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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我也来推销我的省以下区改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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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18
本方案只解决省以下区改问题,不讨论直辖市

一、原则:三级制、小广域制

二、前提:省县直辖(不过不反对去县留地)

三、结构剖析:

第一级:省
第二级:县、省辖市
第三级:乡、县辖市、区
基层:村、镇、社区

省以下地名通名:村、镇、市、乡、县、区、社区,没有其他!

四、各级别名词阐释:

1、省:下面只辖县与省辖市;县与省辖市在行政上同级,但省辖市允许比县有更大的经济特权。

2、县:直辖于省,作为省下的第一级分划,广域的基本建制。县以下只辖乡和县辖市,乡和县辖市的区别同县和省辖市。

3、省辖市:省以下最高的非农业生产人口聚居区,适域制,但是允许小广域制(可以附带周边少量,注意:只能是镇!)。一般人口在50万以上(可以讨论,标准可以收缩,正负10万)。省辖市下辖区。

4、乡:直辖于县,县下的广域分划(我以为中国不比日本,中国地域辽阔,有必要在县和基层间再划一层)。乡下只辖村和镇。

5、县辖市:县以下最高的非农业生产人口聚居区,适域制,但是允许小广域制(可以附带周边少量,注意:只能是镇!)。一般人口在10万以上(可以讨论,标准可以收缩,正负3万)。县辖市下辖社区。

6、区:省辖市下的一级区划,是一级政府,区以下直辖社区。新的区一般比现有的区小,一个省辖市起码需要有5个区。

7、村:同现自然村。自治

8、镇:非农业人口聚居点,同现在的镇的中心街区差不多。自治

9、社区:市区的人口聚居区,同现在的社区。自治


五、关于镇、县辖市和省辖市的说明:

三者都是市制单位,但是有人口上的差别,并且决定了它们各自的定位。

区别:镇是自治单位,镇长直接对镇民负责。县辖市下直辖社区,社区自治,县辖市不能辖区。省辖市分区,区下辖社区。

升格问题:一个镇如果达到县辖市标准,可以升格,下面可以增设社区,并且升格的镇从原乡中切块出来,直辖于县。若县辖市真的人口达到省辖市的标准,就可以升格,直接切块即可。

市合并问题:若两镇或一市一镇(市市不可,因为市不是自治单位)建成区相连,选民可决定是否两镇合并或该镇脱离原县并入该市。

六、级别问题:

如果省是4级,那么:
县3级,省辖市3级半;乡、区2级,县辖市2级半;村、社区1级,镇一级半。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3-08-18
省辖市下面可附带少量镇,我觉得这种可改称为区,包括县辖市也是这样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3-08-18
该方案自称是三级制,可在阐述其体系结构时却显出了其真实面目。
第一级:省
第二级:县、省辖市
第三级:乡、县辖市、区
基层:村、镇、社区

这就是所谓的三级制吗?明明是省—县—乡—村四级制嘛!不用打着三级制的幌子骗取三级论者的支持了。
这种方案和我的省—府—县—村四级制,区别只在于我是取消现行的广域乡镇级,而这方案是取消地区级。同样都是四级制嘛。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3-08-18
以下是引用北极星在2003-8-18 20:42:50的发言:
该方案自称是三级制,可在阐述其体系结构时却显出了其真实面目。
第一级:省
第二级:县、省辖市
第三级:乡、县辖市、区
基层:村、镇、社区

这就是所谓的三级制吗?明明是省—县—乡—村四级制嘛!不用打着三级制的幌子骗取三级论者的支持了。
这种方案和我的省—府—县—村四级制,区别只在于我是取消现行的广域乡镇级,而这方案是取消地区级。同样都是四级制嘛。


什么叫“骗人”啊?
那你说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几级啊?难道是5级?

我这里说的三级当然是和论坛里的说法是一致的,即基层不算一级,也就是宪法里规定的“省——县——乡”三级体系!

至于你说你是四级,我不反对是因为你还包含一层“坊、里、县辖市”!

再说基层也可以认为是一层,这并没有统一看法嘛!说三级四级全凭你怎么看了,我认为我说的这个三级制毫无争议!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3-08-18
以下是引用天下大同在2003-8-18 20:03:09的发言:
省辖市下面可附带少量镇,我觉得这种可改称为区,包括县辖市也是这样


拜托,县辖市不辖区!

我说的小广域省辖市所带镇当然是指规划时就包含进去了,等出现在市里说不定就是区了,或是一部分区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3-08-18
撤乡级的还真没怎么见过
一个县要直管所有的村有够吃力的
林香雨气新,山寺绿无尘。
遂结云外赏,共游天上春。
鹤鸣金阙丽,僧语竹房邻。
待月水流急,惜花风起频。
何方非坏境,此地有归人。
回首空门路,皤然一幻身。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3-08-19

什麽是広域市????????????
博学 審問 慎思 明弁 篤行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3-08-19
以下是引用cookie在2003-8-18 21:57:11的发言:
撤乡级的还真没怎么见过
一个县要直管所有的村有够吃力的
现在的乡这一级,是民国推行保甲制以后演化到现在的,本来就是为了加强对基层的严密管制而出现的,在那之前,中国两千多年的县一直都是直管村等基层居民点的,所以推究起来,现在的乡镇这一级是存在时间最短、以加强对基层控制为目的的一级,所以应该撤消的就是这一级,而不是有上千年历史的府级(地区级)。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3-08-19
只能附带镇,不能带乡?那也得看实际情况,北方不少地方镇设得要严格一些,很多乡本身也是仅靠市区,城市化率也不小。比如北京的玉渊潭乡和东升乡,太原的郝庄乡等等。

“省辖市:省以下最高的非农业生产人口聚居区,适域制,但是允许小广域制(可以附带周边少量镇,注意:只能是镇!)。一般人口在50万以上(可以讨论,标准可以收缩,正负10万)。省辖市下辖区。”
还没入管理群的,赶紧扫码入微信管理群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3-08-19
你的乡=日本的郡,你的镇村=日本的町村(包括市可以带镇这一条)可是日本的郡已经不剩下什么了。日本的县应该比中国的大很多吧?
偶觉得没必要把县下再分得如此复杂吧?
你的县辖市人口要10万,而镇又不能下设社区,5万以上的镇难道要切成几个?还有你的县辖市不自治很荒唐,不觉的吗?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3-08-19
以下是引用河东狮在2003-8-19 16:19:34的发言:
只能附带镇,不能带乡?那也得看实际情况,北方不少地方镇设得要严格一些,很多乡本身也是仅靠市区,城市化率也不小。比如北京的玉渊潭乡和东升乡,太原的郝庄乡等等。
“省辖市:省以下最高的非农业生产人口聚居区,适域制,但是允许小广域制(可以附带周边少量镇,注意:只能是镇!)。一般人口在50万以上(可以讨论,标准可以收缩,正负10万)。省辖市下辖区。”


城市化率高的当然应该设镇,到时候的镇可不同现在的镇。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3-08-19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3-8-19 17:54:32的发言:
你的乡=日本的郡,你的镇村=日本的町村(包括市可以带镇这一条)可是日本的郡已经不剩下什么了。日本的县应该比中国的大很多吧?
偶觉得没必要把县下再分得如此复杂吧?
你的县辖市人口要10万,而镇又不能下设社区,5万以上的镇难道要切成几个?还有你的县辖市不自治很荒唐,不觉的吗?


乡=郡,可以这么说。

但是也得看中国的实情啊!在我的方案里,乡的大小和现在乡镇的大小一致(可以说根本不会改),而现有的县往往辖10个左右乡镇,每个乡镇以10个村计算,一县辖100多个村镇你说管的过来吗?

我并不是反对自治,而且我也认为自治才是出路,但是以中国的政治行情来看,让一个40万人口的县辖市自治,你认为可以吗?如果我是中国政府,我也不会。所以我将自治单位控制在村、镇、社区级,人口不会超过10万。

还有镇升县辖市的标准可以讨论,以现在的情况看,6万我觉得也可以。

最后说一句,我可以说是温和改良派,所以此方案的实行难度不会特别大,因为除了废除地极,基本上县级和乡级的地域都不会改动(当然会少量并县)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3-08-19
现在的行政村一般已经超过自然村的大小,而且在东部地区,自然村之间一般不会离得很远。而且如果只有基层自治,现实你也看到了,基层无法自我调节和完善,机构同样膨胀得很厉害,那样的话,在把行政村划小到和自然村一样大,不是很好吧?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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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3-08-19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3-8-19 19:53:45的发言:
现在的行政村一般已经超过自然村的大小,而且在东部地区,自然村之间一般不会离得很远。而且如果只有基层自治,现实你也看到了,基层无法自我调节和完善,机构同样膨胀得很厉害,那样的话,在把行政村划小到和自然村一样大,不是很好吧?


你的意思是说基层自治在现今运行地很不好?
农村地区怎么样我倒没观察过,不过我认为城市里的社区机构很完善。
况且村机构怎么会膨胀?基层机构是基层人民决定的,上级不应该插管。
假如一个村认为只需一个村长就能解决问题,那也未尝不可啊。

至于行政村自然村,联系紧密的几个自然村也可以并在一起呀,况且自然村并没有严格的分界,到时候完全由乡政府决定。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3-08-19
村有两委合一的问题,不好解决。
社区真好,已经到了多管闲事的地步,真的气死我了,不提也罢。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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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3-08-20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3-8-19 20:27:15的发言:
至于行政村自然村,联系紧密的几个自然村也可以并在一起呀,况且自然村并没有严格的分界,到时候完全由乡政府决定。
真正的胡说,如果是基层自治,那么自然村并不并应该完全由村民自己决定,如果还是由乡政府说了算,那还自治个屁呀。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3-08-20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3-8-19 19:00:01的发言:
但是也得看中国的实情啊!在我的方案里,乡的大小和现在乡镇的大小一致(可以说根本不会改),而现有的县往往辖10个左右乡镇,每个乡镇以10个村计算,一县辖100多个村镇你说管的过来吗?
我并不是反对自治,而且我也认为自治才是出路,但是以中国的政治行情来看,让一个40万人口的县辖市自治,你认为可以吗?如果我是中国政府,我也不会。所以我将自治单位控制在村、镇、社区级,人口不会超过10万。
还有镇升县辖市的标准可以讨论,以现在的情况看,6万我觉得也可以。
最后说一句,我可以说是温和改良派,所以此方案的实行难度不会特别大,因为除了废除地极,基本上县级和乡级的地域都不会改动(当然会少量并县)
县直管所有村镇,几千年都管过来的,怎么到了你这里就管不过来了??

县辖市这样的基层建制不自治是相当荒谬的,按照我的体系方案,绝对不可能出现40万人的县辖市,所以所有的县辖市都是自治的。

我的县辖市标准是3万,这不是对西部的标准调整,对东部就是3万,西部还要适当下调。

我也是温和改良派,不过我是撤消广域乡镇级,其他的只是标准调整,实行难度更要小的多。在中央政府决心同样大的条件下,你说是撤消地级这样的高层容易呢还是乡镇级这样的低层容易呢?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3-08-24
以下是引用北极星在2003-8-20 18:27:2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3-8-19 19:00:01的发言:
但是也得看中国的实情啊!在我的方案里,乡的大小和现在乡镇的大小一致(可以说根本不会改),而现有的县往往辖10个左右乡镇,每个乡镇以10个村计算,一县辖100多个村镇你说管的过来吗?
我并不是反对自治,而且我也认为自治才是出路,但是以中国的政治行情来看,让一个40万人口的县辖市自治,你认为可以吗?如果我是中国政府,我也不会。所以我将自治单位控制在村、镇、社区级,人口不会超过10万。
还有镇升县辖市的标准可以讨论,以现在的情况看,6万我觉得也可以。
最后说一句,我可以说是温和改良派,所以此方案的实行难度不会特别大,因为除了废除地极,基本上县级和乡级的地域都不会改动(当然会少量并县)
县直管所有村镇,几千年都管过来的,怎么到了你这里就管不过来了??

县辖市这样的基层建制不自治是相当荒谬的,按照我的体系方案,绝对不可能出现40万人的县辖市,所以所有的县辖市都是自治的。

我的县辖市标准是3万,这不是对西部的标准调整,对东部就是3万,西部还要适当下调。

我也是温和改良派,不过我是撤消广域乡镇级,其他的只是标准调整,实行难度更要小的多。在中央政府决心同样大的条件下,你说是撤消地级这样的高层容易呢还是乡镇级这样的低层容易呢?
[/quote]

不好意思,情况特殊,这几天没上网:)

1、关于县辖市自治:这是在讨论我的方案,我的方案中县辖市是10-50万的,下辖社区,人口庞大,的确不可能自治。我也早说了,我也希望自治,但现实情况如此的人口规模确实不可能。你说你的县辖市可以自治那是因为你取消了乡镇一级,你的县辖市相当于我的镇(10万以下),当然可以自治了。关键是你的县辖市与我的概念不一样,所以不要生搬硬套。

2、县直管村镇,你说几千年都管过来了,但是人口的增长好象比你想象的要快,50年前中国是多少人口,而现在呢?整整3倍啊,自然村镇不知道增加了多少。在我的方案里,乡辖的是自然村、镇,比现在的行政村镇要小,也只有这样,村民镇民才更能充分发挥他们的自治。

3、关于你说的“撤消地级这样的高层容易呢还是乡镇级这样的低层容易呢”。那我问你呢?在我看来,当然要巩固根基,皮之不寸,毛将焉附?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3-08-24
以下是引用北极星在2003-8-20 18:16:0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3-8-19 20:27:15的发言:
至于行政村自然村,联系紧密的几个自然村也可以并在一起呀,况且自然村并没有严格的分界,到时候完全由乡政府决定。
真正的胡说,如果是基层自治,那么自然村并不并应该完全由村民自己决定,如果还是由乡政府说了算,那还自治个屁呀。
[/quote]

你没理解我的意思。

我说的是村镇对乡的最初地域划分,这当然是由政府来做规划喽。自治后当然由村民决定了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3-08-24
还有关于撤地极和撤乡镇的难度问题。

我认为撤地极根本不用下岗一批官员,只要将地极官员们的管辖范围从整个地极市缩小到原市辖区就可以了,而撤乡镇呢?乡长镇长们何去何从?

打个比方,爸爸有个大儿子(地极市长)和小儿子(乡镇长),有一天爸爸对大儿子说:“你以后只能吃你自己盘子里的一份晚餐。”而对小儿子说:“不给你吃晚餐了!”那你说哪个儿子的运气好?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3-08-25
撤销乡镇级也不是真的撤销,有的人可能在河北或者海岛县才可能会有这种体会,可是在西部呢?又如在湖北,一般县都在4000平方公里的样子,撤销乡镇如何可行?就算撤销了,还不是要设区公所?有何差别?与其这样做,还不如乡镇自治,完善财政体制。
现在县城建设幅度大些,那些狗屁的专家就叫嚣小城镇建设太滥了,我 靠!人家建制镇都还没什么财权,还没怎么建设呢!你所谓专家眼界立可能连一般地级市都没有吧?真不知道要如何城市化呢?就靠那级个直辖市,副省级市?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3-08-25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3-8-24 19:21:24的发言:
1、关于县辖市自治:这是在讨论我的方案,我的方案中县辖市是10-50万的,下辖社区,人口庞大,的确不可能自治。我也早说了,我也希望自治,但现实情况如此的人口规模确实不可能。你说你的县辖市可以自治那是因为你取消了乡镇一级,你的县辖市相当于我的镇(10万以下),当然可以自治了。关键是你的县辖市与我的概念不一样,所以不要生搬硬套。
2、县直管村镇,你说几千年都管过来了,但是人口的增长好象比你想象的要快,50年前中国是多少人口,而现在呢?整整3倍啊,自然村镇不知道增加了多少。在我的方案里,乡辖的是自然村、镇,比现在的行政村镇要小,也只有这样,村民镇民才更能充分发挥他们的自治。
3、关于你说的“撤消地级这样的高层容易呢还是乡镇级这样的低层容易呢”。那我问你呢?在我看来,当然要巩固根基,皮之不寸,毛将焉附?
1。关于县辖市,既然概念不同,就不再争论了。
2。关于县直管村镇,在我的方案里,乡辖的也就是自然村、镇,只对人口极少的自然村进行自愿基础上的合并自治。人口的确增加了很多,但是人口的增加在基层主要表现为单个居民点人口的增加,而不是居民点数量的增加。当然,居民点数量也有增加,但是要远远小于你想象的增加幅度。因此县直管村镇仍然是可行的。
3。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指的是上层建筑的存在依赖于基础。可是也要看到,县的基础是基层居民点,而不是历史短暂的广域乡镇。撤消一级对县的存在毫无影响的建制,也恰恰验证了皮既无损,毛固自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8-25 13:10:42编辑过]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3-08-25
县直管村镇,我们还是拿数字说话吧。你说县下辖的村镇幅度有多大?

至于“皮毛”的比方,可能不太恰当,但是撤地极难度确实小于撤乡镇。理由:
1、全国的乡镇有几万,地极只有几百个。
2、参看20楼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3-08-25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3-8-25 10:18:58的发言:
撤销乡镇级也不是真的撤销,有的人可能在河北或者海岛县才可能会有这种体会,可是在西部呢?又如在湖北,一般县都在4000平方公里的样子,撤销乡镇如何可行?就算撤销了,还不是要设区公所?有何差别?与其这样做,还不如乡镇自治,完善财政体制。
现在县城建设幅度大些,那些狗屁的专家就叫嚣小城镇建设太滥了,我 靠!人家建制镇都还没什么财权,还没怎么建设呢!你所谓专家眼界立可能连一般地级市都没有吧?真不知道要如何城市化呢?就靠那级个直辖市,副省级市?
不是真的撤消那还叫做撤消吗?东西部都同样的撤消!
4000平方公里怎么了?有哪个村是需要天天找县政府办事情的?偶尔去一次,交通距离又足以保证一天能够打个来回,这足够了。4000平方公里都管不过来那么省县制可都是十几万、几十万平方公里,又改如何呢?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3-08-25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3-8-25 13:02:13的发言:
县直管村镇,我们还是拿数字说话吧。你说县下辖的村镇幅度有多大?
至于“皮毛”的比方,可能不太恰当,但是撤地极难度确实小于撤乡镇。理由:
1、全国的乡镇有几万,地极只有几百个。
2、参看20楼
1。其实我也是一个比较纯粹的城市人,对于农村也是不太熟悉的。以前总是把农村想的比较荒凉,以为一个村的人口不会有多少。可是前一段内蒙古地震,我在看一篇震区情况的相关报道的时候,竟然发现,在巴林左旗这样可以说人口密度相当低的地方,一个远离旗城的非乡政府所在的自然村,竟然有1500多人口。其他地方就可想而知了,具体的数字你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估算。在这个基础上,把现行的少数规模过大的县进行拆分就可以了。
2。如果你是抱着“大政府、小社会”的思路,当然是希望人减的越少越好,那我们就没有在这上面争论的必要了,根本思路就不同嘛。如果是采取“小政府、大社会”的思路,那么当然在保证政府的整个行政体系能够正常有效的运行的基础上,裁的人越多越好,那么自然就会在这一点上和我一致了。更关键的要看到,一般来讲,一个地级市政府领导的政治影响力超过100个乡镇领导。不裁人而简单的把地级市政府辖区缩小到市区也同样是有问题的,那么多的单区市,不可能在有一个地级市班子的情况下再保留一个辖区范围完全相同的区领导班子。那么这么多的单区市就是你要处理的难点了。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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