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753阅读
  • 20回复

[乡镇街]中国县下区划设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3-15
上一文中,我们探讨了中国县下区划沿革史(点击进入),那么这一文我们就对县下区划的未来进行一些设想:

目前,全国的区公所仅存4个,其中河北省1个,新疆区3个,即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但是同时另外两种区划/准区划崛起,这就是新区和功能区(链接:无形评区划:河南省新区放卫星,一下子建立仨),其中的新区对应的是县,那么功能区则自然是一种县下的新区划形式。

前不久消息传来, 都江堰市龙池虹口紫坪铺可能“三镇合一” , 这三个乡镇完成合并后,面积将达493平方公里,占都江堰市总面积的41%,成为都江堰市面积第一大镇。按照打造国际旅游城市的目标,都江堰将对这一区域进行统一规划打造,原龙池、虹口和紫坪铺的各项资源将进行统一调配,龙池将主要承担风景观光旅游重任,虹口将成为乡村旅游和户外运动的天堂,紫坪铺将有效连接这两大区域。对于都江堰来说,龙池等三镇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旅游功能区,因此有了一个整合的基础,但是这样的整合却导致“镇”这一区划通名越来越偏离原有涵义。因此,整理县下区划模式,修正日益脱离实际的区划通名就成了当务之急。
中国县下区划沿革史一文中我们看到,除了秦汉外,历代的县下行政区划都是由三级构成,由于如今的通讯、交通技术的发展,县下行政区划的层次可以有所减少,但是尚未能够精简到县直辖村的地步,因此,以二级制作为现行县下区划的层次结构最为适合,也就是恢复到秦汉的县下区划模式,即县任命乡官治理,士绅组织里社自治。但是目前,重新启用“乡”这个区划通名已经不再合适,乡这一名词已经沦落到贫穷落后的代名词,而“镇”则脱离了实际的涵义,因此采用新的区划通名就是一个必然。
就现有的几种县下区划通名来说,“功能区”是最符合新的县下一级行政区划的,它反映了它的实质经济职能在行政上的表现,因此以“功能区”替代将来大规模撤并乡镇后的新区划是非常合适的。在此我建议,模仿上海浦东新区某XX新镇的例子,加挂XX功能区的牌子,在适当的时机取消镇的牌子,以便顺利过渡。

之江云梦的县下两级制:功能区------村
备注:村以下的组织分层属于自治体内部划分,不属于行政区划的定义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3-15
你的意思就是并大镇并更名为功能区?这样还得修改宪法呢。直接并完大镇不就可以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3-15
引用第1楼QQme于2010-03-15 15:44发表的  :
你的意思就是并大镇并更名为功能区?这样还得修改宪法呢。直接并完大镇不就可以了?

这样的镇还是“镇”吗?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3-15
回 楼主(之江云梦) 的帖子
楼主以详实的资料进行合理的论证和设想,文风严谨、立意清晰,值得学习。

同意“由于如今的通讯、交通技术的发展,县下行政区划的层次可以有所减少,但是尚未能够精简到县直辖村的地步”和“‘功能区’...它反映了它的实质经济职能在行政上的表现”之论证。

另外,之所以“‘乡’这个区划通名已经不再合适,乡这一名词已经沦落到贫穷落后的代名词,”实际上这是因为乡目前的定位和应用偏离、超出了“人类自然生活聚落的天然的联合体”其本来意义。
而“镇”也确实脱离了实际的涵义,被附加了较大的区域和新的职能。

但是“功能区”目前看其设置应该理解为县市的派出办事机构,而非为一级实级政区,虽然其发展走势难以断定,但我觉得应该为其定位为虚级镇区,如同地级市一级虽然已经坐实,但其作为管理地区的行政职能还是应该逐步虚化取消变为虚级。

我的理解为,乡镇进一步整合、中心镇进一步扩权后,赋予其部分县级管理职能,设立以“功能区”之名或其它通名,作为县下派出的虚级区域;而县下的“乡”仍需作为县下的一个实级管理区域内的村落,但乡应该适当拆分简实下移,靠近农村。

即:“县——中心镇\功能区——乡——村,实——虚——实——虚”
[ 此帖被天地人和在2010-03-15 16:23重新编辑 ]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3-15
Re:回 楼主(之江云梦) 的帖子
引用第3楼天地人和于2010-03-15 16:11发表的 回 楼主(之江云梦) 的帖子 :
楼主以详实的资料进行合理的论证和设想,文风严谨、立意清晰,值得学习。
同意“由于如今的通讯、交通技术的发展,县下行政区划的层次可以有所减少,但是尚未能够精简到县直辖村的地步”和“‘功能区’...它反映了它的实质经济职能在行政上的表现”之论证。
另外,之所以“‘乡’这个区划通名已经不再合适,乡这一名词已经沦落到贫穷落后的代名词,”实际上这是因为乡目前的定位和应用偏离、超出了“人类自然生活聚落的天然的联合体”其本来意义。
.......

村如果虚化就不是“村”了,任何国家都是以村为最小的自治单位。
而且行政区划以最后一个实级为终止点,即使以下有虚级也不能计入。如历代以来里社以下都是有组织的,但是都是虚级,因此以里社为最终一级

因此你的实际区划模式仍然是二级制,而非三级制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3-15
欠发达地区一时半会还不会有多大改变,功能区适合发达地区。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3-15
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因此你的实际区划模式仍然是二级制,而非三级制”

  按此说法,我的县下区划模式就是“县——乡”二级。不过县乡之间可以存在镇区为虚级,至于乡下的村落,作为自治体而非政府实体所以不计为实级。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3-15
“二级制作为现行县下区划的层次结构最为适合”和我的想法完全一样。其中最低的第二级适合全民自治,采用村做通名没有任何问题。但县下第一级区划应该是实化还是虚化呢?如果虚化,1.县下虚化的单位不宜多,10个以下比较合适,这个数量正是现在县下乡镇合并到达的规模。2.县不会大规模的合并,在只有少量并县的情况下一个省管辖的市县数会在60-80个,省县直辖不可能实现。3.县下虚化第一级区划实际上相当于将县域完全由县规划,是一种集权的制度,现在的县恐怕规划不过来。所以我觉得整体还是使用分权制,县下采用实级制,如此现在的一个县还是合并到6-10个左右单位,县之间按照情况合并(容易并的3-4个县合并成一个县,不太容易的二合一,实在难并的就不并)这样就能使省辖县市数量减少到50个以下,甚至20-30个,很容易就能省县直辖了。省辖的市可以改称广域市,市县可以平级。县下如果真的认为乡被搞臭了不用了,可以用郡(现在翻译的外国地名郡就是县下的单位)或其它名字,城市化好或特别重要的可以称为市。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3-15
Re: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引用第6楼天地人和于2010-03-15 16:39发表的 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
“因此你的实际区划模式仍然是二级制,而非三级制”
  按此说法,我的县下区划模式就是“县——乡”二级。不过县乡之间可以存在镇区为虚级,至于乡下的村落,作为自治体而非政府实体所以不计为实级。

县下区划不能包括县本级,另外你如果把村设置为自治体则是实级,应该计算入行政区划当中,各国的行政区划一般就是从自治体开始算起的,因此你的区划模型是乡-村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3-15
Re: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引用第6楼天地人和于2010-03-15 16:39发表的 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
“因此你的实际区划模式仍然是二级制,而非三级制”
  按此说法,我的县下区划模式就是“县——乡”二级。不过县乡之间可以存在镇区为虚级,至于乡下的村落,作为自治体而非政府实体所以不计为实级。

谁告诉你虚级和自治体可以不计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3-15
没有必要更改通名,合并以后仍然称镇就可以了,英文可以翻译为Township。
目前的形势是聚落型政区逐步扩大为区域型政区,这种情况下可以给镇赋予新的意义,没必要非得一定是“集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3-15
Re:Re: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引用第8楼之江云梦于2010-03-15 16:41发表的 Re: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
县下区划不能包括县本级,另外你如果把村设置为自治体则是实级,应该计算入行政区划当中,各国的行政区划一般就是从自治体开始算起的,因此你的区划模型是乡-村

同意您的定义。我这里的“乡”,是在中心镇扩权为功能区后,适当拆分简实下移适当靠近村落的“乡”。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3-15
我的区划设计参见
列表的方式表达我的区划层级体系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65298

采用的是一种符合城乡现状的实级为主的复杂的层级体系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03-15
引用第10楼wangbintit于2010-03-15 16:46发表的  :
没有必要更改通名,合并以后仍然称镇就可以了,英文可以翻译为Township。
目前的形势是聚落型政区逐步扩大为区域型政区,这种情况下可以给镇赋予新的意义,没必要非得一定是“集镇”。

如果是区域型政区,那么可以用“乡”“县”,为啥要用并不合理的“镇”?你觉得常住人口为0的罗布泊也是镇么?

英国将郡和下属市合并,成立区域和聚落混合的新型区划,但是人家不会用市这个名称,而是重新命名为“单一管理区”(UA),你既然要学英国,怎么不学学英国这点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3-15
回 9楼(youyuan) 的帖子
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03-15
Re:Re:Re: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引用第11楼天地人和于2010-03-15 16:50发表的 Re:Re: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
同意您的定义。我这里的“乡”,是在中心镇扩权为功能区后,适当拆分简实下移适当靠近村落的“乡”。

如果靠近村落,则直接使用“村”,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是以单一自然村为行政村的,即使如列支敦士登这种小国也存在2个以上自然村的行政村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3-15
引用第7楼youyuan于2010-03-15 16:40发表的  :
“二级制作为现行县下区划的层次结构最为适合”和我的想法完全一样。其中最低的第二级适合全民自治,采用村做通名没有任何问题。但县下第一级区划应该是实化还是虚化呢?如果虚化,1.县下虚化的单位不宜多,10个以下比较合适,这个数量正是现在县下乡镇合并到达的规模。2.县不会大规模的合并,在只有少量并县的情况下一个省管辖的市县数会在60-80个,省县直辖不可能实现。3.县下虚化第一级区划实际上相当于将县域完全由县规划,是一种集权的制度,现在的县恐怕规划不过来。所以我觉得整体还是使用分权制,县下采用实级制,如此现在的一个县还是合并到6-10个左右单位,县之间按照情况合并(容易并的3-4个县合并成一个县,不太容易的二合一,实在难并的就不并)这样就能使省辖县市数量减少到50个以下,甚至20-30个,很容易就能省县直辖了。省辖的市可以改称广域市,市县可以平级。县下如果真的认为乡被搞臭了不用了,可以用郡(现在翻译的外国地名郡就是县下的单位)或其它名字,城市化好或特别重要的可以称为市。

“县下第一级区划应该是实化还是虚化呢?”这个值得探讨,不过您县下一级实化的设想变动有些复杂了,是建立在大规模并县的基础上的。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03-15
Re:Re:Re:Re: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引用第15楼之江云梦于2010-03-15 16:53发表的 Re:Re:Re:回 4楼(之江云梦) 的帖子 :
如果靠近村落,则直接使用“村”,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是以单一自然村为行政村的,即使如列支敦士登这种小国也存在2个以上自然村的行政村

这里的靠近是相对的,是相对于县到村之间的幅度的,与村之间还应有较大幅度空间。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03-15
引用第13楼之江云梦于2010-03-15 16:51发表的  :
如果是区域型政区,那么可以用“乡”“县”,为啥要用并不合理的“镇”?你觉得常住人口为0的罗布泊也是镇么?
英国将郡和下属市合并,成立区域和聚落混合的新型区划,但是人家不会用市这个名称,而是重新命名为“单一管理区”(UA),你既然要学英国,怎么不学学英国这点


“功能区”,“单一管理区”这样的通名过于繁复,不合汉语语境。不过译成英文时可以考虑。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3-15
Re:回 9楼(youyuan) 的帖子
引用第14楼天地人和于2010-03-15 16:52发表的 回 9楼(youyuan) 的帖子 :
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你是写法律还是做学问呢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3-15
引用第16楼天地人和于2010-03-15 16:56发表的  :
“县下第一级区划应该是实化还是虚化呢?”这个值得探讨,不过您县下一级实化的设想变动有些复杂了,是建立在大规模并县的基础上的。


不是建立在大规模并县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适当分权的基础上。能够并县只是这种区划的其中一个好处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