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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公报]大理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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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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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大理州统计局大理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23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州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两万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州总人口为345.6万人。12个县、市的人口分布为:
    县  市        人口数(万人)
    大理市          65.2
    漾濞县          10.2
    祥云县          45.6
    宾川县          34.9
    弥渡县          31.3
    南涧县          21.2
    巍山县          30.4
    永平县          17.5
    云龙县          20.0
    洱源县          26.8
    剑川县          17.0
    鹤庆县          25.5
    二、人口增长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29.7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5.9万人,增长4.82%。平均每年增加近1.6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47%。
    三、家庭户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91.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31.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2人减少了0.21人。
    四、性别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175.2万人,占总人口的50.69%;女性为170.4万人,占总人口的49.31%。总人口性别比102.82 (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9下降1.47。
    五、年龄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7.2万人,占总人口的19.44%;15-59岁的人口为237.1万人,占总人口的68.61%;60岁及以上人口为41.3万人,占总人口的11.95%,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8.5 万人,占总人口的8.2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28 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1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9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75.2万人,占总人口的 50.6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70.4万人,占总人口的49.31%。其中:白族111.2万人,占32.18%;彝族45.0万人,占13.02%;回族7.2万人,占2.08%;傈僳族3.4万人,占0.98%;苗族1.2万人,占0.35%;纳西族0.5万人,占0.14%;傣族0.4万人,占0.12%;阿昌族0.3万人,占0.09%;壮族0.2万人,占0.06%;藏族0.1万人,占0.03%;布依族0.1万人,占0.03%;拉祜族0.1万人,占0.0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9.2万人,增长5.5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6.7万人,增长4.09%。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6.2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30.3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2.0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45.8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543人上升为4677 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6149人上升为876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5988人上升为3241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6630人下降为42173人。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1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5万人,文盲率由7.16%下降为4.08%,下降了3.08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12.1万人,占总人口的32.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3.5万人,占总人口的67.5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9.7万人,乡村人口减少33.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51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地区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我就是曾艷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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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5-24
白族人口没有多少增长呢 还是110多万
一阴一阳 无终无始
终者日终 始者自始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6-30
巍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巍山县统计局
巍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68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111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一千五百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30.44万人。10个乡、镇的人口分布为:
          人口数(万人)
南诏镇          4.65
庙街镇          6.25
大仓镇          4.97
永建镇          5.40
紫金乡          1.32
马鞍山乡         1.58
巍宝山乡         1.20
五印乡          2.44
牛街乡          1.16
青华乡          1.47
二、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111零时的29.61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0.83万人,增长2. 80%。平均每年增加近0.08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8%。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7.8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0.0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8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4人减少了0.24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15.33万人,占总人口的50.36%;女性为15.11万人,占总人口的49.64%。总人口性别比101.50 (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59下降0.09
五、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37万人,占总人口的20.93%;15-59岁的人口为20.69万人,占总人口的67.97%60岁及以上人口为3.38万人,占总人口的11.10%,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31 万人,占总人口的7.5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04 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0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8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6.90万人,占总人口的 55.5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3.54万人,占总人口的44.48%。其中:彝族10.31万人,占33.87%;回族2.27万人,占7.46%;白族0.70万人,占2.30%;苗族0.16万人,占0.53%;傈僳族0.05万人,占0.1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0.35万人,增长2.1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48万人,增长3.68%。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0.94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18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9.39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5.0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854人上升为3079 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4389人上升为715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3545人上升为3083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52796人下降为49432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0.69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0.62万人,文盲率由4.41%下降为2.27%,下降了2.14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地区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111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我就是曾艷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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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7-05
鹤庆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鹤庆县统计局

鹤庆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6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一千五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25.53万人。9个乡、镇的人口分布为:

乡    镇      人口数(万人)

云 鹤 镇         2.78

辛 屯 镇         3.46

松 桂 镇         2.89

黄 坪 镇         3.30

草 海 镇         4.17

西 邑 镇         1.44

龙开口镇         2.64

金 墩 乡         3.31

六 合 乡         1.54

二、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4.90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0.63万人,增长2.53%。平均每年增加近0.06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4%。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6.7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4.5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4人减少了0.21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12.88万人,占总人口的50.45%;女性为12.65万人,占总人口的49.55%。总人口性别比101.82(以女性为100,男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89上升0.93。

五、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5.16万人,占总人口的20.21%;15-59岁的人口为17.16万人,占总人口的67.22%;60岁及以上人口为3.21万人,占总人口的12.57%,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29万人,占总人口的8.9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8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2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25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80万人,占总人口的34.4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73万人,占总人口的65.53%。其中:白族14.49万人,占56.76%;彝族1.38万人,占5.41%;傈僳族0.46万人,占1.80%;苗族0.13万人,占0.51%;纳西族0.06万人,占0.24%;壮族0.08万人,占0.3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0.2万人,增长2.3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43万人,增长2.64%。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0.82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1.89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6.94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2.42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991人上升为322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4848人上升为738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3498人上升为2716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51423人下降为48626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6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0.32万人,文盲率由6.74%下降为5.33%,下降了1.41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77万人,占总人口的22.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76万人,占总人口的77.4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45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82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29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地区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7-05
南涧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一千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21.14万人,8个乡镇的人口分布为:

    乡  镇                    人口数(万人)

    南涧镇                    5.01

    拥翠乡                    1.80

    乐秋乡                    1.62

    碧溪乡                    1.68

    小湾东镇                1.81

    公郎镇                    2.90

    宝华镇                    2.90

    无量山镇                3.42

    二、 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0.99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0.15万人,增长0.71%,年平均增长0.07%。扣除岔小公路施工人员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实际登记人数和小湾移民共计0.42万人不可比因素外,十年实际增加了0.57万人,增长2.77%,年平均增长0.27%。

    三、 家庭户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5.6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0.7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7人减少了0.12人。

    四、 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男性为10.74万人,占总人口的50.80%;女性为10.40万人,占总人口的49.20%。总人口性别比为103.27(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60下降3.33。

    五、 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46万人,占总人口的21.10%;15-59岁的人口为14.24万人,占总人口的67.36%;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44万人,占总人口的11.54%;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67万人,占总人口的7.9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0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2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93个百分点。

    六、 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29万人,占总人口的48.6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85万人,占总人口的51.32%。其中,彝族人口为10.07万人,占总人口的47.63%;回族人口为0.26万人,占总人口的1.23%;白族人口为0.24万人,占总人口的1.14%;苗族人口为0.15万人,占总人口的0.7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0.4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88%。

    七、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0.7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1.35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5.86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0.51万人。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60人上升为367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567人上升为637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3847人上升为2772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2981人下降为49688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为0.66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0.45万人,文盲率由5.29%下降为3.12%,下降了2.17个百分点。

    八、 城乡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58万人,占总人口的26.4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56万人,占总人口的73.6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3.05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90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34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本公报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户口在本乡镇的人口;户口待定的人口;居住在本乡镇,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乡镇,外出不满半年的人口。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所占的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按照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南涧县统计局

    南涧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7-05
宾川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宾川县统计局
    宾川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8 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14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34.88万人。10乡镇、3个华侨管理区的人口分布为:

    乡镇(华侨管理区)    人口数(万人)

    乔甸镇                   2.17

    宾居镇                   3.63

    州城镇                   4.50

    金牛镇                   9.69

    鸡足山镇                   2.82

    大营镇                   2.41

    力角镇                   3.14

    平川镇                   3.51

    钟英乡                   1.01

    拉乌乡                   1.03

    彩凤华侨管理区          0.26

    太和华侨管理区          0.42

    宾居华侨管理区  0.29

    二、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2.44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2.44万人 ,增长7.52%。平均每年增加近0.2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3%。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8.7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3.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8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8人减少了0.02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17.82万人,占总人口的51.09%;女性为17.06万人,占总人口的48.91%。总人口性别比104.45(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75下降1.30。

    五、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54万人,占总人口的18.75%;15—59岁的人口为24.42万人,占总人口的70.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3.92万人,占总人口的11.24%,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7 万人,占总人口的7.7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56 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13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7.15万人,占总人口的 77.8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73万人,占总人口的22.16%。其中:白族4.53万人,占12.99%;彝族2.21万人,占6.34%;回族0.08万人,占0.23%;傈僳族0.66万人,占1.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13万人,增长8.5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3万人,增长4.04%。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54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98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2.99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2.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156人上升为442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5908人上升为855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8040人上升为3725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5811人下降为36976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9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9万人,文盲率由9.19%下降为4.85%,下降了4.34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地区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7-05
洱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洱  源  县  统  计  局

洱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8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两千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26.83万人。9个镇、乡的人口分布为:

镇  乡                      人口数(万人)

茈碧湖镇                           5.63

邓川镇                             1.77

右所镇                             5.32

三营镇                             3.61

凤羽镇                             2.76

乔后镇                             2.04

牛街乡                             2.15

炼铁乡                             2.28

西山乡                             1.27

二、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5.99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0.84万人 ,增长3.23%。平均每年增加近0.0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2%。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6.9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5.8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7人减少了0.34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13.50万人,占总人口的50.32%;女性为13.33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总人口性别比101.28 (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94下降0.66。

五、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5.64万人,占总人口的21.02%;15—59岁的人口为18.15万人,占总人口的67.65%;60岁及以上人口为3.04万人,占总人口的11.3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10万人,占总人口的7.8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03 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4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31万人,占总人口的 30.9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8.52万人,占总人口的69.03%。其中:白族16.58万人,占61.80%;彝族1.06万人,占3.95%;回族0.65万人,占2.42%;傈僳族0.11万人,占0.41%;纳西族0.04万人,占0.15%;藏族0.02万人,占0.07%;傣族0.01万人,占0.04%;普米族0.01万人,占0.0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0.28万人,增长3.4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56万人,增长3.1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0.93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39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0.03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0.07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962人上升为3466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4925人上升为890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6202人上升为3738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51828人下降为37533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0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0.65万人,文盲率由7.12%下降为4.47%,下降了2.65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本公报数据中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均为扣除了江尾和双廊两镇的同口径数据。

3、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4、各地区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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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7-11
永平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永平县统计局

永平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8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两千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17.52万人。7个乡镇的人口分布为:博南镇5.57万人,杉阳镇3.74万人,龙街镇2.26万人,龙门乡1.12万人,厂街乡1.86万人,水泄乡1.63万人,北斗乡1.34万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7.84万人(含大保高速公路永平指挥部虚拟乡人口7982人)相比,十年共减少了0.32万人,下降1.79%;与2000年全县6乡3镇人口17.05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0.47万人,增长2.76%。平均每年增加0.05万人,年平均增长率0.27%。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4.5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7.05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0人减少了0.16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8.99万人,占总人口的51.33%;女性为8.53万人,占总人口的48.67%。总人口性别比105.46(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30下降0.84。

五、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40万人,占总人口的19.41%;15—64岁的人口为12.69万人,占总人口的72.43%;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3万人,占总人口的8.1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4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2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15万人,占总人口的57.9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37万人,占总人口的42.07%。其中:白族0.63万人,占3.60%;彝族4.75万人,占27.11%;回族1.36万人,占7.76%;傈僳族0.31万人,占1.77%;苗族0.22万人,占1.26%;纳西族0.01万人,占0.06%;傣族0.03万人,占0.1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0.35万人,增长3.5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12万人,增长1.66%。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0.63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1.24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5.17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8.27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940人上升为358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4809人上升为706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2822人上升为2952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53117人下降为47209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0.68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0.39万人,文盲率由6.28%下降为3.87%,下降了2.41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地区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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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7-14
漾濞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漾濞县统计局



    漾濞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23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一千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10.23万人。9个乡、镇的人口分布为:

    乡      镇                  人口数(万人)

    苍山西镇                         4.04

    漾江镇                            1.53

    平坡镇                            0.85

    富恒乡                            0.86

    太平乡                            0.67

    顺濞乡                            0.65

    瓦厂乡                            0.52

    龙潭乡                            0.62

    鸡街乡                            0.49

    二、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85万人(已扣除大保公路虚拟乡6855人,下同。)相比,十年共增加了0.38万人 ,增长3.86%。平均每年增加近0.0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8%。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2.9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0.0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5人减少了0.64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5.27万人,占总人口的51.52%;女性为4.96万人,占总人口的48.48%。总人口性别比106.17(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48上升0.69。

    五、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38%;15—59岁的人口为7.31万人,占总人口的71.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4万人,占总人口的10.16%,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0.74万人,占总人口的7.2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6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5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1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3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22万人,占总人口的?31.4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01万人,占总人口的68.52%。其中:彝族5.09万人,占49.76%;白族1.15万人,占11.24%;回族0.30万人,占2.93%;傈僳族0.30万人,占2.93%;苗族0.10万人,占0.98%;其他少数民族0.07万人,占0.6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0.07万人,增长2.2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31万人,增长4.6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0.46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0.71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3.19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4.5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320人上升为449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5888人上升为694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6396人上升为3118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6701人下降为44477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0.45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0.52万人,文盲率由12.26%下降为4.40%,下降了7.86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地区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7-27
祥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更新日期:2011-6-7 15:36:50索 引 号:532923-004362-20110607-0001
名 称:祥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祥 云 县 统 计 局
祥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2824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45.56万人。10个乡、镇的人口分布为:
乡 镇 人口数(万人)
祥城镇 12.19
沙龙镇 3.08
云南驿镇 9.37
下庄镇 5.40
普棚镇 2.55
刘厂镇 3.50
禾甸镇 4.47
米甸镇 2.80
鹿鸣乡 1.27
东山乡 0.93

二、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3.74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82万人 ,增长4.17%。平均每年增加近0.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41%。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11.8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4.3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4人增加了0.10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23.10万人,占总人口的50.70%;女性为22.46万人,占总人口的49.30%。总人口性别比102.84 (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90下降2.06。
五、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75万人,占总人口的21.41%;15—59岁的人口为30.00万人,占总人口的65.85%;60岁及以上人口为5.81万人,占总人口的12.74%,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94万人,占总人口的8.6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1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6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4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7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7.38万人,占总人口的82.0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18万人,占总人口的17.96%。其中:白族4.37万人,占9.59%;彝族3.43万人,占7.52%;傈僳族0.13万人,占0.27%;苗族0.08万人,占0.18%;回族0.07万人,占0.15%;哈尼族0.03万人,占0.06%;傣族0.02万人,占0.05%;拉祜族0.01万人,占0.02%;壮族0.01万人,占0.02%;佤族0.01万人,占0.02%;纳西族0.01万人,占0.0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民族由31个增加至36个,汉族人口增加了1.36万人,增长3.7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47万人,增长6.05%。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59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92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20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22.3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809人上升为348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3800人上升为640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0275人上升为2458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9001人上升为49049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02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0.24万人,文盲率由9.75%下降为8.83%,下降了0.92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5.40万人,占总人口的33.8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0.16万人,占总人口的66.1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6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6.80万人 ,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33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乡镇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7-27
引用第1楼蓝枫于2011-05-24 19:05发表的  :
白族人口没有多少增长呢 还是110多万


在云南对壮族的计生政策与汉族完全一致,城镇一胎、农村一胎半、边远和高寒山区两胎

对于白族、彝族等较大的少数民族,城镇公职职工一胎、一般城镇和农村居民一胎半、边远和高寒山区两胎

因此,实际上白族与汉族计生政策的不同之处仅在于城镇非公职居民可以生育一胎半,所占比例甚低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08-10
云龙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云龙县统计局

    云龙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一千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20万人。11个乡、镇的人口分布为:

    乡  镇             人口数(万人)

    诺邓镇              2.66

    旧州镇              3.62

    漕涧镇              3.28

    白石镇              1.29

    宝丰乡              1.67

    关坪乡              1.14

    团结乡              1.07

    长新乡              2.10

    检槽乡              1.45

    表村傈僳族乡        0.85

    民建乡              0.87

    二、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9.70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0.3万人,增长1.52%。平均每年增加0.03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15%。

    三、家庭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5.8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9.0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6人 ,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0人减少了0.84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10.58万人,占总人口的52.90%;女性为9.42万人,占总人口的47.10%。 总人口性别比112.40(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60上升4.80。

    五、年龄构成

    全县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7万人,占总人口的18.50%;15—59岁的人口为13.9万人,占总人口的69.5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4万人,占总人口的12.00%,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万人,占总人口的8.5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0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4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19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07万人,占总人口的15.3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93万人,占总人口的84.65%。其中:白族14.00万人,占70.00%:彝族1.29万人,占6.45%;回族0.05万人,占0.25%;傈僳族1.01万人,占5.05%;苗族0.16万人,占0.80%;傣族0.11万人,占0.55%;阿昌族0.25万人,占1.2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0.49万人,增长18.99%;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0.19万人,下降1.11%。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0.6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1.59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6.46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9.0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884人上升为340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5060人上升为795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6631人上升为3230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7077人下降为45450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0.43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5万人,文盲率由10.81%,下降为2.13%,下降了8.68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62万人,占总人口的23.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38万人,占总人口的76.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9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0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14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地区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10-06
弥渡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17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经县政府统计数据会审领导小组于2011年6月22日审核通过,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总人口为31.30万人。5镇3乡的人口分布为:

乡镇 人口数(万人)

弥城镇 8.91

红岩镇 4.66

新街镇 4.94

寅街镇 4.40

苴力镇 2.52

德苴乡 2.33

密祉乡 1.55

牛街彝族乡1.99

二、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9.68万人相比,10年共增加了1.65万人,增长5.56%。平均每年增加0.165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56%。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8.3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0.4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5人减少了0.09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15.82万人,占总人口的50.54%;女性为15.48万人,占总人口的49.46%。总人口性别比102.20(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7下降2.37个百分点。

五、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40万人,占总人口的20.46%;15-59岁的人口为20.98万人,占总人口的67.10%;60岁及以上人口为3.89万人,占总人口的12.44%;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67万人,占总人口的8.53%。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5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上升了2.2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7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8.18万人,占总人口的90.0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12万人,占总人口的9.97%。其中,彝族2.65万人,占8.50%;回族0.16万人,占0.51%;其他少数民族0.31万人,占0.96%。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35万人,增长了5.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27万人,增长了9.74%。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04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1.95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9.69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47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17人上升为3331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075人上升为625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4764人上升为3096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8089人下降为47215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0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为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9万人,文盲率由10.64%下降为3.52%,下降7.12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及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地区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弥渡县统计局

                                                    弥渡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10-06
原文地址:大理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作者:郭春洪
大  理  市  统  计  局
大理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9 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全市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27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总人口为652048人。11个乡镇、2个办事处的人口分布为:
  乡 镇                人口数(人)
  下关镇      235312
  大理镇      82566
  凤仪镇      61889
  喜洲镇      54940
  银桥镇      28002
  湾桥镇      20784
  上关镇      38922
  双廊镇      16472
  挖色镇      16873
  海东镇      21274
  天井办事处    45428
  满江办事处    22005
  太邑乡       7581
  二、人口增长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7622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75824人,增长13.16%。平均每年增加近7582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24%。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181716户,家庭户人口为5950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减少了0.28人。
  四、性别构成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325746人,占总人口的49.96%;女性为326302人,占总人口的50.04%。总人口性别比99.83(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24下降1.41。
  五、年龄构成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04835人,占总人口的16.08%;15—59岁的人口为466683人,占总人口的71.57%;60岁及以上人口为80530人,占总人口的12.35%,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5104人,占总人口的8.4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4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0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8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2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08112人,占总人口的31.9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43936人,占总人口的68.08%。其中:白族393821人,占60.4%;彝族21334人,占3.27%;回族18515人,占2.84%;纳西族1725人,占0.26%;傈僳族1247人,占0.19%;苗族1106人,占0.17%;傣族1062人,占0.16%;壮族875人,占0.13%;哈尼族556人,占0.09%;布依族554人,占0.08%;藏族549人,占0.08%;满族383人,占0.06%;土家族332人,占0.0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7233人,增长21.7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38591人,增长9.5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6097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9718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24037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9849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182人上升为935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2472人上升为1490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1747人上升为3686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6217人下降为30442人。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930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7572人,文盲率由  6.83%下降为2.36%,下降了4.47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7081人,占总人口的56.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84967人,占总人口的43.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9174人,乡村人口减少23350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7.11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总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2-08-19
剑川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全县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县近一千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和奋力拼搏,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县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快速汇总及数据处理等各项任务,取得了人口普查的重大成果。现将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总人口为17.00万人。8个乡镇的常住人口分布为:

    乡    镇        人口数(万人)

    金 华 镇           5.36

    甸 南 镇           3.17

    沙 溪 镇           2.18

    羊 岑 乡           1.27

    马 登 镇           1.98

    老君山镇           1.68

    弥 沙 乡           0.85

    象 图 乡           0.51

    二、人口增长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17.00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6.59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0.41万人,增长2.47%。平均每年增加近0.0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4%。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41363户,家庭户人口为16.3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9人减少了0.24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8.59万人,占总人口的50.53 %;女性为8.41万人,占总人口的49.47%。总人口性别比102.14 (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71上升0.43。

    五、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46万人,占总人口的20.35%;15-64岁的人口为12.06万人,占总人口的70.9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8万人,占总人口的8.7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8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8 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0.94万人,占总人口的 5.5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16.06万人,占总人口的 94.47%。其中:白族14.98万人,占88.12%;彝族0.58万人,占3.41%;傈僳族0.22万人,占1.29%;回族0.12万人,占0.71%;纳西族0.11万人,占0.65%;普米族0.01万人,占0.06%;藏族0.01万人,占0.06%;苗族0.005万人,占0.03%;壮族0.004万人,占0.02%;傣族0.003万人,占0.01%。低于20人的少数民族有18个,人口为0.018万人,占总人口的0.1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0.15万人,增长18.2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26万人,增长1.65%。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654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1373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7091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5941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676人上升为6541 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9359人上升为1373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56279人上升为7091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71829人下降为59411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33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311人,文盲率由8.22%下降为3.14%,下降了5.08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20万人,占总人口的24.7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80万人,占总人口的75.29%。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地区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剑   川  县  统  计  局

    剑川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
我就是曾艷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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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2-08-20
大理州完成

532900  大理白族自治州345.6;大理市65.2;漾濞县10.2;祥云县45.6;宾川县34.9;弥渡县31.3;南涧县21.2;巍山县30.4;永平县17.5;云龙县20.0;洱源县26.8;剑川县17.0;鹤庆县25.5
532901   大理市652048;下关镇235312;大理镇82566;凤仪镇61889;喜洲镇54940;银桥镇28002;湾桥镇20784;上关镇38922;双廊镇16472;挖色镇16873;海东镇21274;天井办事处45428;满江办事处22005;太邑乡7581
532922   漾濞彝族自治县10.23;苍山西镇4.04;漾江镇1.53;平坡镇0.85;富恒乡0.86;太平乡0.67;顺濞乡0.65;瓦厂乡0.52;龙潭乡0.62;鸡街乡0.49
532923   祥云县45.56;祥城镇12.19;沙龙镇3.08;云南驿镇9.37;下庄镇5.40;普棚镇2.55;刘厂镇3.50;禾甸镇4.47;米甸镇2.80;鹿鸣乡1.27;东山乡0.93
532924   宾川县34.88;乔甸镇2.17;宾居镇3.63;州城镇4.50;金牛镇9.69;鸡足山镇2.82;大营镇2.41;力角镇3.14;平川镇3.51;钟英乡1.01;拉乌乡1.03;彩凤华侨管理区0.26;太和华侨管理区0.42;宾居华侨管理区0.29
532925   弥渡县31.30;弥城镇8.91;红岩镇4.66;新街镇4.94;寅街镇4.40;苴力镇2.52;德苴乡2.33;密祉乡1.55;牛街彝族乡1.99
532926   南涧彝族自治县21.14;南涧镇5.01;小湾东镇1.81;公郎镇2.90;宝华镇2.90;无量山镇3.42;拥翠乡1.80;乐秋乡1.62;碧溪乡1.68
532927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30.44;南诏镇4.65;庙街镇6.25;大仓镇4.97;永建镇5.40;紫金乡1.32;马鞍山乡1.58;巍宝山乡1.20;五印乡2.44;牛街乡1.16;青华乡1.47
532928   永平县17.52;博南镇5.57;杉阳镇3.74;龙街镇2.26;龙门乡1.12;厂街乡1.86;水泄乡1.63;北斗乡1.34
532929   云龙县20;诺邓镇2.66;旧州镇3.62; 漕涧镇3.28;白石镇1.29;宝丰乡1.67;关坪乡1.14;团结乡1.07;长新乡2.10;检槽乡1.45;表村傈僳族乡0.85;民建乡0.87
532930   洱源县26.83;茈碧湖镇5.63;邓川镇1.77;右所镇5.32;三营镇3.61;凤羽镇2.76;乔后镇2.04;牛街乡2.15;炼铁乡2.28;西山乡1.27
532931   剑川县17.00;金华镇5.36;甸南镇3.17;沙溪镇2.18;羊岑乡1.27;马登镇1.98;老君山镇1.68;弥沙乡0.85;象图乡0.51
532932   鹤庆县25.53;云鹤镇2.78;辛屯镇3.46;松桂镇2.89;黄坪镇3.30;草海镇4.17;西邑镇1.44;龙开口镇2.64;金墩乡3.31;六合乡1.54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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