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097阅读
  • 0回复

[黑龙江]伊春市与黑河市建立了两市交界地带森林防火联防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4-25
林城晚报讯(见习记者  田凤娇)18日,我市与黑河市建立了两市交界地带森林防火联防制度。这是记者在市森防指获悉的。
    为了保证国家森林资源安全,通力合作,加强联防,共同做好伊春市与黑河市农林交错地带森林防火工作。18日,在黑河市逊克县财政宾馆培训中心,两市召开了关于建立两市交界地带森林防火联防制度协商会。两市经过协商,制定了交界地带森林防火联防制度。
    该制度包括:
    建立联防指挥部,确定牵头单位,上年度由黑河市牵头,下年度则由伊春市牵头,相互轮换。确定联防会议,每年春秋防期之前,或根据需要在防期中间,由牵头单位组织召开联防工作会议,研究制订联防工作方案、措施,分析林火管理状况,总结林火管理经验教训;
    明确联防区域。黑河市逊克县的宝山、克林、松树沟3个乡的行政辖区,与伊春市的乌伊岭、汤旺河、红星、上甘岭、友好5个林业局及嘉荫县的施业区交错地带为整个联防区域。联防界线以国家行政区域区划或各林业局施业区的边界为准;
    扑救森林火灾原则。“防火有界、扑火无界”,“互防、互救、互援”及“打早、打小、打了”为联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联防区域内任何一方发现火情,都要尽快通知对方及友邻单位,并积极组织扑救,坚持谁距离近、交通方便谁先出击或就近前往支援,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火势。当火灾责任方到达现场时,双方再进行交接。不准相互推诿,不准有火按兵不动,不准贻误扑火战机。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