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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我认为应该以撤省,实地,撤县,并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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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2-26
全国共设336个地级行政区划(不含直辖市的区,重庆的万州、涪陵、黔江恢复地级)和4个直辖市。

每个地级机构选举一位民意代表,重庆直辖市2名民意代表,天津3名,北京、上海各4名

共349席。

地区之上,我党可设置党的专门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大区制。但权力小许多,仅监督军队,协调区域发展,干部管理等。大区中心可设在有潜力的中等城市,促进其发展。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2-26
我一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才是真正的“议员”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2-28
留省,撤地,并县,并镇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2-28
        无论怎么改,省和县是必留的,哪怕给县套了个“市”的夹克,戴了顶“地级或副地级'的帽子,他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县”。省必须留,地市和县都留,只不过地不管县就是了,都归省直辖,自然减少了地级的这一个管理层级,戴帽的、穿夹克的和既不穿夹克也不戴帽的县都向省里负责就是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2-29
我的意见在我的签名栏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2-29
县一级是最必要的,我认为应该撤地,而不是撤县。
支持缩省,支持设广南省,支持省直管县,支持设镇级市。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3-02
第一层次太多,管不过来,削弱中央权威,地方作大的可能性加剧。如俄罗斯,89个一级行政区,为了阻止分裂倾向,又设7个联邦区(类似我国50年代的大区),现也进行一级行政区的合并,缩到81了。
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大区制,又增加层次,不可取.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3-02
引用第6楼suzhou于2008-03-02 06:33发表的  :
县级严重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已经老化

      那么,地市级和其他各级的监督制约机制呢?
      监督制约机制是否老化并不取决于行政区划,而在于机制本身.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发挥的效应.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3-02
引用第5楼南海听潮于2008-02-29 11:29发表的  :
县一级是最必要的,我认为应该撤地,而不是撤县。

        区划调整重点是行政减负,政府提速,减少中间层次,改四级区划为三级.
        省制是比较合理的,乡镇(街道)是一线可并不可撤,要动的只能是地级或县级.这些中间层次.
        简单的分省不行,简单的省直管县也不科学,县太多管不过来.我认为应该__并乡虚县撤地建郡(州\邑\坊\),由郡级来承担地和县中间管理职能,实行大乡镇制,使县级的服务职能下移至乡镇,这才是可行的,有利于服务群众,有利于提速减负.虚县:在户籍\通讯等方面仍存留,便于群众接受.行政区划管理上县只是扩大了的城关镇,所有乡镇由郡级直管.
      实行的模式:省(都)____郡(州\邑\坊)____县(乡\市\镇\里).
      都__直辖市,邑__地级市,市__现在的县级市市区\合并后的城关镇城郊镇\部分经济强镇大镇改设,,郡\州分地(市)设,前者是数县合建,后者是县级市合建,坊__都下设的区,里__地级市辖区分设或街道合并,县__现行的城关镇\历史上的县治,区__可留设特殊区域
  以此避免市区设置上的混乱,杜绝市管市\区管区\市(区)长没有副市(区)长大的现象
  规模上:省(都)设置40左右,每省设置郡(州\邑\坊)30左右,每郡设置县(乡\市\镇\里)40-60为宜.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3-02
虚省,强地市;调整县市,撤销乡镇。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3-02
二级制度

分省,删地,删县,并镇
就是省级和镇级二级.
省级包括<省,自治省,特别省,城市省>
镇包括<镇,自治镇,乡,自治乡,市,自治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3-03
近期还是三级制

二级制还是远期规划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3-03
省和县的名字不能丢
现在大家都认同了
但实质可以是地和镇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3-05
撤省,实地,撤县,并镇!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03-05
留省,实地,撤县,并镇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03-15
省制县制都是历史实践多年的产物,应作为主体。实地也不合理,在发达地区,市辖区县级市之间的发展水平差距不大,难免有权力之争;而欠发达地区,也是水平相当,缺乏中心城市。此观点的民意代表制也不符合现今中国国情。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03-15
县是千万不能丢的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03-17
引用第15楼lshsh于2008-03-05 10:27发表的  :
留省,实地,撤县,并镇

  这样比较理想,我支持.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03-17
光谈行政层级多少,谁都不关注人口和区域交通等,全是纸上谈兵!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03-18
自以为很专家的看法!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8-03-25
个人认为县不适合现在的城市化发展,应该撤省,县,以地级单位为一级行政区,可是适当的合并一些,根据人口和面积考虑,考虑每个地级单位人口在400-500万,下辖20-30个镇,区为宜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03-28
我觉得由现在的县改为市比较好些!其他的什么省呀!地呀!都不用撤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8-04-07
大省 强地 壮县 并乡镇
1都 3特区 17省
移民南半球,造福全人类。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8-05-25
50-60省(或叫州或叫道),每省下辖40-50县,市(城市10万人以上),县下设市(10万人以下),镇,村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8-05-26
我的设想是:

省恢复为中央派出机构,代表中央监督地方,需要合并部分

地级市改组为州,为高级地方自治体
其下分设县,为州政府派出机构

市镇为基层自治政府

各级政府在市镇设联合服务中心,办理行政事务

将各种行政执法机构合并,在州设联合行政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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