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
中心城市为特大城市
诸暨上虞为大城市
市域范围辖一区三市两县,即越城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总面积8256平方公里。
市域城镇
规模结构
第一级为绍兴中心城市,
人口规模近期大于160万,远期超过200万。第二级为诸暨城区、上虞城区,人口规模为50~100万。第三级为嵊州城区、新昌城区、绍兴滨海新城,人口规模为20~50万。第四级人口规模为5~20万。第五级人口规模为3~5万。第六级人口规模为小于3万。
产业空间布局
规划构筑沿海、沿路、沿江“一主二翼”三大产业带——以沿杭州湾产业带为主,以沿沪昆高速(杭金衢高速)产业带、沿曹娥江产业带为二翼的产业空间格局。
发展战略
(1)优先发展市域中心城市:重点是培育中心城市功能,扩大中心城市规模。
(2)积极发展县(市)域中心城市: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县(市)域人口和产业的集聚,形成以县(市)域中心城市为龙头,优势产业为特色的地域单元。
(3)重点培育中心镇,合理发展小城镇。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市域层面空间结构为“一个密集区、二大组群、三条轴线”:
“一个密集区”指绍北城镇密集区,包括越城区、绍兴县和上虞市;
“二大组群”指诸暨城镇组群和嵊新城镇组群;
“三条轴线”指依托主干
交通线形成的绍北、绍西、绍东三条城镇发展轴。
其中,绍北城镇密集区空间结构为“一轴两带,三心三区”:
“一轴”指绍虞城镇发展轴;
“两带”指北部产业发展带和南部旅游休闲生态保护带;
“三心”指绍兴中心城市、绍兴滨海新城和上虞中心城市;
“三区”指鉴湖生态湿地保护区、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区和东部生态湿地保护区。
“一通、三纵、三横、三连”的高速公路网
市域综合交通系统
逐步确立“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的交通地位,实现“杭绍都市区内一小时通达”、“绍北城镇密集区内半小时通达”和“市域一小时交通圈和两小时旅游圈”的目标。
公路
(1)高速公路网络结构为“一通、三纵、三横、三连”。
“一通”为杭州湾嘉绍跨江公路通道;“三纵”为沪昆高速公路(杭金衢高速公路)、常台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杭绍台高速公路;“三横”为杭绍甬沿江高速公路、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高速公路)、甬金高速公路;“三连”为诸永高速公路、绍诸高速公路、杭州湾钱江通道及连接线。
(2)国省道和区域干线公路网络为“五纵、八横、六连”。
(3)公路场站:客运系统由6个客运站组成;公路货运场站形成“一主两副”的结构。
铁路
铁路网络由干线铁路、支线铁路、城际铁路组成。其中干线铁路形成“两纵、三横、十一站”的结构。“两纵”为沪昆铁路(浙赣铁路)和沪昆客运专线(杭长客运专线);“三横”为萧甬铁路、杭甬客运专线、甬金铁路;“十一站”为萧甬铁路绍兴客运站等。
水运
(1) 航道形成“一河、两江、七连、三线”。
“一河”指杭甬运河绍兴段四级主干航道;“两江”指浦阳江四级航道、曹娥江四级航道;“七连”指高新线四级航道连接线、钱曹五级航道连接线、钱海线五级航道连接线、皋孙线五级航道连接线、上虞杭州湾新港区疏港线、浦阳东江五级航道连接线、枫桥江五级航道连接线;“三线”指绍兴古城旅游航线、柯岩鉴湖旅游航线和柯桥镜湖旅游航线,均为六级航道。
(2) 港口形成“两外、五内、三中心”。
“两外”指两个外海港区,即杭州湾滨江港区、杭州湾上虞港区;“五内”指越城港区、柯桥港区、上虞港区、诸暨港区、嵊州港区;“三中心”指绍兴市旅游客运中心、绍兴县旅游客运中心、曹娥江旅游客运中心。
航空
利用杭州和宁波的机场。加强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的交通联系,规划绍兴至萧山机场联络通道共有两条,一条为现状的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高速公路),另一条为规划的将绍齐公路北延至钱江通道再向西至萧山机场。
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一城六片”带动周边卫星镇
规划区范围为绍兴市区(越城区)全部
行政区域和绍兴县全部
行政区域,总面积1539平方公里(其中越城区362平方公里,绍兴县1177平方公里)。
2015年规划区内总人口约为260万人,2020年规划区内总人口约为285万人。
根据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促进城乡
一体化发展、统筹和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规划原则,规划区内形成“一城六片”的空间框架结构,以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卫星镇发展,以各具特色的卫星镇承接中心城市疏解的功能。“一城”即绍兴中心城市;“六片”即环绕绍兴中心城市周边的东部片区、南部片区、福漓兰片区、钱杨片区、安齐片区和滨海片区。
对“六片”中的各镇提出功能定位和控制要求。制定村庄建设标准和布局原则,农村居民点按照中心村和基层村两种方式进行布局,规划设置118个中心村。积极促进规划区内规划
管理单元的整合;协调绍兴县、越城区的关系,建立规划管理协调委员会;实行属地管理,统一规划。
规划区内开发建设许可分区,包括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四类。其中禁建区总面积约为765k㎡,占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的49.7%;限建区总面积约为262k㎡,占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的17.1%;适建区总面积约为327k㎡,占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的21.2%;已建区总面积约为185k㎡,占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的12.0%。制定了“四区”分区管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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