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辖4个管理处,24个行政村,22个居委会,17个社区。这里涉及到三个基础组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他们的机构名称具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是城镇地区市民的自治组织,但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有辖区,但是无土地所有权、无集体经济,居民委员会则是属人性质的,无辖区,也无土地所有权和集体经济。
村民委员会是乡村地区村民的自治组织,有辖区、有土地所有权、有集体经济。
在2006年左后,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对辖下行政村和居委会进行了一次变革:
原辖下为:80个行政村、35个居委会
改为:24个行政村,22个居委会,17个社区
具体为:原35个居委会和1个村委会整合为17个社区居委会,划分辖区
原22个村委会改制为22个居委会
原49个村委会整合为16个村委会
8个村委会保持不变
形成了城区17个社区和22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并存,乡区19个行政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