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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有必要建立统一的、规范的城乡基层区域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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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16


关于城乡基层区域管理,有两个层面,一是乡镇和街道,二是村和社区。对村和社区,我们国家一直致力于推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而对于乡镇和街道,在管理上不是很统一,不是很规范。

我认为,城乡基层区域管理的重点,应该是乡镇和街道。从法律的意义上讲,对乡镇的管理,见之于《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乡镇是一级独立的行政区域。而对街道的管理,法律上的依据仍然是建国初制定的《城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已经大大落后于当前的形势。

从农村工作来看,对乡镇管理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十分必要。可以考虑对乡镇和街道,建立统一的、规范的基层管理体制。

按我的理解,城乡基层区域,就是指我国县(市、区)一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即乡、民族乡、镇、街道辖区。

从现实及发展的角度看,有必要在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乡、民族乡、镇、街区),均设立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并统一机构名称。具体是:1、撤销乡镇政府,设立乡(镇)公所,或者是乡(镇)行政署。2、如果实行乡镇行署制,则将街道办事处改建为街区行政署。

统一和规范城乡基层区域的行政机构设置,是城乡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同时,有必要研究和制定《城乡基层区域管理法》,将城乡基层管理尽快纳入法制轨道。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3-02-17
我看这里的网友都不太重视基层的区划改革。呵呵。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3-02-18
批评的是!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3-02-19
基层是基础,没有基础,哪有上层建筑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2-25

确实应该关注基层区划。

但考虑基层区划时,似不宜将城乡分开。毕竟,城乡二元化是我国社会的一大弊病,要想办法除去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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