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西安日报
2011年05月25日03:35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846783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1141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56426人,增长14.25%,年平均增长率为1.34%。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504155户,家庭户人口为73960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4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340804人,占51.26%;女性人口为4127033人,占48.7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51下降为105.1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91263人,占12.89%;15-64岁人口为6660212人,占78.65%;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62人,占8.4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3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
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334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963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2039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393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149人上升为2200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9145人上升为2066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253人上升为3566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602人下降为1463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5851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7174人,文盲率[5]由3.55%下降为1.60%,下降1.95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人) 比重[6](%)
2000年 2010年
全市合计 8467837 100 100
新城区 589739 7.24 6.96
碑林区 614710 9.60 7.26
莲湖区 698513 8.68 8.25
灞桥区 595124 6.80 7.03
未央区 806811 6.33 9.53
雁塔区 1178529 10.93 13.92
阎良区 278604 3.24 3.29
临潼区 655874 8.79 7.74
长安区 1083285 11.87 12.79
蓝田县 514026 7.70 6.07
周至县 562768 8.21 6.65
户 县 556377 7.56 6.57
高陵县 333477 3.05 3.94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 比重为各区(县)的人口占全市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