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实施论坛流行的50省(或60省)划法的原因:
现有省区由来是从元至今了 差不多800多年,很多省份这么多年历史沿革下来,已形成了各自独特文化,一下子变更拆分过大,民众心理不容易接受。所以我认为,现阶段不适合大规模调整现有省域,只适宜微调。
关于层级与幅度不协调的问题答复如下:
省域不能大动,但是不意味着省制不能变,实际上,从元明清民四代以来,各朝省制一直在变化的。元的行中书省,明的都、布、按三司分隶中央,清的督抚互相掣肘,都是各有特点、各具宜弊的地方行政体制。关于目前实用省制,个人意见和论坛大部分人差不多,都十分认同“省直辖县”体制。在32省的体制下,各省缩地为县,同时实行民国时期的省城为县的管理层级,降区为镇一级单位,广泛并县至50个上下,实行省直辖县。建县原则可以面积、人口、GDP三者综合为系数,即人口多的县辖地小一点,GDP少的县辖地大一点,形成类似目前台湾实行大县体制。取消直辖市这一乖张体制,全面减少行政层级。全国上下以“省-县-镇”三级行政单位,其中镇为县级政府派出办事机构。
关于西藏划省问题答复如下:
诚如君言,实际上,藏、新、蒙、台诸省都不适合完全采用等同于内地的行政管理机制,而较宜采用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区模式,但国家一旦采用这个模式,就似乎在告诉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不友好国家:这几地确实与我本部诸省不一样,为免授人口实,统一名为省。具体到微观管理,则是随机应变,但大的原则总是全国32省,各省都以群众自治为原则,扩大强化省、县人大立法机构权力,西藏如是,云南如是,山东亦如是。
关于苏皖等细节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现实区划承自民国、民国承自清、清承自明,而元为世界性帝国,眼界大,划省率性而为,与明大不同。所以以明为研究对象:明朝在全国设置两京十三使司,包括北直、陕西、山西、山东、河南,南直、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明本无贵州,永乐间,以云南地广,分云南、湖广、广西、四川边远之地,建贵州。至清,又以陕西、江南、湖广过大,分别划为两省。所以到清后期,能称为大省(指明显较其他省为大)只剩下直隶与四川,所以在我方案中,划河北为河北、京兆,划四川为川东、川西。
苏皖:但是清划江南省为东西划,几百年来一直争议很多,这次我将其南北划,是基本以人文文化为依据,属江南文化的为一省,属江北文化的为一省。同时兼顾发展,将扬州、泰州等地划归淮海省,这样新建淮海省就有徐州、合肥、扬州、南通、连云港等多个经济发达地区作为支撑点,又沿海,有港口,经济腾飞指日可待。如果一划成三,一则三省地域狭促,资源不多,二则竞争太剧,互相制约,三则最北之省势必要向山东、河南借地而建,强行捏合,不易成功也不利发展。
赤峰:划给辽宁是为了辽宁省及整个东北地方形势完整,不划辽宁,划京兆省也可以,只是不建议重新给内蒙,因为赤峰太远离省会呼和浩特。
巴中:重庆古称巴 ,没有巴中怎么可以。我看过很多行政区划方案,该四地区都是归以重庆为省会的省份的。
建陇西省:可以考虑,只是这样划将原来属于几个地区的地方划建新省,怕不易成功。
呵呵,虽说我都给了解释,但是总的来说,我这还属抛砖引玉类型,大家对我的质疑越多越好,很多东西都要深入探讨才明白的。欢迎大家继续批评指正(这不是客套话)。
[ 此帖被f6f6在2010-03-22 11:2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