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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区公所简介,兼论恢复区公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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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9-20
区公所:历史上为中国地方政府(多为县级政府,也有专区级省辖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现今定义为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在五六十年代曾经改建为区人民政府,大城市建成区及其周围内的区公所逐渐演化为市辖区人民政府,而小城市和县郊的区公所纷纷随着乡镇合并升格而消亡,现有的区公所仅存近十个,分布在河北和新疆两省区,2008年莎车县撤消了区公所,这一级存在半个多世纪的区划终于要走向消亡.
可以确信的是,在明确省部-地厅-县处-科局之后的区公所明确为科级机构,乡镇一级则有科级和股级的区别[四川省华X市有个撤消A乡(股级),建立A乡(科级)的发文,不知道哪个厉害的坛友可以找到,提示:该乡为飞地乡,现今已经归属邻县)],后来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逐渐合并乡镇,撤消区公所,并提升所有乡镇为科级,具体方式有:区公所直接改镇(如广东);撤消区公所,1个镇与若干乡合并建大镇(如浙江);区公所与驻地镇合署,随后抽掉区公所的牌子(如四川一些地区),撤消区公所,乡乡合并建镇等等.
但是,无论是哪种改革,都是将县下行政缩短简化的过程,大大提升了行政效率,现今一些地方更近一步深化改革,逐渐虚化乡镇一级架构,如撤消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或者上收财政等权,使得一些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无异,镇政府尚可,而乡政府实际已经只能算"半政府",
因此,复兴区公所取代乡镇的时机已经成熟,同时区公所的重新出现也将大大减少撤消区公所之后原来下属乡镇各自为政的局面,有利于中心镇的出现和培养.
我的建议是:以中心集镇和大集镇强集镇为核心,组建区公所,撤消原来的乡镇一级政府.
如浙江省诸暨市可以以原来的10区2独立镇为蓝本,以暨阳-三都\店口-湄池\枫桥\璜山\牌头\大唐-草塔6个最强集镇为龙头,组建6个左右的区公所(平均辖人口20万,400平方公里)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0-21
多此一举。
现在改革趋势是把乡镇一级虚化,今后县直管村了。不知道楼主为什么还要开历史的倒车?
南州草民,人微言轻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0-21
撤消乡镇级基层政权组织,将现有的乡镇改成乡公所即可。
不过,如果不配合其他措施,最终还是换汤不换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0-21
没有这个必要吧。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0-21
除非大规模合并县市,否则,区公所没必要复活。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0-22
云南省个旧市的回族聚居区沙甸好像还有区公所,附近的乍甸、鸡街、倘甸三个乡镇合并都没有它的事。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0-22
沙甸文革期间好像发生平暴惨案,灭掉村庄的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0-22
恢复区公所的前提是合并乡镇。区公所之下不能再设乡镇,区公所也不是政权实体,而仅仅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这确实是一个精简机构,减少行政成本的好办法。如果再辅之以并县基础上的省县直辖,中国的行政体制就真正形成了中央——省——县的三级架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0-22
派出机构最终会实体化的。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10-22
引用第1楼00000于2008-10-21 14:39发表的  :
多此一举。
现在改革趋势是把乡镇一级虚化,今后县直管村了。不知道楼主为什么还要开历史的倒车?

县直管村?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1-06
提区公所,还不如提中心镇。
当台州行署驻在临海时,全国人民都说要市管县;
当台州市搬迁到原黄岩县域后,全国人民都说要省管县。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1-09
做大做强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1-09
引用第8楼excel2005于2008-10-22 12:11发表的  :
派出机构最终会实体化的。

派出機構未必就得實體化,問題在於一些所謂的「派出機構」實際上從來就不是真正的「派出機構」,只是功能上被人為限制的實體機構,這種假的派出機構,當然最終要實體化。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1-09
并大镇尚未结束,区公所还为时尚早。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1-17
似无必要,当今的趋势是减少行政层级。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2-15
反对。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5-18
“因此,复兴区公所取代乡镇的时机已经成熟,同时区公所的重新出现也将大大减少撤消区公所之后原来下属乡镇各自为政的局面,有利于中心镇的出现和培养.
我的建议是:以中心集镇和大集镇强集镇为核心,组建区公所,撤消原来的乡镇一级政府.”
引用第10楼lqsc于2009-01-06 08:16发表的  :
提区公所,还不如提中心镇。

时代变迁,计划经济时期的原区公所存在的意义及其躯壳已经消亡。而市场经济时期伴随着城市化发展要求,中心强镇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扩权?设市?总之县域需要发展,强镇成长也需辟开新的空间。
“区公所”复置,还是“功能区”新构?或许不应是原本意义上的简单恢复,而应是赋予其时代意义的试点、构建,应该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05-31
引用第13楼天目山人于2009-01-09 18:11发表的  :
并大镇尚未结束,区公所还为时尚早。

值得期待。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10-02
中心镇就是区公所承担的级别的!一些小镇小乡设立街道(村级自治)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10-14
我们这边95年以后把区拆了,同时把乡也给合并了。我们这个县原来四十几个乡镇,经过几轮的乡镇合并就只剩下10个左右了,原来区政府所在地成了大镇。
只是感觉还是很及时的,因为农村人口在急剧下降,而人口也显示负增长。十年之前99万,现在只有93万了
感觉还是以前比较好,像现在被撤的乡镇渐渐萎缩了,就是连小学中学多取消了,因为招不到学生了。
恶果就是原本偏僻的乡镇经济越来越差,被合并之后靠政策成为开发区的地方发展会越来越好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10-17
引用第4楼仙峰俊俏于2008-10-21 20:47发表的  :
除非大规模合并县市,否则,区公所没必要复活。


合并成大镇就更没必要成立区公所了 一个大的县级市 也就十来个镇 其规模比原来的乡镇大多了 接近原来的县的区  和东莞差不多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10-17
县市下辖派出机构区办事处和边远地方的乡镇
0主任公署;1省、大区和直辖市;2县市自治(下设区办事处,边远设乡镇 )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10-18
引用第20楼KINGSON于2010-10-17 13:15发表的  :
合并成大镇就更没必要成立区公所了 一个大的县级市 也就十来个镇 其规模比原来的乡镇大多了 接近原来的县的区  和东莞差不多


我的理解是,这里有两个概念需要转换。
一,区公所的区转换为现今的功能片区或管理区,作为开发成长中的县域次中心的片区;
二,中心大镇转换为聚落型而非区域型的适域镇,作为县域功能片区驻地而聚落应自治。
功能片区作为县级派出机构,分担部分县级职能,其区域可由数个小乡、街、镇组成。
合并大镇到一定程度,就应该考虑大镇功能、职能的转换问题了,包括大镇政府机构向派出虚化方向的转型,包括镇街村社自治的推广、包括县区下最基层区域统筹等。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12-27
引用第19楼siemon于2010-10-14 21:54发表的  :
我们这边95年以后把区拆了,同时把乡也给合并了。我们这个县原来四十几个乡镇,经过几轮的乡镇合并就只剩下10个左右了,原来区政府所在地成了大镇。
只是感觉还是很及时的,因为农村人口在急剧下降,而人口也显示负增长。十年之前99万,现在只有93万了
感觉还是以前比较好,像现在被撤的乡镇渐渐萎缩了,就是连小学中学多取消了,因为招不到学生了。
恶果就是原本偏僻的乡镇经济越来越差,被合并之后靠政策成为开发区的地方发展会越来越好


新情况,新问题。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1-06-04
引用楼主之江云梦于2008-09-20 22:34发表的 区公所简介,兼论恢复区公所 :
区公所:历史上为中国地方政府(多为县级政府,也有专区级省辖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现今定义为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在五六十年代曾经改建为区人民政府,大城市建成区及其周围内的区公所逐渐演化为市辖区人民政府,而小城市和县郊的区公所纷纷随着乡镇合并升格而消亡,现有的区公所仅存近十个,分布在河北和新疆两省区,2008年莎车县撤消了区公所,这一级存在半个多世纪的区划终于要走向消亡.
可以确信的是,在明确省部-地厅-县处-科局之后的区公所明确为科级机构,乡镇一级则有科级和股级的区别[四川省华X市有个撤消A乡(股级),建立A乡(科级)的发文,不知道哪个厉害的坛友可以找到,提示:该乡为飞地乡,现今已经归属邻县)],后来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逐渐合并乡镇,撤消区公所,并提升所有乡镇为科级,具体方式有:区公所直接改镇(如广东);撤消区公所,1个镇与若干乡合并建大镇(如浙江);区公所与驻地镇合署,随后抽掉区公所的牌子(如四川一些地区),撤消区公所,乡乡合并建镇等等.
但是,无论是哪种改革,都是将县下行政缩短简化的过程,大大提升了行政效率,现今一些地方更近一步深化改革,逐渐虚化乡镇一级架构,如撤消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或者上收财政等权,使得一些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无异,镇政府尚可,而乡政府实际已经只能算"半政府",
因此,复兴区公所取代乡镇的时机已经成熟,同时区公所的重新出现也将大大减少撤消区公所之后原来下属乡镇各自为政的局面,有利于中心镇的出现和培养.
.......

解散乡镇,以原县辖区为基础,由县政府派出:(乡镇编制归入县级编制,用于设立以下机构)
1、市政署,分管区内各居住点市政建设和维护、工商管理、中小学机构设立和维护、医疗机构的设立和维护、居民文化生活、街道建设等;隶属于县政府,科级
2、地政署,分管区内土地规划、耕地管理、农业发展和辅导、农产品通路、水利设施建设等;隶属于县政府,科级
3、警署,分管区内治安、消防等;隶属于县公安局,副科级
区居民选举产生区议会(区人大),区议会(区人大)设立执行处,负责区域发展。
区议会议员互选产生区长,区长为区议会召集人,属于公务员,负责向县府争取财政支持。区议会选举产生财政委员会,财政委员会人员为公务员,负责区财政、区域发展财务的管理和审计(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
执行处人员为区议会雇员,不属于公务员,其报酬由区域发展收入中支给。
三署一会为市辖区管理和发展的核心力量。
县政府,每年审查舆图,确认市政署、地政署的管辖范围(也就是确认建成区范围和耕地范围)。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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