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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西僮族自治区是省级还是副省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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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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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西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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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介 2历史沿革  
简介
  1952年12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在广西西部设置广西桂西僮族自治区(行政公署级,为建国初期设立的相当于省级的地方行政机关)1952年12月6日至9日,桂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南宁举行,9日,经中央批准成立了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覃应机(壮族)当选为自治区主席,谢鹤筹(壮族)、冯寿天、谢扶民(壮族)、梁华新(壮族)当选为副主席,黄现璠(壮族)等人当选为委员。行政区划  当时的桂西僮族自治区区政府驻南宁市,辖百色、宜山、崇左、宾阳4专区、1市。  1952年12月9日,设置桂西僮族自治区(行政公署级,是建国初期设立的相当于副省级的地方行政机关),管辖宾阳、崇左、百色、宜山4个专区。1953年4月23日,撤销永淳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人横县、邕宁、宾阳3个县;同时宾阳、崇左两专区合并置邕宁专区。1954年,撤销邕宁专区,所属各县由桂西僮族自治区管辖。

         1956年3月2日,桂西僮族自治区更名为桂西僮族自治州;百色专区、宜山专区分别改为百色地区、宜山地区工作委员会,作为桂西僮族自治州的派出机关。至此,桂西僮族自治州管辖南宁、百色、宜山3个地区及所属38个县和3个自治县。1957年12月20日, 撤销桂西僮族自治州和所辖百色、宜山两地区,分别设立邕宁专区、百色专区和宜山专区。1958年11月14日,邕宁专区更名为南宁专区。1959年,南宁市交由南宁专区管辖。1962年,南宁市复为自治区直辖。1971年,南宁专区改称南宁地区。
历史沿革   
      1956年3月2日,广西桂西僮族自治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根据宪法和国务院规定,通过改桂西僮族自治区为桂西僮族自治州,大会选举覃应机为自治州州长,李均、梁华新、蓝昌法(瑶族)、杨文贵(苗族)、莫虚光(侗族)、赵乐群(壮族)为副州长,黄现璠等人当选为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委员。随着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以及宪法中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原则及政策的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壮族人民强烈要求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以便和壮族在祖国大家庭的位置相称。这个愿望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1956年9月27日,周恩来副主席代表中共中央召集出席党的八大的陈漫远、韦国清(壮族)、覃应机、陈再励、卢绍武(壮族)、郝中士、李殷丹、王梦周等9名广西省委常委谈话,倡议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根据周恩来的倡议,9名常委于当年10月2日给中共中央统战部写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的意见》。同年12月2日,中共中央批复同意这一意见,并要求中共广西省委研究执行。同年12月20日,鉴于正在筹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务院会议作出了撤销桂西壮族自治州的决定。




[ 此帖被我等天子在2011-10-05 11:04重新编辑 ]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11-10-30
谢谢各位网友的回帖。偶发这一帖的目的是为了佐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为副省级这一说法。偶曾经在伊犁地方网站上看到伊犁是副省级的文字介绍,并在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65039一文中引申。X斑竹因了这一说法将此文封为精华,也因了这一说法取消精华。正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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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11-10-30
引用第4楼我等天子于2011-10-05 11:35发表的  :
1958年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覃应机为副主席。如果这能说明桂西僮族自治区是副省级,那么由此引申出来的另的一系列问题:桂西僮族自治州是副省级吗?如果是,那么可以推断新疆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是副省级吗?专员公署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有省级副省级之分吗?桂西僮族自治区(州)与广西省同时存在,那么皖南行政公署、皖北行政公署与安徽省同时存在吗?还有苏南、苏北.....

覃应机在1952年12月当选桂西僮族自治区主席的同个月就开始兼任广西省人民政府的副主席了。1954年11月成立的新疆省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区与桂西僮族自治区同为行政公署级,主席苏古尔巴也夫在1955年兼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副主席。当时的人民行政公署不管是大区直接领导或省领导的实际是同级的,就像省直接领导的县与专区领导的县是同级的。苏南、苏北、皖南、皖北、川东、川南、川西、川北等行政公署存在的时候江苏省、安徽省、四川省的省人民政府不存在,但是当时出版的地图上有江苏省、安徽省、四川省。苏南、苏北、皖南、皖北等行署在1950年4月--9月曾全称为“江苏省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安徽省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安徽省皖北人民行政公署”。这些行署的主任和书记在行署撤消后大多担任省政府副主席或省委副书记职务,有的人升的快的两年后就转正了。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11-10-30
Re:Re:Re:Re:回 20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引用第42楼我等天子于2011-10-29 19:40发表的 Re:Re:Re:回 20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
所以,才有这样一问:桂西壮族自治区(州)是省级还是副省级?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把桂西僮族自治区说成省级绝对是错的,按50年代初的说法是行政公署级(如果它要是省级,当时为何不直接说省级却说行政公署级这个不常用的级别),按现在的说法是实际相当于副省级。若是按民政部的行政区划沿革表的划分只能归入地级了。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11-10-29
Re:Re:Re:回 20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引用第41楼mehmed于2011-10-29 13:11发表的 Re:Re:回 20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
这些网上的百科内容都是不同的网友编辑的,里面编辑的内容经常有错误。顶楼的SOSO百科第一段简介内容里出现(行政公署级,为建国初期设立的相当于省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和(行政公署级,是建国初期设立的相当于副省级的地方行政机关)的话,同一段话里面竟然前后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2年2月22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1952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1952年8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第七条原文:“各民族自治区的行政地位,即相当于乡(村)、区、县、专区或专区以上的行政地位,依其人口多少及区域大小等条件区分之。” 按桂西僮族自治区这么大的管辖范围和人口(1952年底刚成立时管辖5个专区47个县,人口是全国最多的自治区),明显应该属于专区以上的行政地位。怎么可能相当于专员公署一级呢?



所以,才有这样一问:桂西壮族自治区(州)是省级还是副省级?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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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11-10-29
Re:Re:回 20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引用第19楼我等天子于2011-10-08 09:15发表的 Re:回 20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
根据地区面积及人口情况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第七条规定, 桂西僮族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专员公署一级
1952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在广西西部设置广西桂西僮族自治区(行政公署级,为建国初期设立的相当于省级的地方行政机关)。
.......

这些网上的百科内容都是不同的网友编辑的,里面编辑的内容经常有错误。顶楼的SOSO百科第一段简介内容里出现(行政公署级,为建国初期设立的相当于省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和(行政公署级,是建国初期设立的相当于副省级的地方行政机关)的话,同一段话里面竟然前后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2年2月22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1952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1952年8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第七条原文:“各民族自治区的行政地位,即相当于乡(村)、区、县、专区或专区以上的行政地位,依其人口多少及区域大小等条件区分之。” 按桂西僮族自治区这么大的管辖范围和人口(1952年底刚成立时管辖5个专区47个县,人口是全国最多的自治区),明显应该属于专区以上的行政地位。怎么可能相当于专员公署一级呢?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1-10-28
引用第15楼我等天子于2011-10-07 18:46发表的  :
有三个问题:1、专员公署是否相当于省级的地方行政机关?2、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是否有省级、副省级之分?3、 广西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桂西僮族自治区是省级领导省级还是省级领导副省级?

那些网上的搜搜百科、百度百科都是网友编辑的,里面的有些说法是不对的。
1专员公署一般是省政府的派出机关,专区级。但是伊犁和桂西这两个行署级的自治区也可以下设专员公署。
2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实际有省级、行署级之分。行署级略低于省级,可以用副省级代替。但是在民政部的行政区划沿革表格中由大区直接领导的行署被归类到省级政区,而由省领导的行署被归类到地级政区。由省领导的桂西僮族自治区也被归类到地级政区。这种划法实际上是不对的。造成了行署级别划分的混乱。1978年又把原来文革前的专员公署改称地区行政公署,更是乱上加乱。
3广西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桂西僮族自治区是省级领导行署级。
总之,把桂西僮族自治区说成省级绝对是错的,按50年代初的说法是行政公署级(如果它要是省级,当时为何不直接说省级却说行政公署级这个不常用的级别),按现在的说法是实际相当于副省级。若是按民政部的行政区划沿革表的划分只能归入地级了。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1-10-27
引用第37楼我等天子于2011-10-27 21:41发表的  :
偶以上引用的桂西....有说省级的、副省级的。你这一段只是说行署级的。又一个问题:行署有省级副省级之分吗?


大区直接领导的苏南、苏北、皖南、皖北、川东、川南、川西、川北等行署在民政部的行政区划沿革表中被归类到省级区划,而由省领导的陕南、陕北等行署在民政部的行政区划沿革表中被归类到到地级区划,而实际上当时(50年代初)这些行署是同级的,即省与专区之间的那个级别,苏南和苏北行署在1950年曾经全称为“江苏省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和“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从这个全称上看它的级别不应该和省等同。50年代初期的一些全国地图上依然划着江苏、安徽、四川这三个省,虽然这三个省人民政府未成立。苏北、皖南、皖北、川东、川南、川西、川北的行署的驻地城市与陕南、陕北、海南等行署的驻地城市用同样的标志。还有这些行署撤消后他们的党政一把手大多担任省政府副主席或省委副书记的职务。
总结一下,50年代初的行署级是介于省与专署之间的一级,现在没有这级了,只能用副省级来代替了(这与当时的实际情况最接近)。1978年以后的地区行署是50年代的专署。现在的很多人都把现在地区行署与50年代初的行署混淆了。而苏南、苏北、皖南、皖北、川东、川南、川西、川北等所谓的省级行署是民政部(50年代的叫内政部)的的行政区划表里面的归类,行政区划表上没有副的级别。(但这种归类不是当时的实际情况)。

50年代初期:大区----省----行署----专署--------------------------------县-----区-----乡。
大区可以直接领导行署,省也可以直接领导县。

现在:                       省--------------地区行署(即原来的专署)----县-----乡。
[ 此帖被mehmed在2011-10-27 23:3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1-10-27
引用第27楼我等天子于2011-10-10 18:26发表的  :
湘西苗族自治区是行政公署级吗?与现在的湘西苗族自治州是否有传承关系?




湘西苗族自治区是专区级的自治区,管辖范围小于原湘西行署。

http://www.xxz.gov.cn/goxx/showdiary.php?id=38
湘西州志 第二章沿革  五、湘西苗族自治区、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因此,1952年8月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划乾城、凤凰、永绥、泸溪、古丈、保靖6县地,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区(地师级),区治设乾城县所里镇,隶湖南省,辖6县,即乾城、凤凰、花垣、泸溪、古丈、保靖。9月湘西行署及所属永顺、沅陵、会同3专区撤销,其永顺、龙山、桑植、大庸4县由湘西苗族自治区代管,至12月正式接管这4县。1955年4月28日,根据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湘西苗族自治区改为湘西苗族自治州。州治州域不变。1957年9月6日国务院第五十七次全体会议通过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置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并撤销湘西苗族自治州的决定。9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同时湘西苗族自治州宣布撤销。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1-10-27
引用第36楼mehmed于2011-10-27 16:24发表的 :
桂西僮族自治区是解放初期省级与专区级之间的行署级自治区,级别高于普通的专区级自治区。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宪法规定,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分别为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三级。而《宪法》颁布前成立的自治区有省级、行署级、专区级、县级、区级、乡级,所以必须依照《宪法》做出调整。桂西僮族自治区于是在1956年改为自治州。
1978年以后所说的地区行政公署是文革前的专员公署,领导称专员。在文革中专员公署被地区革命委员会取代,1978年地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地区行政公署。于是跟解放初期的行署混淆了。50年代的行政公署领导称主任。由于50年代初的行署级现在已经没有了,只好用副省级来代替。但在民政部的行政区划表里,把大区直属的行署归类到省级,省领导的行署归类到地级,因为民政部的行政区划表里没有副X级。但这样不能反映出当时的实际情况。(就像区公所本来是县和乡之间的级别,但后来大部分都撤消了,现在大概只剩两个,于是在民政部的行政区划表里被归类到乡镇级别。但是区公所不能用副县级来代替,因为本来区公所和直属镇是科级,普通乡镇是股级,撤区公所后普通乡镇升为科级。)
1952-12-08 人民日报
桂西僮族自治区召开首届人民代表会议 中共中央中南局和中南军政委员会分别致电祝贺
.......

偶以上引用的桂西....有说省级的、副省级的。你这一段只是说行署级的。又一个问题:行署有省级副省级之分吗?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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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1-10-27
桂西僮族自治区是解放初期省级与专区级之间的行署级自治区,级别高于普通的专区级自治区。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宪法规定,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分别为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三级。而《宪法》颁布前成立的自治区有省级、行署级、专区级、县级、区级、乡级,所以必须依照《宪法》做出调整。桂西僮族自治区于是在1956年改为自治州。
1978年以后所说的地区行政公署是文革前的专员公署,领导称专员。在文革中专员公署被地区革命委员会取代,1978年地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地区行政公署。于是跟解放初期的行署混淆了。50年代的行政公署领导称主任。由于50年代初的行署级现在已经没有了,只好用副省级来代替。但在民政部的行政区划表里,把大区直属的行署归类到省级,省领导的行署归类到地级,因为民政部的行政区划表里没有副X级。但这样不能反映出当时的实际情况。(就像区公所本来是县和乡之间的级别,但后来大部分都撤消了,现在大概只剩两个,于是在民政部的行政区划表里被归类到乡镇级别。但是区公所不能用副县级来代替,因为本来区公所和直属镇是科级,普通乡镇是股级,撤区公所后普通乡镇升为科级。)

1952-12-08 人民日报
桂西僮族自治区召开首届人民代表会议 中共中央中南局和中南军政委员会分别致电祝贺
【新华社南宁七日电】广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区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十二月六日在南宁市开幕。桂西僮族自治区筹备工作委员会主任覃应机(僮族)在开幕式上致词中指出:这次会议参加的代表共七百七十六名、包括僮、瑶、侗、苗、毛难、倮倮、回、仡佬、倈倈、仫佬、水家、汉等民族成分的代表和各界人民代表,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人民团体的代表,这不仅说明了代表的广泛性,而且也说明会议具备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将要大家讨论通过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条例;协商选举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副主席及委员,正式组成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会。此外,并研究讨论自治区成立后的各项施政建设工作。所以这次会议的政治意义非常重大,它将会带给桂西各族人民无限的光明与幸福。桂西僮族自治区是全中国解放后成立的第一个相当于行署区一级的自治区,按人口来说是全国最大的自治区,因而中央人民政府、中南军政委员会和广西省人民政府都非常重视。········

而之前成立的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人民日报1952-07-10)和之后成立的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日报1953-12-20)都是相当于专区(专署)级的自治区。  1954年11月成立的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区和桂西一样是相当于行署级。(人民日报 1954-05-08 伊犁、塔城、阿勒泰哈萨克自治区筹委会成立)

[ 此帖被mehmed在2011-10-27 16:4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1-10-14
引用第34楼jianchihu于2011-10-13 19:57发表的 :
突然想到不用类比伊犁,类比计划单列市就很容易理解了
首先区划上肯定从属于所在省区,级别是副省级,而从中央的安排来说又和所在省区平行

嘿嘿!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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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1-10-13
突然想到不用类比伊犁,类比计划单列市就很容易理解了

首先区划上肯定从属于所在省区,级别是副省级,而从中央的安排来说又和所在省区平行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1-10-13
引用第32楼内政次长于2011-10-13 13:49发表的 :
是的,壮族人多的县、市、乡镇行政首长估计会是壮族胜出的多。

关键是让人人有参与之机会!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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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1-10-13
引用第25楼我等天子于2011-10-10 15:09发表的  :
假如是地方自治,就不仅仅壮人可以做主席,凡桂人都可以做。

是的,壮族人多的县、市、乡镇行政首长估计会是壮族胜出的多。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1-10-13
引用第30楼我等天子于2011-10-13 09:19发表的  :
桂西僮族自治区是省级还是副省级?

个人理解,不能以现在的级别去简单的套当时的级别。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1-10-13
引用第29楼75167于2011-10-11 09:01发表的  :
湘西行政公署,是湘西苗族自治区的前身,辖永顺、会同、沅陵等3个地区,
1952年撤销湘西行政区及其所辖的会同、沅陵、永顺3专区,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区、芷江专区(现怀化市)
以前的一个关于“行政公署”的讨论
.......

桂西僮族自治区是省级还是副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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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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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1-10-11
湘西行政公署,是湘西苗族自治区的前身,辖永顺、会同、沅陵等3个地区,

1952年撤销湘西行政区及其所辖的会同、沅陵、永顺3专区,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区、芷江专区(现怀化市)

以前的一个关于“行政公署”的讨论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31662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1-10-10
引用第24楼75167于2011-10-10 16:02发表的 :  
行政公署级 等同于部队的“兵团级” 解放初设置直属于“6大区” 有:(真正属政务院直管的只有北京、上海)  苏北行署区  苏南行署区  皖北行署区  皖南行署区  川东行署区  川西行署区  川南行署区  川北行署区       赣东南行署区(1949年4月-10月)       旅大行署区属省管辖的:内蒙古:东部行政公署   范围:呼伦贝尔、兴安,昭乌达盟(成建制)江西:赣西南行署区  范围:赣州专区(成建制)、吉安专区(成建制)、瑞金专区(成建制)山东:全省分3个行署区湖北:湖南:湘西南广东:海南广西:青海:柴达木 ]新疆:伊犁、南疆



根据地区面积及人口情况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第七条规定, 桂西僮族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专员公署一级, 自治区自治机关为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 并受广西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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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1-10-10
引用第2楼亮晶晶于2011-10-09 11:35发表的 :
还有当年的湘西苗族自治区也是
伊犁确实是仅存了

湘西苗族自治区是行政公署级吗?与现在的湘西苗族自治州是否有传承关系?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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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1-10-10
行政公署级 等同于部队的“兵团级”

解放初设置
直属于“6大区” 有:
(真正属政务院直管的只有北京、上海)
  苏北行署区
  苏南行署区
  皖北行署区
  皖南行署区
  川东行署区
  川西行署区
  川南行署区
  川北行署区
      赣东南行署区(1949年4月-10月)
      旅大行署区
属省管辖的:
内蒙古:东部行政公署   范围:呼伦贝尔、兴安,昭乌达盟(成建制)
江西:赣西南行署区  范围:赣州专区(成建制)、吉安专区(成建制)、瑞金专区(成建制)
山东:全省分3个行署区
湖北:
湖南:湘西南
广东:海南
广西:
青海:柴达木
]新疆:伊犁、南疆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1-10-10
引用第22楼内政次长于2011-10-09 13:31发表的 :
应该以地方自治取代民族区域自治。在现行制度下附议此帖。其他省区的自治民族人口较少的自治州、自治县,也可以相应的改为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设置自治县、民族乡。

假如是地方自治,就不仅仅壮人可以做主席,凡桂人都可以做。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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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1-10-09
引用第6楼jianchihu于2011-10-05 13:30发表的  :
应该和当时的广东省海南行政区的地位差不多
我觉得应该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回广西省
可以设崇左、百色、河池、来宾四个壮族自治州
南宁、防城港、贵港、柳州等市辖下壮族较多的县份可以设自治县

应该以地方自治取代民族区域自治。在现行制度下附议此帖。其他省区的自治民族人口较少的自治州、自治县,也可以相应的改为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设置自治县、民族乡。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1-10-09
Re:Re:Re:回 20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引用第20楼仙峰俊俏于2011-10-09 08:36发表的 Re:Re:回 20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
请问,此段文字源自何处?

本主题所涉内容皆注明出处!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1-10-09
还有当年的湘西苗族自治区也是
伊犁确实是仅存了
一个人在多大年纪上成名,他的心理年龄就会停留在那个年纪
http://weibo.com/u/1345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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