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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我的行政区划调整,请赐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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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2-06
看了一段时间的本论坛,发现大家探讨的主要是两个问题:


1. 首都问题(这次先不探讨)


2. 行政区划调整问题 ,又分为:


(1)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 或者增设直辖市


(2) 县下是否设市



我个人认为现在我国的行政区划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层次过多,省—市(地,州等)—县(市,区)—镇(乡,办事处)共四级。


2. 名称混乱,市有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当然还有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较大的市,副地级市等)。这一点别说外国人,除了各位区划爱好着以外就是中国人也弄不明白 。


所以我认为:


1. 层次调整为三级:省—县—乡


省下辖30个左右的县,市,一个级别(当然也可以称呼为“州,地区”等),省会及够条件的可设市(适域市,取消其他级别的市)。


县下辖30个左右的乡,镇,一个级别,县驻地及够条件的设镇。


市下辖30各左右的区,(与乡,镇同级)省掉办事处。


这样就不必缩省了,我认为省不宜调整。一是老百姓已经习惯了,二是变成50个左右的省就又增加了20个省级领导班子。


2. 名称混乱问题也得到解决,市只能是一个级别得称谓,直辖市已经有“直辖”二字就不用该名了。另外也满足了县下设市的观点,当然不能叫市只能叫镇。



当然以现在的趋势是“地改市”,也可以变为:省—市—县


省下辖30个左右的市(广域市)其实叫什麽不重要。举个例子重庆市叫市它就盘剥下面的县建设渝中区了?叫重庆县就不盘剥下面建设渝中市(区)了?


市下辖30个左右的县,区(市府驻地叫区,县达到一定规模就改称区)。


说白了就是做实一级(地市)省掉一级(乡镇,办事处)。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2-06

“二是变成50个左右的省就又增加了20个省级领导班子。”

省级领导班子是增加了,但人员不会增加,只要把撤销的地级领导干部按职级安排到新建省份的省级机关中,再适当调配省级领导干部即可。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2-06
行政区划的问题,一个是层级问题,另一个是市制问题。层级问题没啥好多讨论的,关键是市制问题。楼主的眼里只有层级问题,说明你对区划的本质还看得不够全。另外你的第一个方案是适域市,而第二个方案却完全颠倒过来,本身逻辑上就及其矛盾,请解释一下吧。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2-07
第一个方案是希望如此,第二个方案是当前的形式,当然我希望是适域市,但是政府官员会听我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2-07

既然不合你意,你可以不发声了,没必要去附和吧?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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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2-10
大家讨论任何事情,都要面对事实不能空想。事实是县改市,地该市。全国中东部省份,除了民族自治州以外,可能就剩下一个大兴安岭地区了。如果每个省真是设立30个左右的市,他虽然仍然是广域市,但是比现在真实存在的地级市小多了。这样即达到了减少层级的目的,又缩小了市的面积,又符合了当前的形势,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3-21

“二是变成50个左右的省就又增加了20个省级领导班子。”


省级领导班子是增加了,但人员不会增加,只要把撤销的地级领导干部按职级安排到新建省份的省级机关中,再适当调配省级领导干部即可。



那些官员可该乐坏了,开个玩笑。


我个人反对缩省并县,除了以上所述观点。缩省并县,即要调整省界,又要调整县界;而且目前又在缩并乡镇,调整过大。而以我所述观点,在缩并乡镇的基础上,调整一下县市界就可以了。再说缩省并县,也是希望一个省下辖30多个县市,达到省县直辖的目的。可是这样不是凭空又多出了20个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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