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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恢复二元,增县撤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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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7-26
我的思路,恢复70年代末期市管县之前的地区(专区)、地级市二元体制。除了特大城市,其他地级市都应改为县级市,由地区管理。特大城市与地区平级,直属省领导,辖域范围也应小于地区。

所不同的是,在二元体制基础上,增加县或县级市的数量,撤销乡镇一级。

人口多、经济强的乡镇,可以合并周边乡镇,独立为一个县。县级人口规模,在人口密集地区,如江苏,不宜少于30万;在人口适中地区,如东北,不宜少于15万;人口稀少地区,不宜少于5万。

省(直辖市,自治省)——地区(地级市、自治州)——县(县级市,自治县)——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7-27
拆分和合并县牵扯到一个县内人们的文化认同问题,不宜力度太大,当适度调整!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7-28
小省小县,撤地撤乡。是最理想的模式。

但应该分布实施,自下而上。从撤销乡镇、增加县开始,比较容易实施。

分省、撤地应该放在第二步。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7-29
现在区划很不规范,不符合宪法的规定,乱!层级乱,管辖乱,屏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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