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兰色火焰于2009-07-01 13:19发表的 :
我认为大陆完全可以借鉴台湾的经验实现行政层级体制改革。
1、鼓励县市自愿合并,鼓励措施:一、合并以后人口达到120万的可以设为省直管县市,地位升为副厅级;二、合并以后人口达到200万以上的为正厅级省直管县市;三、县下大镇可以设市。以上三条措施足以消除合并阻力,并会有台湾出现的争先恐后之效果。
2、进一步合并乡镇,调整区制,一般乡镇人口合并到10万人左右,城市的区为乡镇级,人口在20-30万人之间,直管社区。
3、大力合并社区与村,城市社区人口应在10000人左右;村的人口规模应在3000人以上。
4、省基本可以不要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