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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人口从10万起按照2进制分级是可行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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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03-19
10万起,向上依次是:10万、20万、40万、80万、160万(目前规定轻轨建设150万人口)、320万(地铁300万人口可以建设)、640万、1280万(苏州市常驻人口1296万)、2560万(上海市常驻人口2475万)
10万起,向下依次是:5万,2.5万(差不多是一个合理的社区的人口规模),1.25万,0.625万(差不多目前一个小型社区的人口规模)

二进制和下级城市的规模是上级城市规模的一半一致,而且和现实中的城市人口,政区人口之间的拟合程度比较高

按我的观察,大体上各个规模级别对应的城市如下:
10万,这个是一般稍弱县城的级别,相对强一些的中心镇总人口也差不多这个级别。
20万,这个是比较强的县城能达到的人口规模
40万,这个是非常强的县城能达到的人口规模,在西部一些大的地级单位,40万的县城已经可以做地级市的副中心了。
80万,一般的县城已经达不到这个人口规模了,弱的地级市能达到这个规模
160万,已经是比较强的地级市了,能建轻轨的,只不过现在建轻轨的还比较少,可以认为160万以上的已经是规模以上城市了
320万,现在所谓的I型大城市也就是有影响力的大城市的规模
640万,现在规定的特大城市的规模是500万,实际上I型大城市300万的话,会强行将特大城市推到600万级别的
1280万,差不多是正常新一线的人口规模了,这个级别对于正常的地级市已经可以看全域人口了。
2560万,差不多是四极的人口规模了。北京常驻人口2184万,上海2475万,成都2126万,深圳和广州没有决出胜负现在1700-1800万之间,估计还能聚集

5万一般中心镇全镇人口差不多这个规模
2.5万一般的合并后的乡镇现在就这个规模也是一个社区合适的规模。6班*50人/班*80岁/人*1人/岁=2.4万人
1.25万,未合并的乡镇现在差不多这个规模
0.625万,未合并的小乡这个规模,当前小型社区差不多这个规模(现在的行政社区平均一般5000多人)

另外单中心都会区建设的话,上级是下级的2倍,卫星城x,中心城2x则2x+6x=8x,刚好也在这个等级内。640+320*6=2560万(极大),320+160*6=1280万(超大),160+80*6=640万(特大)都是很好的模式。
[ 此帖被youyuan在2024-03-20 15:3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03-19
幼儿园游戏?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03-19
社会不是单因子分析,人口是主要因子但不是唯一的因子。单独用人口数据做主要决策,就像在股票市场按照市值决定投资组合一样不靠谱。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03-19
那40万,80万背后代表的意义咧,或者将要给他们不同的待遇咧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03-19
召唤版主,回复的都是什么东西啊。现在城市分级有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我只是认为10万起按2进分级更合理。结果回复的都是什么玩意。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03-19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召唤版主,回复的都是什么东西啊。现在城市分级有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我只是认为10万起按2进分级更合理。结果回复的都是什么玩意。 (2024-03-19 21:54) 

10万起,2的倍数的说法 更准确吧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03-20
楼主这二进制过于理想化了!行政区划这东东是为社会治理和经济活动服务的,适合就行。而且中国各地的地理类型、经济发展程度、东西南北差异巨大,不可以也不应该且不允许过于理想化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03-20
有合理性,现在的1、2、5也是可以的。

10万,20万,50万,100万,200万,500万……

容易被大众接受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03-20
10万,30万,50万,100万,300万,500万 也可以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03-20
以人口为基准,兼顾面积(现行省、地、县、乡已体现),来设定行政区划的等级,是比较合理的。

把全国分为10级:

10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5000万以上
9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2000万以上
8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1000万以上;地区、自治州、设区市,人口1000万以上
7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不限;地区、自治州、设区市,人口500万以上
6级:地区、自治州、设区市,人口200万以上;县、不设区市、市辖区,人口200万以上
5级:地区、自治州、设区市,人口不限;县、不设区市、市辖区,人口100万以上
4级:县、不设区市、市辖区,人口50万以上;乡、镇、街道,人口50万以上
3级:县、不设区市、市辖区,人口不限;乡、镇、街道,人口20万以上
2级:乡、镇、街道:人口10万以上
1级:乡、镇、街道:人口不限

注:人口超过1亿的必须分设。
[ 此帖被华子在2024-03-20 12:13重新编辑 ]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03-20
回 华子 的帖子
华子:有合理性,现在的1、2、5也是可以的。
10万,20万,50万,100万,200万,500万……
容易被大众接受 (2024-03-20 10:36) 

我以前也持有125分级的观点,但是实际上不怎么行
忘了是哪个外国大佬研究的城市群理论了,经过我多方观察,的确存在这么个2倍的关系。

另外我这个只是规模分级,我行政级别没有任何关系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03-20
19.9万和20.1万有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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