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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本人认为,应实行省—地—县三级行政区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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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3-14

本人认为,应实行省—地—县三级行政区划,乡镇改为基层自治组织


地级区划基本不变,缩小县市规模,平均每个老县变为3个新县。


扩大地方自治,避免省刮地市,地市刮县。


统一各省的财税体系,对经济落后的省份进行适当补助,但应避免出现湖南第二强城市岳阳吃国家财政补贴的丑恶现象。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3-14

长远看,什么地方层级都是自治的。自治不表示没有这个层级了。你搞了半天等于没搞。


县划小不是关键问题,而是你所谓的地的驻地城市如何和其他城市的层级平等。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3-14
象江西赣州这种管理18个县的地级,如果再多,那就得60个,怎么解决?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3-15

我明白楼主的意思,可能跟我的差不多。楼主说让乡镇改为“基层自治组织”,就是说让乡变成村,因为现在村是所谓的“基层自治组织”。这样,实际上是留乡的名字,留村的实质。因此就少了一级。

然后上面的县,被楼主调整后,就成了县与乡之间的基层政权,而目前的所谓基层政权是“乡镇”。所以是留县 的名,但职能是统合县乡两级。表达方式不同,我更喜欢叫,叫“并小乡,设大县”(这个大县,是相对于乡而言,是说把现在的乡合并扩大为一个县,与现在的县比较,当然规模就小了,是小县)。这是套用商鞅变法的台词。

因为楼主提到了“扩大地方自治”。

所以楼主所指的乡村基层自治组织,其实是区域性群众组织

而1变3后的“县”是基层政权,这是现在的行政体制下的词汇叫“基层政权”。等地方自治引入后,那才是真正的“基础地方自治政府”。

我想,楼主的意思,更详细的来说,应该是如此解释的吧。如果那样的话,跟我的设想真是太一致了。

然后来回楼上的拖拉居士,假如这样操作的话,赣州地区会怎么样。我告诉你是这样的——

一个广域的“赣州”(保持现在的地级机构不变,但业务职能要调整)。然后这个赣州下面目前的18县几百个乡镇,进行重组,合并为五六十个县。比如:

赣州市区:仍设立赣州市,考虑到人口密集,达50万,可以根据地理设立2-3个派出机构,如水南水北
大余县的新城镇、池江镇、樟斗镇等合并,设立一个县,比如叫“章阳县”(暂名,下同)
上犹县西部的营前镇和各乡,合并设立“营前镇”
全南县南部的桃江流域仍设“全南县”,北部黄田江流域分设“黄田县”
宁都县北部洛口镇周围设立“洛口县”,西北部黄陂镇周围设立“宝华县”
于都县银坑镇周围,设立“银山县”
会昌县南部,考虑设立“门岭县”
赣县南部各镇,在赣州市以南的,合并设立“城南县”
南康市北部麻双河横市镇一带,合并设立“麻双县”
中部唐江镇周围各乡镇,合并设立“唐江市”(这个地方我看设立市可以接受)
……
其他地方我也一下说不好。

拖拉居士是不是就是赣南的客家,我目前正无聊到想把几个省,按照我这个思路,进行县市重组,江西省在我的规划之列,初步设想江西省划分为300-400个县市“基础地方自治体”,取代目前的县市和乡镇两级地方政府。

所以不明白的地方,还要麻烦你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3-15
鄉鎮街道應該作爲最基層的自治組織。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居民小區)只能作爲鄉鎮對居民、土地的分組而已,不能作爲正式政區,最多可以有少数几个乡镇派出的少数几个分管人员而已。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3-15
中国由于人口众多,按照西方模式实行两极行政区划不可行,可实行三级制,省(直辖市)、州(省辖市)、县(县级市),村、镇自治。中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按照西方的两级制不可行,实行三级相对符合国情。改革思路:在城市化的现实基础上,进行缩省、析地、拆县、撤乡,村镇自治。




缩省:省级人口太多,地域太广,现有省级个数又不很多,在此情况下,将人口多的省,如:河南、山东、湖南、河北、广东、安徽、四川等,地域广的省区,如黑龙江、新疆、内蒙等,分拆缩小,具体见本人发布的中国区划改革终级目标48省(自治省、直辖市)图。




析地:析地级市连续建成区(50万人口以上)设省辖市,分区,其余部分设州,为二级区划名称,解决现在市制混乱,地名混乱的严重问题。




拆县:分拆县域内县城,经济发达镇,以级原整县改市的县级市的建成区(人口在5万以上,50万以下)设新的县级市,其余部分设县,改变现在县级行政中市非城,城(非驻地镇)非市的现象,解决中国现有城市数量少,承载城镇化需求能力小的矛盾。




撤乡,村镇自治:拆县设市后,县变小,真正实行村镇居民自治,选举自己的居委会村长、镇长,实施民主管理,乡级行政已无意义,撤除,还有原镇级,将建成的镇区独立设镇,其余村析出。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6 13:39:52编辑过]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3-15
支持,这样每级政府各司其职,分工合理。省下较大的市考虑独立设市,例如浙江的杭州、宁波、温州等,这几个市的市区外设州。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3-15
以下是引用vcishone在2006-3-15 16:08:49的发言:
中国由于人口众多,按照西方模式实行两极行政区划不可行,可实行三级制,省(直辖市)、州(省辖市)、县(县级市),村、镇自治。

县级市本来就是省辖市,照你的解释,反而降了一级。

西方两级是什么?广域地方自治团体和市镇村基础地方自治团体。你说的中国的那个都是四级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03-16

回keating:

本人的方案其实也差不多,我维持江西省不变,在省下分28个县,县下有580个乡、郭、区。乡是对农村地区而言,郭是指部分城市化的地区,区是完全城市化的地区。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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