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建于唐各宗景云二年(711)。
“青田”之名,始见于南朝宋郑缉之《永嘉郡记》青 县有草,叶似竹,可染碧。名为竹青,此地所丰,故名青田。(清孙让校集注明:南朝宋时青田未有
至于县名的自来,历代史书中有如下记载。
《北宋太平寰宇记》:“青田县本松阳、括苍二邑之地,景云中析置,因青(田)山以为名。”
清康熙《青田县志》:“青田山,县北一里。旧志:山下有四,产青芝,故名。”
《清史稿·地理志》“青田,府东南百五十里,北青田山,县以此名。”
清光绪《处州府志》“青田山,县北一里,叶法善栖此学道,田产青芝,故名。”
据此,因山下田产责芝而得名“青田山”,县治设在青田山下而命名“青田县”,别名“芝田”。
春秋战国时期,今青田境域属瓯越地。
秦统一六国后,征服欧阳和闽越,置闽中郡,今青田境城在其中。
西汉惠帝三年(前192)五月,瓯越首领驺摇因助汉灭秦有功,封为东海王,都东瓯地,世称东瓯王,辖地包括今温、台、处(丽)地区。始元二年(85),以东瓯地回浦乡建立回浦县。今青田境城在回浦县境内,属会稽郡。
东汉初期,改回浦县为章安县。建安八年(203),分章安县南乡建立松阳县,今青田境域是松阳县的一部分,仍属会稽郡。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分会稽郡东部章安、临海、始平、永宁、松阳、罗阳等六县另设临海郡,今青田境城随属临海郡。
东晋大宁元年(323),分临海郡温桥岭南的永宁、安固、松阳、横阳四县置永嘉郡,包括今温、处(丽)地区,今青田境域随属永嘉郡。
南朝时,今青田境域隶属不变。
隋开皇九年(589)废郡,改永嘉郡为处州,分松阳县东乡建立括苍县,今青田境城为括苍县的一部分。开皇十二年,处州改称括州。大业三年(607),改括州为永嘉郡。唐武德四年(621),复改永嘉郡为括州。
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刺史孔综奏请分括苍县建立青田县,隶属括州。天宝元年(742),改括州为缙云郡。乾元元年(758),复为括州。大历十四年(779),又改括州为处州,青田县隶属处州。
五代、宋,青田县隶属不变。
元时,青田县属江浙行中书省处州路。
明时,青田县属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处州府。
清康熙六年( 1667),浙江省设杭嘉湖、宁绍台、金溜严、温处四道。青田县属温处道处州府。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浙江成立军政府,青田县属处州军政分府。
民国初期,废清代道、府、厅、州制。民国3年(1914),浙江省设钱塘、会稽、金华、瓯海四道,青田县属瓯海道。16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制。21年6月,实行县政督察制,青田县先后属第十一区、第二特区、第九区、第七区、第六区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均驻丽水)。37年5月,青田县划归第五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温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青田县隶属温州专区。1963年5月,改属丽水专区 (1968年11月改丽水地区),迄今未变。
青田建县以来,县境经历三次变迁。
明景泰三年间(1452),巡抚孙原贞以青田地广为由,奏请分本县鸣鹤乡和柔远乡的仙上里、仙下里等地 建立是宁县。青田县由己个部减为18个都。“其广轮之数,不下二百里”(清光绪《青田县志》。
民国37年(1948)7月1日、南田区的南田、西境.三阳、黄坛、岙里5乡和万源乡一一部分划给新建立的文成县。”同年8月1日,永嘉县的温溪、贵岙、黄坦、霞师4个乡和林福、界坑2乡的一部分划归青田县。当时青田县的面积为2779平方公里。
1961年10月,西岙、上横2个公社划给永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