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地委文件
温地委〔1981〕50号
关 于 贯 彻 执 行《国务院关于浙江省设立苍南县的批复》 抓紧搞好平阳分县工作的通知
平阳县委,平阳县各区委,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
根据国务院一九八一年六月十八日关于设立苍南县的批复和省委领导同志的指示,地委对平阳分县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现将主要精神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批准平阳县划分为苍南、平阳两县,符合平阳的实际情况和广大干部、群众多年来的愿望,这是加强对平阳、苍南两地领导,促进两地各项工作有一个新的发展的重大措施。原来的平阳县地广人多,一九八○年统计全县人口已达一百五十六万,土地面积和粮食产量均占我区总数的三分之一。加上自然条件和方言构成复杂,目前交通又不很发达,全县还有四分之一多的公社不通车船。因此,仅设一个县的行政建制,已很难适应繁重的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把平阳县划分为平阳、苍南两个县,将有利于加强党政领导,更好更及时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有利于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县级领导机关同基层单位的联系,密切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从苍南、平阳两地各自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加快经济和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建设的步伐。新建的苍南县,地处我省最南端,毗邻福建,隔海与台湾岛相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在这里新建一个县,不仅有利于推进这一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而且对于进一步巩固海边防,加强对台工作等方面,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平阳县划分为苍南、平阳两县,使行政区域和机构设置更加符合当地实际,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要求,这将进一步推进平阳、苍南以至我区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以及其他各个方面认真做好工作,保证分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分县工作必须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好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耀邦同志的“七一”讲话和小平、耀邦、陈云、紫阳同志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是搞好当前工作,也是做好分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以上述文件为武器,把广大干部的认识统一到《决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上来。学习要联系平阳干部的思想实际,在当前,最主要的是用《决议》统一思想,激发广大干部的革命热情,发扬攀登泰山的精神,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的遵守纪律,服从分配,勇于到艰苦和困难的地方去工作。以什么态度对待分县,是不是以大局为重,这是对每个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考验。每一个共产党员、革命干部,都应该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识大体,顾大局,不能计较个人得失。要发扬先人后己,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的高尚风格,克服本位主义。在学习中,对过去存在的不同看法,现在都要统一到《决议》上来,团结一致向前看,集中精力搞建设,决不要去纠缠历史问题,争我是你非。对过去领导班子内部存在的问题,要按照省委(1981)45号文件的精神,采取“俱往矣”的方针,“干脆利落结旧帐,放眼未来开新路”。要增强党性,根除派性,加强政策观念,搞好各方面的团结。坚定不移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组建好平阳、苍南两县的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班子,合理调整县级机构和配备好领导干部,是搞好分县的关键。新建的领导班子,必须是坚决执行三中全会的正确路线和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团结战斗,全心全意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班子。要按照党中央提出的选拔干部的三条标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一定要热心于苍南、平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干实事,作风正派的人,其中要大胆起用一些优秀的年富力强的干部。选拔干部,配备班子,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班子,由地委组织干部推荐,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复酝酿以后,提出方案,报省委审批。为了保证分县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和克服可能出现的本位主义,在步骤上要先分物资、财产,后分干部、职工;先分一般干部、职工,后分领导成员。
四、在新的平阳、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前,现在的平阳县委、县革委会应继续统一领导平阳、苍南两地的工作,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都照常进行工作。
各区、社党委要积极主动地挑起担子,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农业丰收,用实际行动支持搞好分县工作。
在分县过程中,必须保持政治安定,决不能影响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各项工作的进展。要整顿社会治安,从重从快惩处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现行犯罪分子,坚决打击走私贩私活动。要警惕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残余势力的破坏活动,要防止各种干扰,及时揭露政治谣言,要警惕和反对个别人乘机造谣诬陷,制造混乱。
五、为了保证分县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新的苍南、平阳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前,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区、社对所属干部的任免和调动,暂缓进行。同时,所有房屋、设备、财产等,一概维持九月一日以前的现状,库存物资除生产需要的正常供应外,也要按此原则办理。对那些搞小动作、化公为私、损公肥私、化大公为小公的,要坚决追查责任,严重的要绳之以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六、苍南县的县级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在办公及住宿用房建成以前,全部往灵溪镇搬迁确有困难。因此,在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建立以后,除县委、县政府等主要指挥机关因陋就简先在灵溪镇办公外,其余机构可先在分县前的原地划出部分房子、设施开展工作,以后逐步搬迁。平阳县应全力予以支持。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抓紧搞好县城建设规划(地委准备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赴灵溪镇进行具体帮助),本着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城乡结合、工农结合的原则,逐步把灵溪镇建设成为苍南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七、为了加强对分县工作的领导,除了现在的平阳县委应在抓好当前日常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搞好分县工作外,地委决定由地委、行署负责同志带队,组织一个工作组,帮助现在的平阳县委做好分县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向地委、省委提出县级领导班子的建议;提出合理调整县级组织机构和干部配备的方案;协调处理分县过程中涉及两县的重大政治、经济问题。
八、地区机关各部门要支持平阳分县工作和平阳特别是苍南新建县的建设。对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可以提出建议,并且针对分县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做好工作,加强对所属系统的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具体了解苍南、平阳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平阳、苍南的支援,促进这个地区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
九、地委认为,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平阳县的广大干部和群众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各项革命和建设工作。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算他们的反革命帮派体系,以及平反冤假错案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工农业生产有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一九八○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九亿一千一百多万斤,比一九七六年增长了百分之四十八;工业总产值达到一亿四千二百八十万元,比一九七六年增长了一倍多。其他林业、渔业、畜牧业和副业生产也有了很大的增长。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也有所发展。这些成绩,是平阳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共同努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分县以后,上层建筑进一步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领导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平阳、苍南两地的经济和文化建设,必将是个有力的促进。地委相信,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的平阳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党的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一定会更加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为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中 共 温 州 地 委
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报:省委,地、市合并工作领导小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