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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政区设置已突破宪法,那就修改宪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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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1-29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1-30
原来本意并非要修改宪法使地级市管县合法哟。是说不应该突破先行宪法哟。这我同意,惟独不同意修宪使市管县合法。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1-30
现实已经突破,那就应该先定违法,再议是否修宪。

修宪很好玩啊?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1-30
在中国,宪法就是服务型的,宪法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与事俱进 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1-30
是啊,在我国,打着“与时俱进”的幌子,就可以把宪法像捏泥巴一样了。
落木千山天远大,澄江一道月分明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1-31
引用第9楼brillt2007-01-30 22:56发表的:
是啊,在我国,打着“与时俱进”的幌子,就可以把宪法像捏泥巴一样了。

这样说有人会不高兴的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1-31
不高兴,这么他一个国家,有的是他不高兴的时候,如果这么点话就不高兴,那也太小瞧我们今上了。呵呵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2-01
法律不溯及既往,就算将来修宪,也不能抹杀现在违宪的事实。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2-01
违宪,又怎么了?这个宪法它合法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2-01
宪法合法么?
这一前提只好承认
不然没法继续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2-01
修宪的次数已经够多了,还要修???
好多国家都是一直不修宪的,是不是这也是“中国国情”?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2-02
政区设置已突破宪法,那就修改宪法,我同意这个看法.宪法就没有规定有"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2-02
那现在还有什么特区、林区,都没有在宪法中写明,是不是宪法也要改一改?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2-10
看看今年两会有什么动作!!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2-10
宪法要是不合法,那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合法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2-11
引用第16楼毛小美2007-02-02 08:26发表的:
政区设置已突破宪法,那就修改宪法,我同意这个看法.宪法就没有规定有"地级市"

这本来就要分情况看的,找你的理解,岂不是只要有和法律不符的,就修改法律?那要法律还要啥用啊?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2-11
确实,法律没有文件重要!
黑头文件(法律)不如红头文件(文件),红头文件不如无头文件(领导批示),无头文件不如口头文件(领导的话).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2-11
最恶的政府也比无政府状态好,这是近代社会挈约论的创始人霍布斯的名言,虽然个人不完全同意这种说法,但是对纠正一些人误入歧途还是有用处的
我想问题主要在于,一个经常修改的宪法是否能起到权威的作用,如果不能,究竟怎样维护某种制度性的尊严,是一次退够,还是什么限制都不设?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不禁止即合法(注意是一般),所以除了是宪法明文被禁止的,我想不应该受到限制。不知道这种见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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