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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县:定义为广域城乡通用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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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1-11
城市化正在突飞猛进的发展,人口将大部分生活在城市。
于是,就出现了城市规模和标准县乡建制不一致的情况。
国家以前的做法是,将县改为市。改市的原因是,镇的规模扩大,城区达到甚至超过两个乡的规模,
县----乡(镇)两级建制,变成县---镇---街道三级建制。
改市后,市就可以合法地领导街道、镇、乡。

县定义为广域城乡通用建制后,
则现在的某些县---镇---街道建制。
变成:
县---------乡
县---------镇(镇可以虚化,县下只领乡和街道)
县---------街道

可以将城区规模小于乡的,在乡下虚设镇,镇下的若干社区(居委会)由乡直接管辖。
将城区规模大于或相当于乡的,在县下虚设市,市下的若干街道(规模相当于乡)由县直接管辖。

可以将规模大于或相当于县的城市,虚设为市,市下的城市区由省直接管辖。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1-11
于是:
省----------管辖:县、城市区
县----------管辖:乡、街道办
乡----------领导:村,管辖:社区(居委会)

城市区----管辖:街道,辖乡(必要时可以辖乡和卫星街道)
街道办----管辖:社区(居委会),领村(必要时可以领村和卫星社区(居委会))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1-12
嗯,这个想法不错,呵呵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1-12
本来就是这个意思吧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1-13
引用第4楼QQme于2008-11-12 23:49发表的  :
本来就是这个意思吧


现在县是通过改县级市;或县下设镇,镇下设街道办;或县下设镇,镇机关内设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若干分办公室。

也就是县不能领导街道办的。于是出现:县----------镇----------街道办(街道办下有社区)三级管理,或者:县----------镇(机关内设办公室)----------分办公室(实际上是变相街道办)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1-13
“县---------街道”
街道应该改为县辖市。“县辖市(狭域市):完全城市化的区域建立的市。”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1-13
现在也很少有镇下设街道办这种形式阿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1-14
引用第7楼喜之郎11于2008-11-13 21:52发表的  :
现在也很少有镇下设街道办这种形式阿


但镇机关设若干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若干“分办公室”(简称“分办”)。
“分办”分衙办公,俨然一个街道办事处。有的“分办”其办公场所比一般镇的办公场所气派。
这就是变相的街道办事处。
还不如将镇拆分,各领一块。省下了一个镇政府。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4-05
“可以将城区规模小于乡的,在乡下虚设镇,镇下的若干社区(居委会)由乡直接管辖。
将城区规模大于或相当于乡的,在县下虚设市,市下的若干街道(规模相当于乡)由县直接管辖。

可以将规模大于或相当于县的城市,虚设为市,市下的城市区由省直接管辖。”这些精辟,与我想法一致。
[ 此帖被天下生民在2009-04-11 21:22重新编辑 ]
一级辖二级:省州—都府郡县市    都—县  省—州—县市       
二级辖三级:郡县—市镇乡   都府—镇乡   市—乡
厢组都市、区组府市或厢、街组市或区、社区组街或属乡镇 不与地域型政区比级别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4-09
县下设市

市人口多了可以分区,跨县也无所谓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4-10
镇与街道是平级的,楼主弄错了吧?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6-27
行政区划应该为:
中央-省-市-县-镇(-村-组).中央-省-市-区(县)-街道(-居委会),
中央-直辖市-区(县)-街道-(居委会), 省和直辖市是一个级别.
大市都是副省级的. 小市是地级的.县级市改为县.
例如上海市和江苏省浙江省一个级别, 但是上海市下的区要比南京和杭州两市低半个级别. 杭州和南京是副省级.
上海市下的区和浙江的嘉兴市和江苏的镇江市是一个级别的.
一个市由城区+郊区+郊县. 如果现在的县级市位于郊区的位置 那就改成区,
如果位于郊县的位置就改成县.地级市的区和县应该是一个级别的.
例如南京是副省级的大市.由南京的城区(金陵)+郊区(江宁+江浦)+郊县(溧水和六合等).
         地级的小市也是这样的.只是级别比副省级的大市低半个级别.
    
[ 此帖被franklin在2009-06-27 12:3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6-30
引用第10楼曲径通幽于2009-04-10 19:29发表的  :
镇与街道是平级的,楼主弄错了吧?


镇------人口积聚的村落,行政级别是乡或街道级。
是乡内某个村人口密度较大,形成集镇,于是将整个乡改名为镇,但我认为这实质还是广域行政区划的“乡”。
将乡改镇的原因:1、减少行政层级,如:乡----镇----社区,,变成 镇----社区。
                2、由单纯的广域行政区划变成混合行政区划,乡下一般只辖村,而镇下可管辖社区和村。
                3、增强影响,乡有经济不发达的隐含意义,而镇有经济发达的隐含意义。

我认为,在乡内虚设镇,乡直接领导镇内社区,其意义和改镇没有区别。
但可以使乡内与中心“镇”经济实力相当的“镇”不至于被中心“镇”淹没。
同时,可以避免多个实力相当的“镇”争着改镇。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7-01
街道办 不是建制
81省分省方案 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29114
中国主要城市都市区等面积比较图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43690
汉字字根分类对照早期文字字形图 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28618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7-01
乡下辖镇,镇再辖社区的做法有些多余。
我们不应当无限细分下去。
我们可以这样规划。
全国分为省、州;各省分为州、县;州、县分为区、市、郡、镇、乡。区是州、县城区的分区,若是城区规模较小,只有一两个区的话,也可以合并设为市、镇。市是较大的城市,镇是较小的城市;郡是较大的城乡混合区域,乡是较小的城乡混合区域。
若城市足够大,建成区达一州县,则可州县与市合署。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7-01
引用第14楼東七區于2009-07-01 15:40发表的  :
乡下辖镇,镇再辖社区的做法有些多余。
我们不应当无限细分下去。
我们可以这样规划。
全国分为省、州;各省分为州、县;州、县分为区、市、郡、镇、乡。区是州、县城区的分区,若是城区规模较小,只有一两个区的话,也可以合并设为市、镇。市是较大的城市,镇是较小的城市;郡是较大的城乡混合区域,乡是较小的城乡混合区域。
若城市足够大,建成区达一州县,则可州县与市合署。


你的意思是??
1、省、州---------------------------------省是广域行政区,州是什么??
2、州、县---------------------------------县是广域行政区,州是什么??
3、区、市、郡、镇、乡---------------乡是广域行政区,郡是城乡混合行政区,镇是较小城市,市是较大城市,区是城市区??


我的意思是
1、省------------------------------省是广域行政区
2、县、城区---------------------县是广域行政区(城乡混合),城区是完全城市化行政区。
3、乡、街区---------------------乡是广域行政区(城乡混合),城区是完全城市化行政区。
4、村、社区---------------------村是非行政区划的自治组织,相当于行政区,社区亦然。但村非城市化的,社区是城市化的。
行政规模大于县的城市,将该城市需设为市(无行政组织,或仅设一市长,不设政府),可称都市(或都),都市下设置城区,城区由省直辖。
行政规模大于乡的城市,将该城市需设为市(无行政组织,或仅设一市长,不设政府),市下设置街区,街区由县直辖。
行政规模大于村的城市,将该城市需设为镇(无行政组织,或仅设一镇长,不设政府),下设置社区,社区由乡直辖。
这样,只用省、县、乡三级。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7-02
引用第15楼haizhiben于2009-07-01 18:51发表的 :
你的意思是??
1、省、州---------------------------------省是广域行政区,州是什么??
2、州、县---------------------------------县是广域行政区,州是什么??
3、区、市、郡、镇、乡---------------乡是广域行政区,郡是城乡混合行政区,镇是较小城市,市是较大城市,区是城市区??
.......

省是行政区联盟
州是规模较大的广域行政区,县是规模较小的广域行政区。
区是州城、县城的分区;郡是较大的城乡混合行政区,乡是较小的城乡混合行政区;市是较大的城市,镇是较小的城市。

你不设行政组织或是仅设一市镇长,那你设市镇干什么,好玩儿啊?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7-03
引用第16楼東七區于2009-07-02 07:16发表的  :
你不设行政组织或是仅设一市镇长,那你设市镇干什么,好玩儿啊?




虚设市镇,是表示这是城市。
设一市镇长,是为了起协调城市工作。当然可以不设市镇长,而由省政府直接协调城市工作。
因为就目前城市发展状况看,特别是象东南亚国家,一个城市积聚了国家相当数量的人口,泰国曼谷人口561万,大致已经占到泰国人口十分之一少一点,而加上曼谷周边城市(可以认为是大曼谷城市)人口可以达到整个国家人口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经济则主要集中在曼谷及周边。
一座城市在全国如此重要,行政事务在很大比例上已经与中央重叠,那么该市政府就可以撤消了。直接有中央管理该市各区。
而中国,这样的城市或城市群已经越来越多,如广东省的广州(或珠三角)城市群,各城市间已经不存在边界后边界模糊。设几个城市政府,还不如撤消城市,各城市区直接由省政府管理。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7-03
为长远计,各级政府还是要有适当的交涉划分。也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就这种方向上来看。
上面的地方政府确实应该城乡一体的。
我这里是省、州、县。

而下面的基层政府,依城乡划区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城市和乡村的产业状况、民众和法人的需求完全不一样。
我这里是市郡镇乡。

对于将城市作为一种低于概念的做法,我不是很认同。
我不知道他们将如何保证在城区和其他区域之间的平衡,以及如何有效地管理城市。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7-03
引用第18楼東七區于2009-07-03 11:02发表的  :
为长远计,各级政府还是要有适当的交涉划分。也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就这种方向上来看。
上面的地方政府确实应该城乡一体的。
我这里是省、州、县。
而下面的基层政府,依城乡划区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城市和乡村的产业状况、民众和法人的需求完全不一样。
我这里是市郡镇乡。
对于将城市作为一种低于概念的做法,我不是很认同。
我不知道他们将如何保证在城区和其他区域之间的平衡,以及如何有效地管理城市。



我认同你的看法,但稍有区别。
我认为:
1、省应当是广域城乡混合型行政区。因为很难使一个有着5000万人口的省完全城市化,他中间必定有很大一块区域是农村地域。象上海、北京、天津这样的城市,在我看来完全可以把他们并入原划出省。不然,我看广州、深圳、南京、武汉等等都应该直辖才行。

2、省下不设地区级,省直接辖县。
县:有比县规模还大的城市,可以把该城市划分为几个城市区,城区由省直接管理。当然城区直接称市也可以,象东莞和深圳(根本就是相连的城市)就分别称市。
有和县相当的城市,可以将该县设为城市区,可称市,由省直接管理。
有非城市部分大于城市部分的县,可设县(现在大部分县级市就是这样的县),由省政府直接管理。
有县(非城市部分占绝对主体),设县,由省政府直接管理

3、县下设乡。
乡:比乡规模大的城市,可分设几个街区,当然各街区都可以称镇。由县直接管理。如大城市的街道办。
有和乡相当的城市,可设街区,可称镇,由县直接管理。
有非城市的乡,设乡,由县直接管理。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3-30
该方案还不够大胆,应该把所有的县级行政区划统一称为县,纠正人为造成的城乡割裂,

建议全国的行政区划:

中央--省--府(相当于地级市)-县-(县下设片区-社区;均为自治区划)

1、缩小省的规模至5-8个府
2、府的规模可控制在辖县10-20内;大都市区也按县来从新分化;如50万都市区人口为单位可设1个县作为府的附廓县;
我的行政区划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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