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822阅读
  • 13回复

[个人区划理念]我的三级行政区划构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19
可分为省级、市县级、区市镇乡级。
例如:
省级 (副省级) 县级  (副县级) 乡镇级      町级(社区、村)
浙江省—宁波市———— 海曙区——————白云町
     |       |————————————鄞江镇——金陆町
      ——————慈溪县—浒山市
                                         |—周巷市
                                         |—————范市镇


       这里宁波市与慈溪县均直属于浙江省,不同的是宁波市为副省级。但省与县仅差一级,即省厅长与县长同级。省辖市下设区(把原先的区降为副县级,如海曙区区长与慈溪县副县长同级,然后分割为较小的区,每区人口在10万左右)和镇(镇的人口在10万以下);县下设副县级市(与区同级)和镇乡。
    应该适当兼并较小的县,如浙江的浦江可并入义乌,而义乌发展到一定程度也可成为省辖市。
    在县内可同时存在多个县辖市。
    地级本可取消,市辖区更应该降级!

    以上情况直辖市除外。

[ 此帖被东海风在2015-06-23 12:06重新编辑 ]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2-12-19
如果浙江省长要召集各地行政一把手开个会,估计会场会很难布置的,因为有副省级的,也县级的,怎么排啊。
另外要是宁波下边的区长要升官到宁波副市长,就一下从副县级升到正局级了,不知算升了几级?宁波市里的各机关呢,算什么级?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2-12-20
你的周巷和范市是怎么回事?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2-12-20
在农村,估计很多人不认识“町”这个字。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2-12-21
周巷和范市是慈溪县下属的,预览时很正常啊。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2-12-21
町,在日本也就是镇的意思啊。
duhuanyu的管理帐号,任何人不得动用。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2-12-21
省级 副省级地级副地级县级副县级处级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XX社区
|———————无锡市——————崇安区———————XX社区
|———————————XX县(并县后的县)—县辖市——XX社区
|—————————————乡镇
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基层级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2-12-22
其实意思差不多。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2-26
町 不要再學小日本了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4-14
所有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副地级市县级市)都为同一级别。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4-14
就是乡级!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4-14
坚决反对套用日本的模式!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4-15
说实话太乱。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4-15
既然要改革,就彻底些

不要沿用那什么什么级别,继续沿用现在的行政级别制度的话,分了省只会增加百姓负担!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一傢子!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