邵阳市、昭阳市、坪上郡等40余。
巴陵县:驻于岳阳市,面积6000平方公里,为并县后湖南省“第一县”。
[ 此帖被湖鹰在2010-10-20 17:01重新编辑 ]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0-06-29
既然县设了,那自然县城要定在相对发达的镇比较好吧。老邵阳县和老武冈县,规模那么大,当初分县是对的。要不然,邵阳地区除了邵阳市区和武冈,可能连个像样的镇都拿不出来了,现在至少有那么多县城镇了。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0-06-25
话说隆回县和邵阳县的县城都是邵阳从武冈挖走的,邵阳壮士段碗划出贫困山乡作为隆回县,也不要再挖走人家的相对发达的镇做县城啊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0-06-24
引用第23楼keating于2007-04-11 14:25发表的  :
楼上说的没有错。千叶县的一个5、6万人口的市,雇员也在500人左右。而人口30万以上的柏市,达到2700多人,其中相当部分集中在市民、保健、儿童等部门。
可是中国一个30万人口的县,有2700个编制吗?严重没有的。
像西部山地的凤凰县,人口与柏市差不多,由于凤凰县人口居住分散,所以理应雇用更多的公职人员服务的。但目前凤凰县在职公务员总数也就1600多人,远远少于2700。考虑居住分散等因素的话,可以说,远不及柏市的一半。当然日本的雇员数,是包括教师的。
.......

公职人员其实远不止2000,凤凰可能超过3万,事业单位的人也是公职人员。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0-01-24
隆回和邵阳县都穷。两个合成一个是穷上加穷。而邵东的发展比较好。也算是经济强县吧却又把邵东和邵阳市区,新邵县划成一个县。强上加强,真不知道你这是么划分的,要不就是穷上加穷,要不就是强上加强。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0-01-15
支持合并,湖南的很多地方文化接近却被分家!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04-12
以zansa 的乡镇图为底图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04-12
乱设计一下长株潭地区,假定是"长株潭市"(或者长株潭县、长株潭道)。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04-11
湖南除最西面和最南面外,大多数地方的县,全国平均来看,大县为多。一旦再进行县的合并的话,那更是大的没边了。所以,将部分县级权限下放给乡镇(至少是重点乡镇),非常必要。否则,就县城掌握资源的话,一个100万人口的县太少了。

像宁乡县,东西这么长,这么大,非常需要培育次级中心,如工业比较发达,并且紧邻以后的洛湛铁路火车站的双凫铺镇-横市镇组团。我觉得这个城镇组团,不应该作为宁乡县下面的二级镇,而应该规划为长沙市一级中心下的次级中心。所以应该让双-横组团,获得相当县级的管理权限。而且,应该有更多的地方获得。但是权力多,就意味着应尽的义务也要更多。对某些经济条件不太好的乡镇来说,他们可以放弃取得,仍旧由县市保留,或者也可以选择与别人合并。

对长沙地区来所,我觉得,长沙县除星沙外(星沙取得不取得其实意义不太大,因为县政府就在门口不会不管的),黄花镇、暮云镇、跳马乡理应扩权。至于其它乡镇,如果人口总人口(常住人口)达到6万以上的话,也可以获得。

这样,乡镇合并才是经济的(其实县若合并,也是一样)。

等下我做个图。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7-04-11
引用第23楼keating2007-04-11 14:25发表的:
楼上说的没有错。千叶县的一个5、6万人口的市,雇员也在500人左右。而人口30万以上的柏市,达到2700多人,其中相当部分集中在市民、保健、儿童等部门。
可是中国一个30万人口的县,有2700个编制吗?严重没有的。
像西部山地的凤凰县,人口与柏市差不多,由于凤凰县人口居住分散,所以理应雇用更多的公职人员服务的。但目前凤凰县在职公务员总数也就1600多人,远远少于2700。考虑居住分散等因素的话,可以说,远不及柏市的一半。当然日本的雇员数,是包括教师的。
.......


问题是中国的公务员不仅仅是公务员,还有一批临时工和编制外的。

而且吃饭的比这些多很多。
我本楚狂人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7-04-11
楼上说的没有错。千叶县的一个5、6万人口的市,雇员也在500人左右。而人口30万以上的柏市,达到2700多人,其中相当部分集中在市民、保健、儿童等部门。

可是中国一个30万人口的县,有2700个编制吗?严重没有的。

像西部山地的凤凰县,人口与柏市差不多,由于凤凰县人口居住分散,所以理应雇用更多的公职人员服务的。但目前凤凰县在职公务员总数也就1600多人,远远少于2700。考虑居住分散等因素的话,可以说,远不及柏市的一半。当然日本的雇员数,是包括教师的。

湖南西部,成片都属于需要重点扶助的地区,官员很自然应该更多的,楼上说的没错,公务员再翻一倍都嫌少。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04-11
日本根室市的人口只有3万多,但公共雇员达到700多人,中国3万人口的乡镇,估计能超过此数的也不多吧。中国就是这样,不干人事的地方人是论捆数的,干人事的地方人要拿放大镜照否则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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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集中,根室,(金川)路,阿寒,利尻礼文,这些地方,公务员表面上是多得成灾,其实则老百姓没么文化生活,公务员再翻一倍都嫌少,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04-03
引用第3楼拖拉居士2007-03-18 20:28发表的:
湖鹰的是并县派?
我是稳省并县之省县直辖。

引用第5楼yuwentao2007-03-21 17:44发表的:
稳也要并,不过不是一刀切,定规划派任务来大规模并。而应该一个个来,从最迫切的津市澧县开始,湖南很有需要并的也不过十来对而已。

引用第7楼keating2007-03-23 03:05发表的:
我是主张“省道县,废乡镇,广增市”的。但QQme等主张省县直辖的,把我的“道”看成他的“县”,把我的“县”看成他的“乡”,所以我的主张,也变成了省县直辖。反正大家都主张减少一个层级,这点上是一样的。

好,所以把我看成“省县直辖”主张的话,那我就是“超级并县派”。湖鹰作为所谓的“并县派”,把湖南并成52个县,那我来并的话,就没有那么多了,起码坎一半,并到26个以下。正是因为我并的太厉害,所以,我干脆不使用“县”这个名词,而改用“道”。

既然与湘西无关,大家还是到这里来讨论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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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04-03
引用第2楼曲径通幽2007-03-18 17:07发表的:
呵呵,所以尽管我们都主张省县直辖,但我们没站在一条战壕里! [表情]

各自保留不同意见.做比较时可以这样:把一种选项的好处都列出来,再把缺点都列出,比较;然后拿另一种选项,进行同样的工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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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3-17
支持,有其可行性。但还是有些过火,并的过了。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3-16
道和旅游局的说明
省直管县并不妨碍一些具有类似的历史文化背景、经济联系紧密的县组合在一起成为“道”级社区。道可为省划分的经济协作区及部分特殊机关的管辖区域(假定官方的划分是长沙道、岳阳道、常德道、湘西道、湘中道、邵阳道、衡阳道、郴州道、零陵道),如作为中级法院的司法区、军分区等。再如公安工作应进行必要的集中管理,由省公安厅直接领导各县公安局显然不利于打击犯罪,故需在各道设立公安厅的地方分部。道可能会存在一些适当的地区协调机构、民间合作组织,但绝对不是也不会成为一级行政区。以各道所对应的区域设立军分区,基本上以道为基础设立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一县至少设立一个司法机关,具体数目应事务简繁而定。如图所示,假设湖南分为10个地方文化区(道),共1个警备区+9个军分区,但有11个中级法院:长沙道境内存在着2个---长沙中级法院(辖长沙、宁乡、益阳、浏阳4县,其中长沙县<级市>境内因省城的复杂情况而设立7个初级人民法院)和湘潭中级法院。
总之,地方上的特色区域建立必需的地方协调机构时,应视乎合理性而定,不一定要与行政区界或文化区(道)界保持一致。而群众自治的地区性非政府组织也可轻松些,比如湘潭人民组织了湘潭文化保护会,它包括的是湘潭县和湘乡县(跨长沙道和湘中道),这又有何不可?这跟惠州人协会把深圳籍贯的也算在可入会的对象里是一个道理。
假定:湖南省为更好的保护、利用好省内的旅游资源,建立了必要的地区性的地方旅游局以协调辖区内各县旅游产业的和谐发展。具体在哪里设置应以旅游资源的分布为准;本图中提供了虚拟的设置规划。
[ 此贴被湖鹰在2007-03-16 17:3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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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3-16
引用yuwentao于2007-03-08发表的:
湖鹰同志,刚才小生在论坛上无意中看到你的头像发现有些意思.仔细一看竟是一张区划图。
本人是湘西人,对湖南西部地区比较了解,对你的区划有些意见,希望能够与你讨论一下。
湘西的保靖和花垣历史上曾经是一个区划单位,而且花垣的县城离县界特别近,两县人口都不超过30万,合并在一起确实很合理。.......


引用第1楼湖鹰2007-03-16 15:55发表的:
感谢关注。由于我这只是虚拟的区划图,着重点是图示省直辖县的一种思路,所以对于细致的县界调整不要那么在意。如果确实有县县合并的那一天,你的具体相关建议也许更容易被接受吧。我认为海南那样的建立在小县基础上的省县直辖是非常失败的例子(除了海口、三亚,其它地方基本上都发展不理想),所以我不屑与任何所谓“缩省稳县之省县直辖派”分子为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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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03-16

行政区划的调整如果没有相应的政府体制改革,再好的区划模型也会流于形式。如果能理顺管理体制,裁撤冗杂机构,即使保留现在的三、四级并存格局,也算合理。


本人并不认为需要大规模并县,更反对大肆分省。主张适当增加省级政区,认为湖南省的完整性无需改变。于是就对湖南这么大规模的省的省县直辖进行了一个探索研究。


此设想里,花炮之乡浏阳为参照县。自古勤政者爱民而进取。如今可好,一市不过只管几个县。官僚都这么有空,当然要玩;可玩物丧志啊/


分省派解决了省的管辖幅度,但不要忘记部分县的规模偏小,急需调整。现在市管县体制更会助长县级政区已经偏多的趋势。如果借历史来说县之稳定,也不要忘了那时县制之稳定,而非县界之稳定。若谈历史之好,可见以前许多的县的规模合理。而设想的湖南并县,从很大程度上也只不过是要恢复建国前后的格局,也就是长期稳定的格局。试举例:建国前后到现在50年中,长期保持原界的邵阳县(面积约8000平方公里)分出邵阳市(仅指市区范围,下列地级市同例)、邵东县、新邵县和隆回县而偏安于塘渡口;原长沙县分出长沙市和望城县;原湘潭县分出湘潭市、韶山市、株洲市和株洲县;原衡阳县分出衡阳市和衡南县……


郡 义专音美,应是中国区划通名体系里不可或缺的一个好字,先不论新的郡设于哪一级。我的一个设想就是把现在的乡镇政府归为一类称为郡,赋予自然村、自然镇更大的自主权,郡是较有内部认同感(基本上以现在的乡镇界为准)的村镇之间一种区域协调管理机关,因事简而虚,因事繁而实权。设想中的县管辖的市郡(这样听起来韩国的道只相当于中国的县而韩国本身规模只相当于中国的一个省而已)数目多在40以下。分省派称中国50或80省也不为多,那么这样的县按照分省派的讲法其规模还不够啊。市当然也是基层政权。否则因城大而设县级单位,那么中国许多县还是会象现在这样分的一塌糊涂,而令地级又成必然。


在此方案下,会重回四级老路么?我想,如果说在湖南省100来平方公里(目前省内乡镇大多如此规模)的范围内,在市郡和村镇之间还需要设立一级政府,那除非中国的交通设施基本瘫痪或人类重回铁器时代。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3-06
我的长久规划是合并自然村,再更大意义上的合并乡镇,称为乡或市政府,下辖镇、村,此村就是合并后的自然村。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3-06
差不多 指的就是虎门、龙港这种早该改镇为市的类型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3-06
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5-3-6 16:00:45的发言:
老杜,我设想的镇没有很大啊,而且还属于基层聚落;只有现在的一小部分较发达的镇建立市制。

意思是强镇建市,自然集镇建立镇建制?

南汇 中甸 延庆 宝安 仙女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3-06
把镇弄得这么大,反对。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3-01

大家都知道,我是反对在现行省区不划小的基础上,靠并县来达到"省县直辖"的目的的!

所以,湖鹰的观点,我看了,但不再发表什么意见了!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3-01

日本根室市的人口只有3万多,但公共雇员达到700多人,中国3万人口的乡镇,估计能超过此数的也不多吧。中国就是这样,不干人事的地方人是论捆数的,干人事的地方人要拿放大镜照否则看不见。


呵呵,今天去比较高级的地方政府办事,也是我缺德,为了看看那些政府机构里面的人是如何回答问题的,我连问了7个人路怎么走,结果是5人拿手指(1人指错),2人用嘴努。那用嘴努的,就是属于该论捆卖的,题外话而已,呵呵。


所以咱们还是不争这个东西了吧。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3-01

我所指的“雇员”是包括所有的政府开办的机构的工作员工,也就是包括政府机构、公园、公立学校、医院、社会服务组织、文化场所等等,只要是公办的,统统视为“雇员”。正如楼上所说,很多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就是无所事事。但从大的角度来说,并不是“公共雇员”的人数太多,而是结构严重失调。一方面乡行政机构的权限没有充分施展,所以行政线雇员就没事干,另一方面,公办医院、学校等机构人员大量外流,出现很大的缺口。对于一个地方来说,这都是一体的。如果从“公共雇员”的总数来说,中国地方上并不多,但就是结构严重失调。中国的基础地方本应该做更多的事情,他们离老百姓最近,基础地方上的公立的行政、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科技等系统,扩大他们的权限,增加雇员,其实我是很赞成这个的。现有的地方管理机制当然必须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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