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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取消直辖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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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1-25
取消直辖市,适当扩大直辖市范围,建立小型省。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10:1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9-07-31
引用楼主静海于2008-11-25 16:58发表的 取消直辖市 :
取消直辖市,适当扩大直辖市范围,建立小型省。

是该取消,问题是那些直辖的头头们肯定不同意,难度极大
地图开疆北西南,日记救国千古传。
外患不决转重庆,内患不决进台湾。
花园口水救干旱,长沙城火送温暖。
金元劵多富国民,保甲连坐抚赣南。
死守南京唐生智,决战东北张毅庵。
精忠报国汪季新,爱民如子汤河南。
昔日英豪名尤在,今朝果粉战四海。
嘴炮无敌灭悍匪,网军神勇复左岸。
垂死病重惊坐起,王师健儿入梦来。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9-07-31
引用第22楼中国50省于2009-02-11 22:05发表的  :
存在就是合理
改变不过是浪费钱财

活著就是合理
治病不過是浪費錢財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9-07-31
保持3个左右就可以了,大量增加和全部取消都有点过了。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9-07-31
直辖市也只不过是区域性的政区。

不要拿纽约来对比。真正要对比的是美国的东北小州和中国的直辖市。这样比才是同类的东西对比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9-07-31
引用第29楼岁月似歌于2009-02-21 08:24发表的  :
取消直辖市的县区比省下辖县区高一级(地处级)的待遇,是目前应该的做到的

区别对待。
城区人口40万以下的市辖区,处级;城区人口40万~70万的市辖区,副地级;城区人口70万以上的市辖区,地级。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9-07-31
如今的直辖市已经拥有一定的经济辐射能力,不宜简单取消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9-07-30
应该每个地区设一个直辖市。像华北、东北、华东等都应设一个代表性的直辖市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9-02-21
反对!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9-02-21
取消直辖市的县区比省下辖县区高一级(地处级)的待遇,是目前应该的做到的
日联冬夏,雪梦罗浮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9-02-21
直辖市相当有必要,毕竟是带动经济!
syz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9-02-15
取消直辖市,扩大直辖市范围,建立适当省。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9-02-15
引用第25楼東七區于2009-02-15 09:15发表的  :
要控制直辖市的特权,大量增加直辖市倒是一种好的手段。
若是两三个中的一个的时候,别人会把你当回事儿;因为你是鹤立鸡群。
若是二三十个中的一个地时候,就没人把你当回事儿了。
.......

论述精当!!!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02-15
引用第24楼湖鹰于15/2,2009 00:32发表的  :
理想状态下应该只是首都地区建直辖市。考虑到现实情况,也应严格控制直辖市数量,尤其要限制直辖市特权。

要控制直辖市的特权,大量增加直辖市倒是一种好的手段。

若是两三个中的一个的时候,别人会把你当回事儿;因为你是鹤立鸡群。
若是二三十个中的一个地时候,就没人把你当回事儿了。


直辖市有一个优势在于,
省制之下,一般有省-市县-乡镇、省-市-区县-乡镇、省-市-区三级或四级的结构。
直辖市可以变成市-区县-乡镇、市-区两级或三级的结构。
大家伙儿可以讲省县直辖,将四级架构给抹去。
但是直辖市一样可以与时俱进,将三级的结构给抹去,划小市辖区/撤销县级,直接变成市-区镇乡二级架构。
[ 此帖被東七區在15/2,2009 09:23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2-15
理想状态下应该只是首都地区建直辖市。考虑到现实情况,也应严格控制直辖市数量,尤其要限制直辖市特权。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2-14
在省直管理形势下,取消直辖市建立小型省是对现有直辖市的一种限制,也只适用于现有直辖市;若建立都,则是现有直辖市以及其它特大城市的扩张;若建立城市省,则是中央对特大城市的严重妥协。表面看一样,实质却大不一样。
个人倾向于在现在直辖市的基础上建立小型省,市制本来就够乱了,若再建立都或城市省,人们将更加混淆。现在的直辖市已经够特殊了,还要让它更特殊的话,那么将会有更多的城市争取特权。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2-11
存在就是合理
改变不过是浪费钱财
希望客家首府长汀脱离龙岩管辖
希望厦门更美好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2-11
有一定的道理,但中国直辖市已经深入人心,很难取消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2-11
5楼的说得似乎还在理。
南州草民,人微言轻
aaa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2-11
保留直辖市,其范围恢复为解放前夕民国的状态。
I don't care who you are
Where you're from
What you did
As long as you love me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2-11
Re:回 楼主(静海) 的帖子
引用第17楼feibaok于2009-02-11 19:43发表的 回 楼主(静海) 的帖子 :
同意取消直辖市.

直辖市碍眼,就很养眼?!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2-11
回 楼主(静海) 的帖子
同意取消直辖市.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11-26
我建议把“直辖市”改为“都”,而“都”就是大都市的意思啊!!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11-26
支持取消直辖市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11-26
坚决反对取消直辖市!!!

建议全国设立30个直辖市,达到分省与县市直管的目的。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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