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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副省级小直辖市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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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8-04

戴司长提出了可以设副省级直辖于中央的直辖市,这个对于防止直辖市攀比有一定的好处。另外,在分省中,设立新省不是很合适的情况下,还可以考虑设立小直辖市。我这里说的小直辖市并不是指历史上的狭域适域直辖市,而是指这个城市的规模不是很大。在分省比较困难的地方,比如江西,一个省偏大,赣南分设新省又太小,不妨可以设立赣州直辖市,辖现赣州、吉安两地。湖南省可以分出衡阳直辖市,辖衡阳、郴州、永州三地。


小直辖市可以让直辖市贬值,这是件好事。


————————————————


如果搞直辖市分省的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8 14:26:11编辑过]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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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8-04
那就等於是省轄行政公署嘛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8-04

我不赞成“副省级小直辖市”,这和副省级城市差不多,只不过副省级城市是由省领导,这里的副省级直辖市由中央领导。

如果觉得成立一个新的省份太小,可以依照以前的苏北,苏南,皖北,皖南成立行署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8-04
按照楼主的观点,陕西可以成立“汉中直辖市”了?[em01]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8-05

陕西解散,成立西安省级直辖市、汉中副省级直辖市、延安副省级直辖市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8-05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8-5 1:21:22的发言:

陕西解散,成立西安省级直辖市、汉中副省级直辖市、延安副省级直辖市


恢复到解放初的“陕南行署”&“陕北行署”!

[em02]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8-05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8-5 1:21:22的发言:

陕西解散,成立西安省级直辖市、汉中副省级直辖市、延安副省级直辖市



我可是有限分省的前提下这么说的。应该如hand的意思。陕西境内设立直辖市,设西安还不如设汉中。分设汉中后,陕西的规模就差不多可以省县直辖了。我的本意可没有让直辖市全面取代省的意思。你这么理解就偏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5 18:21:58编辑过]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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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8-05
不好,简直是倒退!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8-05
倒退?重庆模式本身是没有什么历史渊源的。只是。。。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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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8-05
不失为一种选择
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旧约 创世记》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8-06

既然是比省差一点的区域,那就叫“副省”也可以嘛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8-06
这样操作起来肯定省事多了。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8-07
可以适当考虑。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8-08
这种小直辖市也不小嘛,相当于几个地级市的范围,比现在的几个省级直辖市都大,级别如果只是副省级,可能也不太合理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8-08
又多设立了一级政府!
南徐州牧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8-08
没有,省——副省(小直辖市)——县(区)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08-08
什么大直辖市小直辖市的,举双手不赞成。搞一些副省级小直辖市好象是这些地方暂时难升至省级,而且也好象行政成本小一些,但有何意义?如果要增加一级行政区,最好的办法还是一步到位地分省(因为省会并不要求非特大城市不可),当然也包括适当增加1-3个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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