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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省管县” 吹响号角 “市管县”该何去何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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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2-13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称,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从“市管县”体制到“省直管县”体制的改革发展方向,是上层建筑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重大改革,对于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能、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加快城市化进程,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启动机构改革的试点,出现了“海南模式”、“义乌模式”等一些积极的探索和经验。由“市管县”到“省直管县”体制的改革 号角已经吹响,这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面临什么难题?怎么改?社会各界充满期待!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
据新华社电 昨天,新华社受权播发的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锁定“三农”。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首次连续6年发布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其中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文件称,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

  2009年可能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极为艰巨的一年。在农业连续5年增产的高基数上,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在国内外资源性产品价格普遍下行的态势中,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的难度更加凸显;在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质量安全的氛围里,保持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和规避经营风险的要求更加迫切;在当前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制约更加突出。

  文件要求必须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困难,紧紧抓住机遇,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

  文件摘要

  关键词1: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

  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支持发展乡镇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

  关键词2:农产品价格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密切跟踪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变化,适时加强政府调控,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努力避免农产品价格下行,防止谷贱伤农,保障农业经营收入稳定增长。2009年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扩大国家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猪肉储备,2009年地方粮油储备要按规定规模全部落实到位,适时启动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鼓励企业增加商业收储。加强“北粮南运”、新疆棉花外运协调,继续实行相关运费补贴和减免政策,支持销区企业到产区采购。把握好主要农产品进出口时机和节奏,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防止部分品种过度进口冲击国内市场。

  关键词3:农村干部实施一村一大学生计划

  完善村党组织两推一选、村委会直选的制度和办法,着力拓宽农村干部来源,稳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完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

  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按照定职责目标和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要求,以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业绩考核奖励制度,逐步解决好村干部养老保障问题,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任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2-13
“省管县”改革:行政权力下放,落实地方自治
在中国历史上,自秦汉以后,地方政府一直以县为单位,延续两千余年。县级机构的运转方式,往往能够体现一种政治体制的性质,同时,由于县政直接面对绝大多数平民百姓,所以,县政的好坏,常常直接决定了一个社会普通人民的生活,也决定了整个社会的稳定程度。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我国正在开始对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地区建立的“市管县”体制做出改革,由“市管县”改为“省管县”,即省直接把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等经济权限下放到县。由此,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目前的“省-市-县”三级体制转变为“省-市、县”二级体制,这一改革的目的,是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这是继几年前乡镇合并以来的地方政治改革的重大举措。

  1949年以来,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都被纳入到一个统一的行政体制之中,国家政权的触角,史无前例地延伸到每一个偏僻边远的村庄,政治权力覆盖了每一个人的生活空间,乃至精神世界。“国家”无限扩大,“社会”彻底萎缩。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的发展,为“社会”的发展挤开了一点狭小的缝隙,把整个政治-社会体系卷入了改革的浪潮之中。

  但是,由于政治改革的滞后,政治权力的功能,一从束缚人、钳制人中解脱出来,便在失范的市场体系中肆无忌惮地掠夺资源。特别是在县以下的行政体制中,很多地方政府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上漠视国家政令法规,下无视百姓权益。甚至有些地方基层政府黑社会化,导致了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发生。

  近几年地方政府制度上的改革,无论是乡镇合并,还是“省管县”改革,实质上都是国家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化,主要的特点是通过减缩地方行政系统,裁减地方政府行政机关,从而朝着“国家退,社会进”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应该通过政府行政机构的缩减,改变政治管理的方式,把政治管理从国家垂直统治,转向削弱行政权力、壮大公民社会上来。因此,地方政府的改革,应该和地方自治结合起来。

  “省管县”的主要内容,是省直接把转移支付、财政结算、收入报解、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权限下放到县。毫无疑问,这一改革既使县以及县以下政府更好控制,也将使县一级的权力大为增加。行政系统的缩减,能够有效地在基层营造基层自治的制度环境。但是,真正要解决三农问题,不但要靠政策的支持和制度的改革,更加要靠农民自己。

  三农问题的症结,是农民权利问题。近几年报纸上报道的农村群体性事件,不管是土地问题,还是乡村财政问题,引发农民普遍不满的根本之处,在于社会的变革没有农民自己的声音,没有农民自己的利益的代表,而一任地方政府的政治权力瓜分改革利益。在此时,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等法律,在乡村自治的目标下,使农村合法地组织化。

  在中国传统社会,县以上行政,在汉代曰郡,在唐代曰府,没有类似于我们今天“市”这样的行政级别。汉唐这种行政层级,是比较合理有效的。同时,传统那种国家权力基本上不下县级的管理模式,对我们今天的政治改革,仍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应该是这样的社会:国家退,社会进,官权退,民权进,让公民社会自由地成长,让各个阶层都能够组成自己的共同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2-13
“省管县”改革:地方权利再分配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强则国家富。

  县,历史上曾经直接由皇帝掌管;新中国成立后,县归省来领导,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地区才开始建立“市管县”体制。

  因此,对于一县之“长”们来说,其实,他们工作中有两个“婆婆”——省、市两级领导。

  不过现在,两个“婆婆”的历史已在改写。

  一种由省直接把转移支付、财政结算、收入报解、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权限“下放”到县的“省管县”改革已在全国试点推行。

  而在这之前的14年间,“强县扩权”、“扩权强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省份试点推行。通过扩大县一级政府的权力,受到政策扶持的县(市)的经济发展明显加快,“扩权强县”在很多地区被证明是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现实路径。与此同时,“强县扩权”还对中国未来的行政区划改革有着不可估量的积极意义,成为“省管县”改革的第一步。

  “十一五”规划提出,“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实际上,这是对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政府进行相关改革的积极回应和肯定。

  所谓“省管县”体制是指: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目前的“省——市——县”三级体制转变为“省——市、县”二级体制,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管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实行“省管县”模式,其内容包括人事、财政、计划、项目审批等原由市管理的所有方面。

  对现有的“市管县”这一行政管理模式,批评者认为,其管理效率太低,不利于发挥县一级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主体职能。

  早在1992年,为了“在经济上和上海接轨”,浙江对13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扩权,扩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权。到2002年8月17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313项本该属于地级市经济管理的权限被“空降”至20个县级政区。

  浙江省持续10多年的改革示范效应,带动了其它地区此项改革的进展。自2002年以来,先后有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江苏、福建、湖南、河北等省份,先后将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经济强县,在财政体制等方面试行“省管县”。

  不少专家认为,“省管县”这一改革,带来的是地方权力的再分配,最终将带来中国行政区划的大变革,即取消地级市,建立省县两级政府。尽管各方对这一政府层级的改革模式争论不一,但减少政府层级的思路无疑是大方向。

  “省管县”改革:有望全面积极推进

  从2002年开始实施的“省管县”改革有望全面积极推进。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18个省试点‘省管县’。今年估计还会再增加两个省,应该能超过20个。”6月7日,财政部预算司地方处副处长蔡强接受《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采访时表示。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斌介绍,“省管县”有两层含义:一是财政意义上的省管县。在财政预算编制上,由省直接对县编制预算,在收入划分上,也由省对县直接划分;二是政府管理体制上的“省管县”,市县平级,不仅是财政体制,在人事权、审批权等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管理权都由省直接跟县打交道。

  “由于省管县从财政角度已基本铺开,财政部预算司目前正考虑出台一个‘省管县’的具体指导意见,主要是总结一些地方的做法,把大家认可的经验肯定下来。同时对‘省管县’提出相对具体的要求。现在正着手准备,最快估计在第三季度就能出来。”蔡强副处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但是推行‘省管县’,各个省政府的管理半径和管理能力将遭遇挑战。”

  “但不管遇到什么问题,省直管县是一个方向,有条件的地方都应该积极推行。未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是水到渠成的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

  22个地区实行“省管县”

  据财政部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到目前,全国实行财政“省管县”的有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18个省份,加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共有22个地区实行了“省管县”。

  “新疆、内蒙、宁夏等一些民族自治地区不适合实行‘省管县’,如果进行‘省管县’,就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相冲突。此外,一些非民族省区,比如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四川省也不能够进行直管。如果排除掉这些情况,我国实行‘省直管县’的覆盖面还是比较大的,已经超过了2/3。” 蔡强副处长告诉记者,由于各地具体情况差异较大,“省管县”的类型也不尽相同。

  “从具体的方式上,虽然都是‘省管县’,但是程度还是不一样。有的是比较纯粹的‘省管县’,有的名义上是‘省管县’,其实只是带了这个帽子 。” 蔡强副处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如果从财政和行政角度综合分析, 只有浙江做得最彻底,不只是财政,从行政管理到政治组织以及其他各个部门的管理,都是由省直接兑现的。连县长的乌纱帽都是省里管的,和市里都没有关系。”

  “安徽省做得也比较到位,基本上按照我们提出的要求,在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财政结算、收入报解、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全面实行省对县直接管理,都是直接到县的。” 蔡强副处长说。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在目前实施“省管县”的18个省份中,有些省虽然自己对外宣称已经搞了“省管县”,但是做得并不彻底。比如,虽然在转移支付测算方面直接到县了,但是体制、资金调度没有直接到县,还在经过市来转手。

  事实上,财政部早在2005年1月制定的《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中,在“关于推行省对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部分中,对“省管县”就提出了要求,文件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积极推行省对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对财政困难县要在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结算、专项补助、资金调度等方面直接核定并监管到县。

  “从以上几个标准来衡量,某些省的做法离财政部要求还比较远。而目前18个省出现的主要问题是不规范,对那些并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省管县’,我们将出台一个专门的文件进行推动;另外,也希望通过出台这个文件,能打消他们工作中的阻力,包括领导的顾虑,让省级财政将来进一步推广的时候更容易一些。” 蔡强副处长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表示。

  县长困惑:两个“婆婆”都得罪不起

  “过去是‘市管县’。财政的钱先给市,由市负责分给县乡。这就存在着一个财政资金在城市和农村分配的问题。而在财政体制上实行‘省管县’,实际上是城乡分治,”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斌告诉记者,之所以要推行‘省管县’,就是要把钱直接落实给县乡,不再通过市来分。“新农村建设需要充实县级财力,‘省管县’的方式更容易实现这个目标。”

  “目前大部分地方进行的‘省管县’,还不是真正意义上完整的省直管县,只是在财政体制上的‘省管县’,在具体操作方面各地也参差不齐。反映出来的比较大的问题是:财政体制上县直接与省结算,但人事任命权等其他权限仍然保留在市里。这样就容易产生两个‘婆婆’的问题。因此,未来‘省管县’的发展,应当是在动财政体制的基础之上,时机成熟的时候,再动管理体制,真正实现市县平级。”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斌对《中国经济周刊》直言不讳,“体制要理顺,不能两个‘婆婆’长期共存,市县平级成为今后的发展目标。”

  省政府管理半径和能力遭遇挑战

  如果市县平级后,“省管县”遇到的最大障碍是省政府的管理半径和能力问题。

  “‘省管县’的数量超过一定规模后,管理的难度肯定增加;把100多个县的问题都集中到省里,从管理的效率来说,也不一定最有效。因此,实行‘省管县’体制,必然触及到行政区划体制改革。” 财政部财政部预算司地方处副处长蔡强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分析。

  “省管县”之后,必然涉及划小管理单位的问题。

  “在中国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通过划小省级单位解决‘省管县’后面临的管理半径和管理数量问题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思路。”张斌告诉记者。

  “目前要做的,是在财政层次上先实行实质性的扁平化,未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是水到渠成的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

  安徽:“省管县”破解县乡财政困境

  5月15日,安徽省政府宣布,无为县等12个县实行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这一举措被外界评价为“省管县”改革的正式开始。

  根据规定,“扩权”试点县享有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主要包括计划管理、经费安排、税务办理、项目申报、用地报批、证照发放、价格管理、统计报送、政策享有、信息获得等方面,扩权县可以“绕开”现行省辖市,由试点县自行审批、管理。

  “10+2”放权

  5月16日,安徽省发改委主任沈卫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此次扩权范围很广,共有143条,大致分为6类:下放审批权限,由试点县(市)自行审批或核准的事项43条;减少审批环节,由试点县(市)直接向省直有关部门申报项目的事项66条;资金安排和经费直接划拨的事项9条;计划管理和指标单列的事项7条;信息直接获得的事项12条;业务指导和进一步完善措施的事项6条。”

  根据安徽省政府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提供的《关于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确定的“省管县”有宁国市、桐城市、无为县、霍山县、歙县、来安县、怀远县、涡阳县、界首市、砀山县10个县,后来考虑平衡因素,又补加“毗邻苏浙地区”的广德县和经济欠发达的岳西县,这就是被政府界称道的“10+2”放权。

  5月21日,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专家、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陆发春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省政府‘圈定’这12个县(市)作为‘省管县’试点,主要考虑这些县经济发展和区域历史的地位。”

  他分析指出,这12个成员中有安徽“10强县(市)”之首的宁国市,有工业发展势头强劲的霍山县,有肩负安徽东进战略最前沿的广德县和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岳西;从地域看,既有皖南、皖中,也有皖北,可以说安徽经济的大布局。

  “省管县”让强县每年受益1亿

  目前,在一些省份进行的“省管县”试点中,大多数省份是以“浙江经验”为框架出台的政府文件。

  5月20日,宁国市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电话采访时表示:“如果能借鉴浙江经验,放得更到位,做到后来居上,将人事权、年终财政收入将和省政府直接结算,增加可用财力,进行更多的城市建设。”

  该负责人解释说:“如果这样,预计宁国财政每年由此受益能达到1亿元左右,金融信贷在省直管之后,宁国将能拿到更大的贷款份额 。另外,‘省管县’的意义所在就是审批权的下放。”

  “以浙江为例,‘省管县’一共下放了313个项目审批权。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条件的项目建设开工,宁国市政府不必去向上级单位请示,也就不必担心自己的好项目被抢。”

  “每年省里都会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如‘861工程’。但是这些项目建设,往往都落到地级市的头上,县级(市)很难分享,建设优先权也往往在地级市之后。”该负责人说。

  试点县实行考核淘汰制

  “12个试点县(市)并不是固定的,放权的同时,省政府还将对试点(市)县实行动态管理,由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每两年考核一次,按照有进有出、两年滚动的原则,对达不到要求的县(市)将予以淘汰,达到要求的县(市)可以进入。”5月18日, 安徽省政府秘书长张俊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因此,省内其他县(市)如达到要求,仍有进行这项试点的机会。而考核所依据的主要目标是,各试点县(市)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主要指标要明显高于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平均水平;到2010年,试点县(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财政总收入要比2005年翻一番以上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表率。”

  安徽省发改委主任沈卫国表示,“比起已经实行‘省管县’的省,我省的放权力度和范围都不比他们小,在今后,可能比他们更大。我省这次扩权的基本原则是:‘责权统一、重心下移、能放都放、依法合规’,鼓励试点县大胆实践,加快发展。”

  “事实上,最近5年来,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源动力’在于观念与体制的创新。”安徽省发改委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而“省管县”实施后,“环节减少了,成本降低了,效率提高了”。安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处副处长靳贞来认为,“省管县”是缩少城乡差距的重要一步。在现行的体制下,市级机构实际上多是起上传下达的作用。省直管县预示着政府改革从减人、减事、合并机构的行政职能调整,开始扩展到“减少层级”的行政改革。

  同时,也有分析人士担忧,某些只会搞政绩和形象工程的群体因为权力的下放,自主权的增加和缺乏必要的监控制度,而大搞无实际效益的面子工程、短期开发和盲目投资,造成一系列的不平衡,与当今提倡的可持续发展相背离,结果是适得其反。

  在外界对“省管县”提出担忧的同时,一些县(市)的负责人则认为,审批权限并未放到位。“我主张倒过来公布,就是公布那些不能放的审批权,那样不就更容易操作了?”5月25日,霍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陈俊在合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直入主题,“140多项放权,有三分之一到位,三分之一半到位,三分之一蜻蜓点水。”

  陈俊县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从操作上看,扩权县在很多方面向省里和市里“两头汇报”,除了综合产业,有些项目省里也不愿意审批。

  湖北:全部县(市)享受地市级管理权限

  2007年初,在湖北省召开的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上,湖北省省长罗清泉宣布:除恩施自治州和市辖区外,赋予全省所有县(市)政府享受地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按照这一发展新思路,在今后县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湖北省将依法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进行清理,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再次下放一批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县(市)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继续实行激励性的财政政策,完善“县财省管”的管理体制,提高县(市)自我发展能力。

  “扩权强县”催生财政“省管县”县域经济实力不强、活力不足,是制约湖北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003年6月,湖北省决定在大冶、汉川、宜都等20个县(市)试行“扩权强县”,将239项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这些县市。

  一年后,这20个“扩权县”实现工业增加值近300亿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5.4个百分点。其中11个县市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加一倍以上。仙桃、潜江、天门、曾都、汉川5个县(市、区)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2004年春节过后,这些县(市)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民工荒”,县域经济的“蓄水效应”开始显现。

  面对“扩权强县”政策给湖北县域经济带来的快速发展,湖北省的决策者们意识到发展县域经济要增强其自主发展能力,关键在于放权、放活。2004年,湖北省再次对这20个扩权县(市)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县(市)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在项目审批、办事程序等方面赋予它们与“省管市”相同的权限。

  与此同时,在对浙江、安徽等省份的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湖北省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明确提出的进一步完善省级以下财政体制的要求,从本省的实际出发,对52个县(市)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对这些县(市)在预算管理体制、各项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财政结算、收入报解及资金调度、债务举借和偿还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改革,由省直接管理到县(市)。

  2006年,湖北省县域生产总值达到3800亿元 ,与2003年相比,增加了近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高达3254.96元,比上年净增了300多元。数据表明,湖北省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

  “省管县”让县级财政增长60%

  据悉,湖北省以前实施的“省—市—县”财政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县域经济进行自主发展。对此,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提出“要完善财政省直管县体制,从资金、技术、项目、人才、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扶持力度。”

  在实施“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对原预算体制中不符合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县(市)收支范围划分,湖北省进行了规范和调整。

  提升县(市)的自身发展能力,既要赋予它们财政权利,也要施以动力和压力。湖北省创新性地将一般转移支付的一部分作为激励性转移支付,建立包括正激励和负激励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工商四税增长、市(州)政府帮助和支持所辖县(市、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给予激励性转移支付,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市、州县(市),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同时,对财政比较困难的县市,给予一定数额的转移支付补助。

  湖北省还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建立了项目库,运用市场机制,重点向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实行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对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以2001年为基数,省集中税收增量全额返还,对其它44个县(市、区)以2003年为基数,省集中增量全额返还政策执行到2008年。增量返还由县(市)统筹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新体制实施仅一年,大冶市的财政收入就达到了8.6亿元,增速同比增长近60%。大冶市因此得到了省财政近2000万的激励性转移支付。返还省集中增量、完善激励性机制等政策极大地激励了该市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他们抓住铜矿、铁矿和煤炭滋芽价格上涨的有利时机,加大投入力度,扩大生产规模,取得了积极效果。2006年,该市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居前五强。

  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多年来,他们一直面临着融资难的发展瓶颈。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湖北省财政通过借款或调度资金支持县市成立信用担保机构,不断改善县域经济投资环境,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浙江:义乌成权力最大县

  2006年11月14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一纸文件让有关县域治理的话题再次成为全国焦点。这份文件指出,浙江省委、省政府已确定将义乌市作为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改革试点。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曾先后于1992年、1997年和2002年三次出台政策措施,开展经济强县扩权改革。研究人士认为,浙江之所以能连续几年雄踞“百强县”榜首,跟上述改革以及上世纪90年代初承袭下来的“省管县”财政体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这份文件列出的“扩权”事项主要在两方面,一是进一步扩大义乌市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包括,除规划管理、重要资源配置、重大社会事务管理等,赋予义乌市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法律法规规定由设区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批准和管理的事项,无禁止委托条款的,由金华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委托义乌市行使批准和管理权;少量规定由省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批准和管理的事项,也可采取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或延伸机构的方式下放权限。

  二是调整和完善有关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除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职能“提升”,义乌市还获得了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对现有机构及其职能进行整合的“特权”,义乌市的党政一把手也可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高配”。

  这份文件明确指出,试点将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重点,调整和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府的事权关系,进一步深化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专家认为,实行“省管县”实质上是对公共行政权力和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域经济的发展。“省管县”后,一方面由于县级财政留成比例增加,可以使县里集中更多的财力来发展县域经济;另一方面,由于减少了市级管理层次,可以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从而减轻农民负担。

  江苏:从“省管县”财政体制寻求突破

  近日,江苏省出台了省县财政对接方案,以推进“十一五”规划有关“省管县”的目标。江苏省副省长仇和在今年省“两会”期间表示,财政省管县要实现全省13个省辖市、27个县级市、25个县都直接和省财政对接。专家表示,虽然从表面上看,目前的“省管县”计划似乎仅仅是财政体制省县对接的“单边突破”,但全面的“省管县”计划实际上正在按部就班地推行。

  “实行省直管县是要从行政管理体制上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省管县”课题组主撰者徐元明对媒体表示,原来的“市管县”,增加了管理层次,束缚了县域的发展,而实行“省管县”,将是从体制层面进一步给县级市松绑。“就江苏省而言,由‘市管县’体制下的13个发展主体变为处于平等地位的65个独立发展主体,必将使江苏省经济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

  “省管县”改革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教授、硕士生导师 许安拓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现行的“市管县”体制已不适合市场经济特别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扩权强县”、“省管县”应当是发展的趋势。而“省管县”只是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紧随其后的应该是“县管乡”和“扩省扩县”改革的跟进,这更是一场涉及我国行政体制深处的重大改革,应当谨慎渐行。

  “市管县”走到尽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被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自治州、县、市)、乡(民族乡、镇)三级制。 但是,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中,我们常常看到在省、县之间又多了一级建制——地区或地级市,并逐渐演变成了“市管县”的格局。这种体制在计划经济时代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它通过加大行政层级,强化了中央集权,确保了国家经济指标与政治指令顺利的下达和执行,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经济辐射能力,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政治的稳定。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特别是区域经济的发展、行政治理环境的变化,如此多的行政层级势必导致越来越多弊端的出现:首先加大了行政的成本,降低了行政的效率,束缚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行政创新能力的提高,不但不利于政府职能的适时转变,甚至衍生出众多的体制腐败;其次,有限的行政区域和无限发展的市场经济区域在矛盾中被人为强制的统一,进而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加重了粗放式经济的扩张;其三,在分税制改革后,省级以下常常出现财权上收,事权下移(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省级财政越办越强,县级财政哭爹喊娘”)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为此,2005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管县’的改革试点。”由此可见,扁平管理将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而“扩权强县”、“省管县”将是这场改革的突破口。

  “省管县”:利益格局重新调整

  浙江省是最早进行强县扩权改革的省份,1992年该省对13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扩权。从2002年起,湖北、河南、广东、江西、河北、辽宁等省也先后开始了“扩权强县”的改革,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在经济管理方面形成了近似于“省管县”的格局,海南省出于土地面积和人口较少的因素,已经完全实行了“县市分治”,市只管理城市本身,县则由省直接管理。重庆直辖后,也完全过渡到直管区、县,这为进一步推广“省管县”积累了经验。

  从改革的结果看,“扩权强县”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如从2000年起,浙江进入全国百强县的数量不断增加,到2003年已有30个县进入全国百强县范围,占了百强县的三分之一,而且有21个县排在前50名。而广东在实施了一系列扩权强县的改革后,也有10个左右的县进入百强前50名。

  实行“扩权强县”、“省管县”的条件正在不断成熟:首先,经济的快速发展、政治的日益稳定加速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速度,尤其是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省管县”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其次,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使得资源配置必须要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政府的主要职能也要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全能性向有限性转变。这就为“省管县”、“扩权强县”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上保障。第三,以网络、通讯等技术手段保障的电子政务正在不断推广,从而在技术上为政府扩权强县的扁平化管理创造了条件。可以说,全面推进这项改革应该只是时间问题,其趋势已毋庸置疑。

  但是,我们在看到“扩权强县”改革光明前途的同时,也要清新地认识到其道路的曲折性:首先,“省管县”的改革是对旧体制下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尤其涉及到众多官员的切身利益,阻力之大不难想象,其间困难也应该充分估计。二是省直部门在扩权政策中定位模糊,事权、财权难以界定,在没有中央统一规范的政策下,新的摩擦和矛盾势必造成新的内耗。第三,我国地大物博,区域差别大,发展很不平衡,不少省级区划里县级单位有八九十个甚至一百多个,而省级直管县有效管理大体应在40—50个左右,太多了根本管不过来,会有不少问题。这就要求同时要把缩省、缩乡的改革积极推进,而这更是一场系统的改革工程。第四,“扩权强县”改革后,扩权试点县拥有了大量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如何有效监督约束县级政府行为,防止出现投资冲动和重复建设,是关系到“扩权强县”改革和未来“省管县”体制成败的关键问题。

  总之,行政区划事关中央与地方关系、条块关系、各级政府职能的合理设定以及未来民主体制、民主成本等重要问题,既要积极探索,有所创新,又要保持稳定,谨慎从事。实行“省管县”的改革,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必须按照中央的精神,遵循逐步推进的原则,理顺各种关系,在加强诸多配套改革的情况下,稳扎稳打,积极推进。

  中国历史上的行政区划

  春秋时期:以县为主,边地设郡。

  战国时期:边地郡大,逐步在郡下分置数县;内地事多,在数县之上逐步置郡统辖,渐渐形成郡统县的两级行政区划。

  秦:郡县制正式确立。郡相当于现在的省。

  西汉:郡、国并存,县级行政区划已有县、国、邑、道之别。武帝时,出现了“州”的概念。

  东汉:郡,国下辖县、邑、道、侯国。州由虚的行政监察机构变为一级政区实体,开始出现州—郡—县的三级行政区划制度。

  隋:州领县,两级行政区划制度开始。州、郡两名曾经迭相改用。

  唐:道—府(州)—县制。后期为道—节度使—府(州)—县制。

  宋:改道为路,最基本的是路—州—县;州级单位有府、州、军、监。

  元:行省(省)出现,以行省—路—府或州—县四级区划系统为主。出现与路并列的直隶府、直隶州。

  明:省(布政使司)—府—州—县的四级区划系统为主。

  清:各地不同。概括来说是省-府/直隶州/直隶厅—散厅/散州/县三级区划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2-13
省管县:强县扩权
从现实情况看,行政管理层太多导致中国出现很多问题,诸如财政开支过大、管理效率低下、中央政令下达不畅等。 “省管县”是否是改革的必然趋势?

  “强县”义乌扩权

  2006年12月9日,细雨微蒙中,《小康》记者来到义乌,“繁忙、活力”是最先能想到的词汇。整齐的街道,林立的高楼,完善的基础设施,令人难以想象这个地方在行政区划上仍是个县级市。

  2006年11月底,浙江省第四批“强县扩权”试点公布,义乌成为惟一的试点。虽然在义乌街头,记者发现相当多的市民对此并不了解,甚至有市民好奇地询问记者哪里知道的消息,但义乌人对于自己城市经济形势充满了自豪感,载着记者到国际商贸城的司机小吴在谈及义乌和金华的经济总量时说:“相比义乌,那里的经济是小CASE了。”

  义乌是小商品的海洋,全球最大的日用小商品市场就在这里。同时,全球60万种日用小商品中52万种商品的定价机制在这里,常住义务的外商有6000多人。因为临近圣诞节,记者在义乌国际商贸城看见圣诞商品的摊位异常多,火红的圣诞老人,绿色的圣诞树,到处了充满了喜气和生机。

  “义乌是浙江中部乃至沿海省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一个县级市,”浙江省省委政策研究室财贸处处长方元龙这样评价义乌,“义乌扩权,正是在此意义上的新创举。”

  义乌人口68万,外来人口达到100万,已经是规模很大的大城市构架,方元龙用“就像大人还穿着小孩子的衣服”来形容义乌的现状。除了公检法力量不够外,更重要的是,商业银行不能在县级地区设立分行,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县一级也都没有。与此同时,义乌的经济实力已经超过了金华,如果不给它更多的权限,将对发展势头强劲的义乌带来很大的束缚和障碍。

  义乌的小商品交易成规模后,也带动了会展业、物流业、电子商务。目前浙江第三产业的平均比例是40%,而义乌则已经超过了50%,商贸业、服务业、物流业、会展业非常发达,在全国都属前列,但县级市的管理体制及规模远远不能满足这些行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浙江的全面小康水平在2005年已经达到了83.4分,现在浙江是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问题,现代化就涉及服务业产业高度化、城市化与经济国际化的问题,义乌在这些方面都是领先的,如果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将给地方管理提供一个相当好的范本。

  义乌政府部门以“领导指示一定要低调”为理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但从各方面资料可以看出,经过这轮改革,义乌已经拥有了几乎等同于地级市的事权。浙江省有关部门介绍说,此次试点主要内容,一是扩大义乌的经济管理权限,二是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扩大义乌推进城市化国际化功能的政策权限。

  方处长表示,浙江省委常委会已对义乌扩权形成决议。赋予它地级市的管理权限,帮助它建设国家在县级市不能设立的机构,比如商业银行分行、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其他事权也逐步从金华移出。国家有法律明令禁止的重大事项和规划还是要经过金华的,如果法律规定可以委托的,可直接委托给义乌,不需要经过金华。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一般情况下,地级市就不要干涉县级市的发展。”

  难以复制的浙江模式

  此次浙江在义乌的“强县扩权”措施之所以吸引广泛关注,是因为它与“省管县”的讨论合拍。

  2005年10月18日发布的“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未来五年要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对县的管理体制。”尽管这一表述仅指财政管理体制,但“省管县”的话题,还是吸引了许多人对新时期行政制度建设探讨的强烈兴趣。

  浙江通常被作为“省管县”的成功范例。2005年“全国百强县”中,浙江占去30个,将近1/3。这也意味着,浙江省的36个县和22个县级市中的一半名列其中。在很多观察家眼中,浙江省强大的县域经济与“省管县”的体制密不可分,甚至有研究者将其称为浙江的“秘密武器”。

  但浙江人却对自己成为“省管县”成功范例的说法不以为然。浙江省很多官员与学者都认为,浙江省目前只是通过把经济发展快的县的财政管理权限拔高,以减少管理层次,虚化地级市的管理权限,但行政体制上并没有拿掉地级市的功能,因此和严格意义上的“省管县”不是一个概念。

  除了财权之外,在人事权方面浙江省也有其特色,县的两个一把手由省里直接任命。宁波大学法学院朱亚芬分析认为,“这样有一个好处是从省里选材,不论是选材面还是质量,都要高于市级选材,这样就给县级带来强大的活力。”而如义乌等地连事权也拥有之后,将取得更多的自由和发展空间。

  浙江成为很多省份效仿的对象,从2003年开始,山东、福建、湖北、广东、河南、河北、吉林、江苏等众多省份出台的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文件中,“强县扩权”成了制订相关政策的主基调,有的地方还迫不及待地提出了“抢抓扩权强县机遇”的口号。但在效仿过程中,大多数地方的进展并不大。有学者指出,这是因为浙江省省管县财政体制有其历史根源和现实基础。

  1980年代初期是一个关键时期。当其他省份纷纷开始撤销作为派出机构的行署地区而实施市管县体制时,浙江却避免了这一做法。虽然当时浙江也很快开始了撤地建市的过程,但并没有把财权人事权交给地级市。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与浙江当时的现实情况密切相关。当时浙江省县域经济的强劲势头已经显露,到1994年,作为改革开放的成果,仅30个发达县的财政就占到省财政盘子的70%,很多地级市都不如县,比如绍兴市经济实力不如绍兴县,金华市不如义乌等等。

  经济强县发展越快,在经济事务、社会事务管理中碰到的问题就越多。在这个意义上,浙江省分别在1992年、1997年、2002年三次对经济强县进行了扩权。

  强县扩权中的博弈

  1980年代初之所以确立了市管县的体制,政策动因是为了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希望城市的建设能带动乡村的发展,但从现实情况看,很多县的发展并没有从中受益,反倒是受到了很大的束缚。

  浙江省经贸委副主任周日星总结 “市管县”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利益的矛盾,即市县争利,市甚至要依靠县的“贡献”来投入市区建设,因而在财税分成、基建投资、开辟新的生产项目等方面市里常常优先考虑市区;二是行政管理的矛盾,在市的“全方位”领导下,县的自主权受限很多;三是城乡关系的矛盾,市政府的工作重心一般都放在城区而不会是农村。金华市财政局副局长徐德良也坦陈:如果不实行“省管县”,而是省与市、市与县(市)逐层分成的话,市里肯定会“截留”县里的一部分,以用于市政府所在的中心城区建设,落到县里的“实惠”就会少一些。

  对于省管县以后的格局对县的优势,朱亚芬分析认为,有人事任命、财政分配、金融信贷、项目审批、项目建设优先权,而这些无不牵涉到地级市与县之间的博弈。其中项目审批是省直管的最大意义所在,也成为博弈最多的环节。

  正是这些博弈导致了改革的肠梗阻。例如2003年湖北省就下发文件,将239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到大冶、汉川等县及县级市。但有调查显示,在239项事项中,落实较好的只有87项,未能落实的占99项,缺乏可操作性的27项。

  十堰市财政局王小平则认为这跟湖北的县域经济不发达相关。湖北省县级财政普遍困难且情况各异,省财政能否及时、准确掌握县的实际并迅速做出反应尚存疑,可能不如市管县来得及时。对于经济强县,湖北的市县博弈尤其强烈,湖北在尝试“省管县”改革后,部分地级市开始想方设法吃掉自己所辖的经济强县,变为自己一个区,如黄石“吃”掉了下陆、咸宁“吃”掉了咸安。湖北省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总结说:湖北与浙江的最大不同是,浙江人在研究怎么干,而湖北则研究哪些不能干,自缚手脚。

  同样遭遇强县扩权“肠梗阻”的还有江苏。江苏最早成为“市管县”的试点,但并没有真正实施“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县级财政计划由省里直接下达,但是要通过市里“汇总”一下,雁过拔毛,要给地级市1.5%,方元龙认为,这种方式比浙江退一步,比全国进一步。尽管如此,2006年初,在江苏省人代会上曾明确要求推进省管县的改革,但到目前,这项改革已经因为种种原因被迫停了下来。

  近期江苏省党代会上,选择了重点县(市)委书记进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在11月12日结束的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省委班子中,就出现了许多县(市)委书记的面孔。在15个候补委员中,有9个是县(市)委书记。其中,苏北有6个县(市)委书记进入候补委员。这在江苏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不得已,江苏采取了县级党委书记进入省委委员班子的行政手段, 去推动省管县与强县扩权的改革。

  “省管县”艰难的必由之路

  目前中国有多少政府层级还存在争论,学者们更倾向于认为存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但应该注意到的是,我国很多地方有着特殊身份,造成我国事实上已经形成相当多层级的政府:从中央开始,下面有省、直辖市;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县、县级市、区、乡、镇等等名目,其复杂程度足以让不了解中国的人为之瞠目。

  事实上的政府层级已致使政府“管理链”过长,其结果是中央对地方的两个最主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公共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常常难以正常落实,层层过滤的结果是形成所谓的“漏斗效应”,致使中央政府的方针政策越是到基层政府,就越是变形走样,财政转移支付也经常不能准确到位。

  政府层级减少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从根本上遏制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漏斗效应”,从而减少中央政策的扭曲和变形,减少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失误所带来的政策性浪费,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因此学者建议真正实施“省管县”,因为单纯在财政体制上实现“省管县”造成的结果是改革不彻底,并不能从实质意义上解决问题。

  但也有很多分析家认为,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省管县目前还面临着很多的障碍,比如司法制度,中国是省、市、县三级法院制度,如果市、县平起平坐之后,势必面临公、检、法管理体制的相应变化。

  而对于一些人口众多、辖区广大的省和自治区而言,可能出现省一级政府管理幅度过宽、管理难度加大的问题。我国现有32个省级行政单位(不含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最多的如四川省下辖180个县,河北省下辖172个县,平均每个省级行政单位辖89个县。

  “在中西部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加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换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样的条件下,县直接联系省,或由省面向县承担起经济与社会管理的诸多职责确实有现实的困难。”重庆工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冯俏彬这样认为。

  因此很多学者建议通过增加省级数目来减小省的规模,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认为,省级政府管理规模和幅度太大,已经不能适应全球化形势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缩小省级规模已势在必行。以美国为例,其国土面积与我国大约相同,人口规模只有我国1/4左右,却有50个州,而我国仅有34个省级区域。按国际标准,6000万人口规模属于大国范围。中国一些省,仅就人口来说,在世界上也是大国的规模。从管理的角度来说不利于省区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等各方面的发展。

  方元龙对记者表示,如果财权、事权、人事权都实现“省管县”,省级政府面临能否管得过来的问题。例如现在浙江省只是负责县里两个一把手的人选,如果所有县级官员都要省里管的话,省里难以管得过来。

  但方元龙认为,从国际上来看,层次比较少、管理体制扁平化是一个趋势;从历史纵向看,我国行政层级一直以三级制为主;从现实情况看,管理层阶太多也导致中国出现很多问题,诸如财政开支过大、管理效率低下、中央政令下达不畅、国家的政策资源流失等。因此大的改革方向还是应该朝减少行政层级方向进行。

  但因为撤销地市级和增设省数目都将牵涉到很多变革,而在和谐社会成为主流话题的今天,大规模的区划变革容易引发不可知后果,方元龙的建议是,浙江的路子可以参考,也就是先把财权和人事权拎出来,削弱中间环节,削弱地级市对县级的限制。中国行政区划史

  从春秋初期(公元前688年),中国开始置县,中国的行政区划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行政区划系统也在不断演变之中。

  秦汉:郡/县二级制

  魏晋南北朝:州/郡/县三级制

  隋代:州/县二级制

  唐、宋:道(路)/府(州)/县三级制

  元:行省/路/府或州/县四级制

  明朝:省/府/县三级制

  清代省/府/县三级制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2-13
民政部官员:“省管县并非要撤掉地级市”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昨日表示,“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减少行政层级,省管县的体制是一个发展趋势,市县脱钩归省直管并非要撤掉地级市。在省管县的体制下,地级市的机构人员要精简,结构职能要进行重组和调整。

  戴均良昨日在人民网接受访问时表示,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减少行政层级,目前我国有四个层级:省、市、县、乡镇。从客观实际出发,省和县之间的管理层级,改革的可行性相对大一些。省、县都是比较稳定的,乡镇在现行的条件下也不可能精简掉。但从长远看,乡镇体制是可以改革的。

  目前东中部地区实行强县扩权,探索省管县体制,为今后减少地级管理层做准备。

  戴均良认为,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地级市的存在是有依据的。市可以管县,这种市的级别相当于地区一级或者自治州一级。

  戴均良表示,我国行政区划调整不可避免,但行政区划调整从总量上,不能增加机构也不能增加编制,要在控制的基础上逐步地进行,“不能一哄而起”,要有利于行政管理和服务群众。同时,也要本着服务和精简机构的原则,还要有利于民族的团结和边防的巩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2-13
省管县的机制还没有建立,县市不敢乱动。因为人事权还在地市一级,情况很复杂哦!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cdw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2-13
引用第1楼上善若水于2009-02-13 09:51发表的  :
“省管县”改革:行政权力下放,落实地方自治
.......

省管县的权力能下放?
我看是明明上移了。
cdw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2-13
“省、县都是比较稳定的”
-------------------
从古到今,县的稳定性是最强的,这是毫无疑问的。而县在近20年来,稳定性是很差的。尤其是在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周围出现,县级政区板块化或被吞并倾向。
地(明清府、唐宋元州、汉魏郡)与省(汉魏州、唐道、宋路)的历史稳定性都是差不多的。
只不过清代以后版图基本定型,国际勘界日趋严谨才导致省比地稳定。
事实上,地级也很稳定,只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才展现出比较活跃的表象。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2-16
除了直辖市外,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广州. 还在实行市管县呢.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2-16
省管县good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2-17
现在地级市活的很滋润,管你上面怎么叫呢?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2-17
严重支持省管县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2-17
Re:“” 吹响号角 “市管县”该何去何从?
支持省管县
希望客家首府长汀脱离龙岩管辖
希望厦门更美好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2-18
不支持省管县,建议采取省对县实行“计划单列”的形式!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2-18
稳定不稳定看世态和平不和平。

社会动荡,什么都不稳定。六朝时期,一些地方十羊九牧,郡、县都是狂增。

唐武德四年至八年,天下州县大幅增加,浙江省内的义乌、松阳一度都曾经是州级(地级)单位,八年又大裁。

但是若忽略短暂的极度社会动荡时代,则浙江从唐到清千余年,州(府、地)级,可是超级稳定。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2-20
不知民族自治地方怎么办?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2-20
地一级比县一级更加的稳定一些,另外现在总是在强调市刮县,财政转移支付不及时,有保留,导致县财政穷困,才逐步有了省直管县。不过真正的省管县之后,省级部门要多少人才能管理下面的县呀。
中央的部级单位一般都是几百人管30多个省级单位,到省一级如果要管80个以上的单位,需要多少人?我想可能需要增加很多人吧。而要调整行政区划,分省设置的话又将增加多少公务员?这些都是需要通盘考虑的。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2-21
太久了!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2-21
坚持不支持省管县,有点税收就要上缴到省,富裕的市也就罢了。那些贫穷的市该怎么办?有的城市就靠煤炭。石油之类的支撑,现在又要省管县了!!合着富裕的县都收走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2-22
讓"市"像一個市吧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2-22
:“省管县” 是强县扩权, “市管县”是强权扩县!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2-26
好呀,讓收刮縣級財政的低級市真正自立起來
xun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3-03
引用第13楼辽河入海流于2009-02-18 15:15发表的  :
不支持省管县,建议采取省对县实行“计划单列”的形式!

支持!  

补充一下:
地级应该虚置,可用郡/道(名称)来作为(虚)地一级,管辖若干县市。原则上原地级市的市区应和所辖县平级,但多数地级市市区都强出辖县许多,所以目前这些地级市应该保留(等于“郡级市”)。但需适减所辖区数,对不合理偏小的区一定要合并(区等同于县)。那些由地区改地级市后只辖一区,或者即使辖有2个以上区,但市区人口和辖县相差不大的“市”的市区统统改为郡下辖县级市(撤销区级),和县完全平级。
县由省实行计划单列,郡/郡级市为辅助管理。
[ 此帖被xun在2009-03-03 13:13重新编辑 ]
余以为“省直辖县”不可全行,以中国实情四级制还是必须的!重要的是精简机构,才是区划改革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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