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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中国行政管理的一条新思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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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3-29
我就简单地说出来。中国行政划分,以市与县为基本,市县各有等级,但县的等级,绝大多数的归为一类(最低)。各县市均需直接与中央对口接受管理,不废省,但仅作为县市与中央之联络或统筹,大大减少其行政机关人员,另外全国各地遴选一些带某些特殊性之县市,自相组合成省(即各不连接,且称此种省为“散省”,如某一民族省,全国各地以此民族为主体的县市均归入该省)。可有同名县市。各县市的管理方面,各县之各公务员均采用本县人充任,而与地方回避制反之,此是由县域之地方特色,激励其各自发展,使本县之人才大都为本县效用,但地广人少之县,需从全国人多之县中另择适当量的人才充实本县之公务员(可对口),县需有较多自主权;市和少数特殊的县之情况则分几个层级,第一类,从全国各地统筹人才去充任某市之所有公务员,北京、上海、深圳等适用,第二类,从所属省统筹人才去充任某市之公务员,多数市为此类,第三类,就从本市或相邻对口之一个或数个县(如有一定文化关联)统筹人才去治理某市,这由其市的某些特色或国家、省对其之定位而定。乡镇的管理亦可比照县市。当然以上也不能绝对,如牵涉上级资源分配时,各本县人为主充任公务员的县,不可有参与之权力,可以民主方式由多县共同决策。
一级辖二级:省州—都府郡县市    都—县  省—州—县市       
二级辖三级:郡县—市镇乡   都府—镇乡   市—乡
厢组都市、区组府市或厢、街组市或区、社区组街或属乡镇 不与地域型政区比级别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3-30
县市直接对口中央,那首都一定更热闹。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3-31
不看好“散省”
0主任公署;1省、大区和直辖市;2县市自治(下设区办事处,边远设乡镇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4-04
都想中央管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4-24
预期虚化省,不如虚化市。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4-26
都想中央管,管得过来吗?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4-27
说得太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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