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重庆市政府目前正致力于该市的行政体系改革,将“行政重心下沉”至区县政府,扩充区县政府的权力。
大范围扩权
重庆市政府近日召开的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区县扩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决定(草案)》(下称《草案》),该《草案》将83项行政权项下放到该市大部分区县。
重庆市法制办综合协调处处长谢建军11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去年重庆市政府开展了以市级联动、区县扩权和乡镇转型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管理创新“三级改革试点”工作,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实施区县扩权改革。
重庆市政府去年对重庆市万州区等6大区域性中心城市进行扩权试点,下放了92项行政权项;其次对全市所有区县下放了89项行政权项。今年的这次区县扩权则是将原来给予的6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92项行政权项中的80项,扩大赋予给除重庆市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
本次下放的这些权力包括重点建制镇(含工业点)总体规划审批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行政确认权、出租汽车新增运力指标审批权等17项行政权项,扩大赋予给除主城九区以外的31个区县(自治县)政府或其有关部门行使。
“一削一放”
谢建军说,重庆市近两年来为区县政府扩权的背后主线是“增强区县政府统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下放的权力可分为四类,分别是人事编制权,税费征收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审批权。后三项权力分别可以对区县政府提升并增强财力,加强监管力度,强化招商引资能力起到重要作用。
区县要扩权,就意味着市级机关及部门得放权。谢建军说,重庆作为直辖市,没有“地市级”政府这一中间层,优势是行政层级少、办事环节少。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本属于地市级的行政权力,逐步向上位集中,大事小事都在市级部门办理,而不是向基层下沉。重庆市实施的区县扩权,就是将逐步上收的地市一级权力逐步下放,实现优于一般省区的运行成本和办事效率。
市级机关权力过度集中,管理具体事情去了,因此在确权时,重庆市为市级机关的定位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统筹协调、提供服务,而区县政府是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从而完成权力归位。
“三法宝”削权
重庆市在兑现放权给区县时还规定了“三法宝”,一是通过政府令,从行政及法律角度来保障放权不打折扣,二是通过明确的文件详细划分权力范围,三是签署放权合同。
该市于2006年通过发布市政府200号令、201号令和202号令,以地方政府最高级别的文件形式来为放权提供法律支持,谁不执行就是违令违法。
“市政府200号令多达52页,其中有41页的附件内容,这些附件内容详细列出了放权名称、原行政主体、现界定主体、主要依据以及明确的权限范围等5项,”谢建军说,“可以说市政府的文件从来没这么长过。”
针对第三点,由放权方与接权方签署合同。谢建军说,有这些东西做保障,目前还没有哪个市级部门不放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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