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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附郭县进不进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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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2-25

"附郭"从字面上看是"靠在城墙"的意思,因此应该说是不进城的


但是,绍兴有这样一个轶事:


话说不知道是越州时期还是绍兴府时期,山阴/会稽同城而治,以河为界.一日一外乡人死于界河,两县都推脱不肯安葬,乡人一时气愤,竟公卖界河,惊动两县父母官,外乡人终得安葬.


看了上面的故事,就是不知道这界河是否在城中,如是那么就说明两县都进入了城中,那么知府/知州不成了现在的专员?但历史上知府/知州似乎没有那么弱势啊.


请坛友帮忙解答.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2-25
府本来就是专区嘛,府不像地级市有自己的地盘,但府是一级政府,所以知府比专员有实权啊
我本楚狂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2-26

确实值得讨论的题目,“府本来就是专区”?“府不像地级市有自己的地盘”————难道真的需要“外乡人死于界河,两县都推脱不肯安葬,乡人一时气愤,竟公卖界河”来判明???!!!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2-26
府的地盘不就是所辖各县的总地盘吗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2-26
我觉得六安的情况很像,如果2个区改为县的话。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2-26
府是一级政府,所以知府比专员有实权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2-26

会稽、山阴两县边界,南北数百里,而绍兴地方河道众多,其中承担“界河”职能的恐怕也不只一处。所以这要判断该外乡人,是死在城内,还是死在乡区,不太好办吧。

我倒关心的是,当时的绍兴普通民众,竟然可以为一倒毙的外乡人,竟采用“公卖界河”来向当地政府施压,此举值得褒扬。此事虽无法求证,所谓无风不起浪,断定历史上必有类似行为出现。这都是民众义举啊。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2-26
在元朝,似乎府路有自己的领地!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02-26
我小时候看过一本书,徐文长的故事,把这个故事和他联系起来了,就是他起头要卖官河。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6-02-27

首先,附廓的意思理解错误。附不是靠的意思,而是依附于的意思。附廓就是“依附在府城城墙内”的意思。其实随便翻翻论坛内的几张古地图,就大致能理解附廓了。

山阴会稽二县同城而治没错,但县不表示县城,也表示县域,二县县域的边界恐怕不止不条界河。

就算界河在城内,也不必先要知府出面;因为知府不是“亲民官”,不必直接承担一般的民事事件,而知县才是“亲民官”,直接负责大小民事事件。

以楼主案例来说,由于知县是亲民官,并同时承担初级法官的责职。所以死人事件首先就是找知县,当知县不能解决时,才会找知府,但如果找上知府,知府会有两种处理方案,一是找下面的理由推脱,皮球踢回县里;二是解决问题,两个知县全部记过。卖界河者在不能确认知府会不会踢皮球的情况,当然可以采用第三种方案来解决问题。

至于知府的踢皮球方法,无过于二县界线未定,要向上级请示,等请示到省里再批下来,这死者估计会变骷髅了。在明初,府与二县同城的城内,二县基本是没有具体勘界的,因为元代在这些城里设有民事管理机构——录事司,但在明代全部撤消,分别划由二县管辖,反而导致城内界线不明。像长沙府,长沙善化二县开始也是界线不明,当一个人死在大致界线上时,二县扯皮,被告到府里,府里想办法解决问题后,才会同两个知县划明了界线。到明末时,基本上所有的二县同城的界线都已明确。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6-02-27
要说古代的地方主官都算是专员,基本上都是由中央政府或中央政府委任的封疆大吏任命的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6-02-27
楼主,古代的府城都同时是县城呀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6-02-28
只能说是大多数,我就见过不在县城的,只是在县域.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6-02-28

府城不一定是县城。

如广东惠州府,当时首县就在府城东十里,有独立的县城,因此不能算附郭县。不过现在都是惠州市城区了。

如广西思恩府,最后的府城迁到武缘县的止戈里,因此把止戈里和另外一里直接划归府管辖。

如贵州铜仁、思南二府,原来都有附廓,后来为了镇抚苗民,把两个附郭县都迁到县外,并和府划界为治,从而使府没有了首县,并且直接管辖一个相当于县的区域,一般称为府本辖。

如奉天奉天、锦州二府,原来都有附廓,清末为了方便事权,把两个附郭县都撤消并入府,该区域也直接由府管辖。

没有首县,并拥有府本辖的还有直隶承德、朝阳二府;贵州石阡、思州、兴义、大定四府;以及清末在东三省所有的府,新疆除迪化、伊犁之外所有的府。

有意思的是贵州的贵阳、安顺、镇远、黎平、都匀五府,都有一个附郭县,但附郭县不管县城及周边区域,县城及周边区域直接由府管辖。颇有点像现在的市县同城。

在清代,拥有府本辖的知府也算“亲民官”,他们的职责和没有府本辖的知府有一点不同,而且处罚也不同。如一般知府降三级的处罚,他们只降一级。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6-02-28
你说的府和现在地级市简直是一个摸子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6-03-01
以下是引用之江云梦在2006-2-28 23:32:46的发言:
你说的府和现在地级市简直是一个摸子


所以说,中国目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地级市,只有府和州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6-03-02

“所以说,中国目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地级市,只有府和州 ”


那些只有市辖区没有辖县的地级市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 17:31:17编辑过]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6-03-02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6-3-1 13:02:56的发言:

所以说,中国目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地级市,只有府和州


那要看你怎么理解现在的地级市这个概念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6-03-03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6-3-1 13:02:56的发言:
所以说,中国目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地级市,只有府和州以下是引用喜之郎11在2006-3-2 16:45:50的发言:
那要看你怎么理解现在的地级市这个概念

那么就请你说说应该怎么理解现在的地级市这个概念吧。所谓的地级市,因为是地级,就要管县级的市和县,如按此逻辑,司局级的学校就可以管辖处级的教育局了:**大学(司局级)——教育局(处级)——一般学校,这要的隶属关系老兄认为正常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大学。也请老兄解释一下地级市辖县与府州辖县的区别。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6-03-03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6-3-3 12:30:51的发言:

那么就请你说说应该怎么理解现在的地级市这个概念吧。所谓的地级市,因为是地级,就要管县级的市和县,如按此逻辑,司局级的学校就可以管辖处级的教育局了:**大学(司局级)——教育局(处级)——一般学校,这要的隶属关系老兄认为正常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大学。也请老兄解释一下地级市辖县与府州辖县的区别。


我认为现行的地级市应正名为"地区市",只有不管县的如武汉等才能叫地级市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6-03-04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6-3-3 12:30:51的发言:

那么就请你说说应该怎么理解现在的地级市这个概念吧。所谓的地级市,因为是地级,就要管县级的市和县,如按此逻辑,司局级的学校就可以管辖处级的教育局了:**大学(司局级)——教育局(处级)——一般学校,这要的隶属关系老兄认为正常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大学。也请老兄解释一下地级市辖县与府州辖县的区别。


我国现在的地级市本来就是个地域的概念,你说怎么理解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6-03-04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6-3-3 12:30:51的发言:

那么就请你说说应该怎么理解现在的地级市这个概念吧。所谓的地级市,因为是地级,就要管县级的市和县,如按此逻辑,司局级的学校就可以管辖处级的教育局了:**大学(司局级)——教育局(处级)——一般学校,这要的隶属关系老兄认为正常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大学。也请老兄解释一下地级市辖县与府州辖县的区别。


蔡元培先生的大学院.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6-03-04
以下是引用喜之郎11在2006-3-4 8:24:45的发言:
>

我国现在的地级市本来就是个地域的概念,你说怎么理解



既然“本来就是个地域的概念”,那就称作府州好了,还非要称其为“地级市”干什么?地区才是地域的概念;而市,不管是直辖市,地级市,还是县级市,都应该是城市型建制。请老兄不要忘记市制的本意是关于城市的建制,而不是关于地域的建制,相对于市制,郡县制,包括省、府州、县才是地域概念的建制。看事物要看本质,行政区划问题也是如此,并不是说一个地方叫**市那就是市制了,而是要看这个建制是地域型的还是城市型的来区分。说得更确切些,市制应该是关于都城、省城、府城、县城和其他较大集镇的建制——如果它们达到了设市的条件,而不是府和县本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清楚的界定什么是府,什么是市。目前,我们的地区和地级市可以互换,县级市和县也可以互换,说明我们的两种建制概念搞混淆了,两种建制实际上是一种建制——都是地域型建制,而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型建制还没有在中国建立起来。
再用之前的那个比喻,一个管辖了一大批处级的教育局及其所属的更大批的一般学校的司局级大学,还是什么大学呀,那不成了大杂烩了么。如果以管辖了大批教育局和中小学的大学来称谓,势必会出现一个11岁的少年是**大学——**教育局——**小学4年级的学生,简称这个小学生是**大学4年级的学生。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正好与此类似,***是**市(地级市)——**县——**镇的农民,而且多数时候是说他是**市人。而实际此人就是**村的农民,与前面**地级市几乎无直接关系。试问老兄,相对于“地级市本来就是个地域的概念”,那么“司局级大学本来就是个教育局的概念”了,一个命题要经得起推敲,要注意内在的逻辑性哦。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6-03-04

大凤阳府

现在是个县!

呵呵,旁边的蚌埠倒成了地级市了

但管不了凤阳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6-03-04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6-3-4 12:31: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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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本来就是个地域的概念”,那就称作府州好了,还非要称其为“地级市”干什么?地区才是地域的概念;而市,不管是直辖市,地级市,还是县级市,都应该是城市型建制。请老兄不要忘记市制的本意是关于城市的建制,而不是关于地域的建制,相对于市制,郡县制,包括省、府州、县才是地域概念的建制。看事物要看本质,行政区划问题也是如此,并不是说一个地方叫**市那就是市制了,而是要看这个建制是地域型的还是城市型的来区分。说得更确切些,市制应该是关于都城、省城、府城、县城和其他较大集镇的建制——如果它们达到了设市的条件,而不是府和县本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清楚的界定什么是府,什么是市。目前,我们的地区和地级市可以互换,县级市和县也可以互换,说明我们的两种建制概念搞混淆了,两种建制实际上是一种建制——都是地域型建制,而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型建制还没有在中国建立起来。
再用之前的那个比喻,一个管辖了一大批处级的教育局及其所属的更大批的一般学校的司局级大学,还是什么大学呀,那不成了大杂烩了么。如果以管辖了大批教育局和中小学的大学来称谓,势必会出现一个11岁的少年是**大学——**教育局——**小学4年级的学生,简称这个小学生是**大学4年级的学生。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正好与此类似,***是**市(地级市)——**县——**镇的农民,而且多数时候是说他是**市人。而实际此人就是**村的农民,与前面**地级市几乎无直接关系。试问老兄,相对于“地级市本来就是个地域的概念”,那么“司局级大学本来就是个教育局的概念”了,一个命题要经得起推敲,要注意内在的逻辑性哦。

余先生的话实在有太多错误观点

首先是地区和地级市是不可以互换的,前者为派出机构,不存在地区政府,后者是实级政府,其机构设立有极大不同

其次是县与县级市是不可以互换,县级市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成为上等县,其机构设立和权限和一般的县有级大不同,具有原来一些地级市的职权.此外还有一些县级市是属于特殊情况,如兵团城市等

再次,大学院制在浙江省和江苏省实行过,分别是第三中山大学院区(浙江大学)和中央大学院区,由大学院承担当地教育厅的职能,你所说的那个荒唐的简称是一派胡言,按隶属关系:浙江省教育厅-宁波大学-附属小学-二年级-四班这样的我们最多简称为"宁大附小二(四)班".什么教育局和教育厅是不可能参与简称的

余先生,在市作为一个行政层次的情况下,很显然市也是要分等级的,因为一贯以来地府州级的存在,市在这一层次存在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于部分广域程度不大的如武汉这样的市,命名为地级市有何不妥?对于实在广得过分的我觉得还是应该改称"地区市",甚至直接改成"府""州"

当然市也可以不作为一个行政层次,那样市就不能有级别了,大北京和小丽江都是作为一个自治单位存在,在聚落意义上是平等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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