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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以“统计区”取代目前的地级市政区如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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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4-15
目前,我国行政区划建制中争议最多的以市管县体制为代表的地级区划建制,因为在所有层级的区划建制中,管辖幅度最小的也正是这一层级。据粗略统计,在全国275个地级市中,不包括所谓的直筒子市,管辖县级区划单位的数量在5个以下的约50多个,这其中包括很大一部分为上规模而拆分出来的规模小于同类政区的县级区划单位。目前我国行政机构存在着机构臃肿、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弊病,而实际管理幅度过小的地级市叠床架屋式的行政管理机构对口设置又对这一弊端起放大的效应。
有鉴于此,取消市管县体制、实现省直辖县市一直是我国区划体制改革中呼声最高同时也是因涉及面广而实际操作难度较大的一项改革措施。因为,取消市管县体制、实行省直辖县市,不可避免的要面临管辖幅度过大的问题,那么必须又要划小省区,或是撤并市县,从而导致社会成本的增加和改革难度的加大。
那么,有没有可能在基本上不调整或少调整省县两级区划的基础上取消市管县体制呢?
我们知道,上级区划单位对下级区划单位的管理协调一般都是通过相关的职能管理机构如司法财政教育等部门来具体实施的。既然如此,那么,在取消市管县体制、实行省直辖市县之时,如果管辖的幅度过大,不妨在省与市县之间保留一级职能管理机构。当然,这级机构设置将不再是像现在这样按区划单位对口设置,由于其设置不受区划单位界线的限制,在数量上和管辖幅度上将会有一个更加合理的配置。
实际上,这在某些方面已有先例可鉴,比如,重庆市的部分市级职能机构分支机构在万州、黔江的设置以及湖北省的汉江中级法院、检察院在仙桃的设置,以及更为普遍的县市内县级职能机构分支在部分重点乡镇的设置。
如果实施的话,可考虑将这些省级职能机构的分支机构设在省内的地区中心城市,作为对其“中心”地位的一种默认。这些职能机构的管辖范围将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区”,而是类似于一些国家的“统计区”。
以上我的构想是否可行,还有请各位赐教!
[ 此帖被境由心造在2011-06-03 09:51重新编辑 ]
1条评分
实在 奖励 +10 颇有见地 2011-05-31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4-15
统计的目的是评估发展状况,为将来的发展提供指引。

既然,目前的地级市政区,规模差异太大,就失去了统计意义。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4-15
引用第2楼Zorro于2011-04-15 11:35发表的  :
恩啊。地级市的一大诟病就是规模差异太大了。

省级单位、县级单位、乡级单位、村社有同样的问题。

东莞实有1700万人,西藏某县只有1万人不到。静安不过几平方公里,若羌有20万平方公里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4-15
回 1楼(東七區) 的帖子
这里所谓的“统计区”,是在取消地级市管县的基础上为降低省直辖县市的管理难度而划定的职能管理机构的管理服务的范围。与现在的地级市辖区范围既不重叠,在性质上也不相同,不是行政区。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4-15
Re:回 1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4楼境由心造于2011-04-15 11:48发表的 回 1楼(東七區) 的帖子 :
这里所谓的“统计区”,是在取消地级市管县的基础上为降低省直辖县市的管理难度而划定的职能管理机构的管理服务的范围。与现在的地级市辖区范围既不重叠,在性质上也不相同,不是行政区。


撤地级市是不现实的,这几百万人要吃饭的。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4-15
省县直辖伤到谁?还不是和老百姓差不多的无权无势的基层公务员。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4-15
同意楼主的设想,我的50省方案中也是如此设计的。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4-15
    叫“郡”岂不更好?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4-15
如果撤销地级市,那么省直部门可以分区设立几个办事机构,负责该区域的相关事务。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4-16
回 8楼(幻象岭) 的帖子
我这里的“统计区”是一个完全虚化了的非政区的“区域”的代名称。而“郡”则是实体政区名。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sz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4-16
目前的省作为统计区司法区十分恰当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04-17
回 9楼(仙峰俊俏) 的帖子
我的构想基本上也就是这个意思。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04-17
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

假设,凤凰县的商业归驻在常德的湘北商务分厅管,旅游归驻在张家界的湘西北旅游分局管,农业归驻在怀化的湘西农业分厅管,城建规驻在吉首湘西北城乡建设分厅管。

凤凰哪一天要搞个特色小镇,还得四个婆婆点头。而且对于凤凰县委书记(处级)来讲,这四个婆婆,其中三个和自己是一个辈分的(分厅当然是处级),一个的辈分比自己还低。到头了还是得省里协调。
行政动线。
凤凰县(意向)->常德、张家界、吉首、怀化(提案)->长沙(通路)->常德、张家界、吉首、怀化(协调)->长沙(核准)->凤凰(受命)->常德、张家界、吉首、怀化(备案)->凤凰(实施)。
这一个事情,没三五年跑不下来,而且大部分时间就是在满湖南跑。等跑到一半,本级政府换届或上级政府换届,调整规划,前面做的工作,又重新来过。来回折腾,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1-04-17 11:20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04-17
省直辖县市后的中间层次的职能机构的设置的前提是确有必要。起码有两个先决条件:省的职能机构管辖服务的范围过大;职能机构的管理事务过多。而不是像市管县体制下那样搞层层对口设置。另外,职能机构的管理服务范围尽量一致。除了比较重要的,像你所提的商务和旅游等机构根本没必要再设中间层次。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04-17
引用第14楼境由心造于2011-04-17 11:36发表的 :
省直辖县市后的中间层次的职能机构的设置的前提是确有必要。起码有两个先决条件:省的职能机构管辖服务的范围过大;职能机构的管理事务过多。而不是像市管县体制下那样搞层层对口设置。另外,职能机构的管理服务范围尽量一致。除了比较重要的,像你所提的商务和旅游等机构根本没必要再设中间层次。

我只是举个例子而已。

就算商务、旅游不用设置分厅。那么水利、国土资源、环保、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要不要?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04-17
回 15楼(東七區) 的帖子
除了司法、财税、银行、教育等重要的职能机构外,大多数都没必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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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04-17
Re:回 15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16楼境由心造于2011-04-17 14:55发表的 回 15楼(東七區) 的帖子 :
除了司法、财税、银行、教育等重要的职能机构外,大多数都没必要设置。

哦。

我高估你了。

不过,请教一下,管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这些的,不到现场,施政有多少科学性?

坐在长沙的空调房里,怎么样能了解实际情况?不了解实际情况,凭什么审批别人的请示?若随下面的报告,那要这样的部门干什么,直接多刻些公章发到下面各县市不就完了吗?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1-04-17 15:32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04-17
回 17楼(東七區) 的帖子
省级职能机构在县市都有分支机构,对于那些事务相对较少、管理服务难度相对较低的机构,难道还有必要在中间设置一级?而像你的一省辖三州模式的话,每个机构都要一带三?
[ 此帖被境由心造在2011-04-17 17:2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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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04-17
Re:回 17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18楼境由心造于2011-04-17 17:11发表的 回 17楼(東七區) 的帖子 :
省级职能机构在县市都有分支机构,对于那些事务相对较少、管理服务难度相对较低的机构,难道还有必要在中间设置一级?而像你的一省辖三州模式的话,每个机构都要一带三?


你所列的几个管理都很简单。而你没列的管理起来都很麻烦。

不论是一省辖三州,还是一省辖五州,都不是一拖三。而是三者、五者均比照省府来架构(省府所在州不用重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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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04-17
Re:回 17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18楼境由心造于2011-04-17 17:11发表的 回 17楼(東七區) 的帖子 :
省级职能机构在县市都有分支机构,对于那些事务相对较少、管理服务难度相对较低的机构,难道还有必要在中间设置一级?而像你的一省辖三州模式的话,每个机构都要一带三?


你所列的几个管理都很简单。而你没列的管理起来都很麻烦。

不论是一省辖三州,还是一省辖五州,都不是一拖三。而是三者、五者均比照省府来架构(省府所在州不用重复设置)。
省府二办,省府三办,省府四办,省府五办...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04-17
中国区划建制的突出弊端就在于区划单位建制的层级多、管辖的幅度小。这几乎是普遍的共识。
那么,请问,你的设计或是构想有没有解决这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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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04-17
引用第21楼境由心造于2011-04-17 20:05发表的 :
中国区划建制的突出弊端就在于区划单位建制的层级多、管辖的幅度小。这几乎是普遍的共识。
那么,请问,你的设计或是构想有没有解决这两个问题?

建准省,各准省管辖幅度差不多,中部一千到两千万人,二十几个区市县。管辖幅度不多不少。

层级问题,我说过,不是问题,效率才是问题。你层级再少,效率上不去(或者,政府的人远离实际),都不是正确的方向。
我通过设立省府二办、三办、四办...已经解决了效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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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1-05-20
中国的层次并不算多。
十四亿人口,四级到镇。
德法意西都不超过1亿人口,也是三级或更多层次到市镇。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1-05-20
     像经济特区、高新区等那样的单一职能型政区建置还行,但是立体综合的行政体系不行。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1-05-20
回 23楼(夕阳西下) 的帖子
问题是,它们的每个层级尤其是最基层的市镇是社区型的自治体。不是中国这种意义上的行政区划单位。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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