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实际是历史上的府的继承,下面管辖各区/县/县级市,区划等级为地级,行政等级有副省级和地级
县/县级市/区三者都是地级市的下属,但是区的权限最小,所以一般市辖区看作是地级市的直辖地盘,县的权限次之,而由郊县改成的郊区权限则位于上述两者之间.县与区的区划和行政级别都是县级
县级市权限为县/区/县级市三者中最高,其中省直辖的县级市权限最高,接近于地级市,地区和自治州驻地和老驻地的县级市权限次之,非驻地和地级市管辖的县级市权限最小,但是高于县和区.县级市区划等级为县级,行政等级有副地级和县级两种
在行政体系上,除自治州管辖的县级市外所有的县级市都是名义上直辖于省,但是实际上大部分县级市都是委托于地级市管理
权限比较:自治州>地级市>县级市>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