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604阅读
  • 10回复

[标准/幅度/规模]總量管控:一省之內縣級市、區,不得超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03-13
縣市不能浮濫, 一省之內縣級市、區,不得超過全省縣級总數的1/8。
各位覺得如何?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5-03-13
不分省情一刀切是不合适的。
以你这标准山东县级市和区加起来只能有18个,明显不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5-03-13
人口經濟規模前十名大省,1/6。君覺如何?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5-03-13
没办法这样搞,这样各省就执行了双重标准。
要一刀切就彻底,全部改县,无论是北京、上海,香港也要照此执行。
如北京市下设:崇文县(东城区)、宣武县(西城区)、朝阳县、海淀县、丰台县、石景县、门沟县、房山县、大兴县、通县、顺义县、昌平县、平谷县、怀柔县、密云县、延庆县
县分三类(不言等级):郭厢县(区)、附郭县(母县)、政区县(原来类型的县)

诚如楼主先生所言:如设了一定的县级市,若干年以后,经济、人口发展了变化,有些县超过了市,是不是要重新改过去。区划名称如果要保证长期稳定,统一通名是必要的。

[ 此帖被杜春明在2015-03-14 01:18重新编辑 ]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5-03-14
如果某省确实有超过八分之一的县份达到“县级市”或“市辖区”的标准,怎么办?
根本办法是统一通名,县级一律称“县”。诚如楼上所言。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5-03-14
與其去管縣級 不如好好控制地級行政區數量與大小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03-14
顺其自然最好,人为刻舟求剑是乱上添乱。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5-03-14
回 w123qq123 的帖子
w123qq123:與其去管縣級 不如好好控制地級行政區數量與大小 (2015-03-14 00:31) 

與其去管地級 不如好好控制省級行政區數量與大小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5-03-18
浮濫設置固不好,但總量控制也不能反映真實,因此我認為較好的方法還是先制定出詳細、明確而較無爭議的標準,然後嚴格依之實施

關於標準,我覺得行政區之所以設置是為了治理在特定「土地」上的「人」,因此標準可從土地和人二部分著手。其中,關於土地,大小最重要,因此我傾向以「面積」為主;關於人,常住人口存有模糊空間,因此我傾向以「戶籍人口」為主。而綜合二部分,以「戶籍人口的密度」為主要考量,但面積較小或屬島嶼、群島行政區時,需至少具有一定之戶籍人口,始得改制)。如果有人覺得只從土地和人二部分訂立標準不夠完美,可再輔以其他要素判斷。

關於實施,我覺得只要標準訂立,必須嚴格按照標準實施,避免施以標準外的恩典和製造特例,則除非標準有問題,不然不需要總量控制,也能避免浮濫之情形發生。

另外,還需注意的是,有升也應該有降。因為符合標準而升為同級行政區較好者,若隨著時間變遷,不符合標準時,也應該降為較差者,否則不但無法反映真實,更將使標準形同具文,而浮濫之情事亦將難以控制。

至於通名則不是問題。雖然我傾向通名用不同,但通名用一樣而區別如一、二、三等之類在中國區劃歷史上也常見,而使用上也不致不方便,因此若通名一樣而只分種類、等級等區別,也是可以的。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5-03-19
回 梁龍 的帖子
梁龍:浮濫設置固不好,但總量控制也不能反映真實,因此我認為較好的方法還是先制定出詳細、明確而較無爭議的標準,然後嚴格依之實施。
關於標準,我覺得行政區之所以設置是為了治理在特定「土地」上的「人」,因此標準可從土地和人二部分著手。其中,關於土地,大小最重要,因此我傾 .. (2015-03-18 23:28) 
国府就是那么把自己限制死的。所以某帮派绝对不会步国府后尘。要的就是你必须听我的,但是我到底怎么想,就不告诉你。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5-03-19
梁龍兄回文真的精紮有理。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