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城市分类有几种,如等级分类:省级、副省级、地级、县级。还有规模分类如特大城市、大城市等。
我个人主张各城市级别上一律平等,取消直辖市,撤掉地级市。所有的市都属于同一级别,即省与乡镇之间的一个行政单位,与县相当。具体操作见本人相关帖子。
城市无高低贵贱,但确有大小、贫富、影响力不同等区别。记得国际上有个花园城市的评选,我觉得可以学习它的城市分类。它根据城市行政区域内总居住人口数(含常住与暂人口)进行分类: A类.2万人口以内城区 B类.2万-7.5万人口城区 C类.7.5万-20万人口城区 D类.20万-75万人口城区 E类.75万人口以上城区。我国城市获奖情况:
2004年B类第一:杭州千岛湖
2004年D类第二:江苏常熟
2003年D类第一:泉州
2003年D类第二:河南濮阳
2003年E类第三:苏州
2002年E类第一:厦门
2002年E类第二:杭州
我们也可以采用类似标准,如
城区人口>=400万,甲类城市(特大城市)
城区人口>=100万,乙类城市(大城市)
城区人口>=20万,丙类城市(中等城市)
城区人口<20万,丁类城市(小城市)
关于特大城市、大城市等名词使用已久,我在这里想重新归纳一下,并非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