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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国务院时隔15年后开闸审批“较大的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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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5-25
“较大的市”,温州人苦苦呼唤了20年的梦。自1993年审批了第四批城市后,国务院整整15年未有动静。

 昨天,一个全国性的座谈会,在温州召开。这似乎让温州人看到了事情转机的一线希望。

  从“背对背”研究转向“面对面”探讨,国务院法制办昨将第一个“较大的市”审批工作座谈会,放在温州举行,用两天时间,首次听取各省市、地区对审批工作的意见。

  “上头”是否将进一步研究、启动新一轮“较大的市”审批?会议放在温州,有否特殊含义……温州人,在试图解读这次会议传递的种种深意之时,又一次聚焦这个老话题。

  铆劲20多年,

  申请之路“愚公移山”

  20多年来,温州一直在申请成为“较大的市”。

  每年全国“两会”前,温州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们,几乎都会为一份特殊的议案而忙碌:温州成为“较大的市”的申请。

  自1987年申报“较大的市”以来,温州已经先后19次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省政府曾于1988年、1992年、1996年与2000年四次向国务院专题报告,市政府多次派员赴京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汇报,恳切要求将温州市列为“较大的市”。

  “较大的市”指的是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的城市,其核心就是“地方立法权”。温州认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先行地,具有成为“较大的市”的现实基础,应赋予温州地方立法权。

  在去年的全国人代会上,王小同等代表在《关于要求批准温州市为“较大的市”的建议》中,就陈述了温州成为“较大的市”的现实条件: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温州经济实力与经济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一些“较大的市”的水平,并形成了区域经济特色;温州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社会经济超前发展,应当被赋予地方立法权;温州市法制机构设置能够承担“较大的市”的立法职责。

  然而,一次次,温州“铩羽而归”。

  事实上,自1994年开始,国务院就停止了“较大的市”的审批工作,这使得温州与国内一些情况类似城市的希望不能成为现实。

  而近几年来,温州全国人大代表除了向大会提交有关温州的议案外,还提交了“关于要求国务院启动‘较大的市’的审批工作”的相关议案,希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督促国务院尽快启动审批工作,使类似温州这样具有特殊作用和意义的城市,尽快成为“较大的市”。

  20多年来,温州对“较大的市”的执著,曾被外地媒体评价为,“最具愚公移山精神的城市”。

  聚温研讨,能否开启新希望

  这次座谈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长李建坦言,过去,对“较大的市”审批工作,主要是“背对背”方式的内部研究。此番面对面听取意见,在全国就选择了两个城市,温州和湖北宜昌,旨在加快推进“较大的市”的审批工作。

  温州,是首站;也是申请时间最长的城市。

  因为没有地方立法权,温州的发展遇到诸多“瓶颈”:

  社会力量办科技、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是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特色,但因没有立法权,产权归属等成了难解的问题。

  温州的各项建设如火如荼,但像温瑞塘河治理等一系列重点建设的实施和决策,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却苦于没有立法权……

  “几天前,我们接到会议通知,非常意外,同时感到了一种忐忑的期待。”市法制办法规处徐繁光说,在紧张准备会务之时,他们也在不安地期待会议所传递的种种信息,“这些信息对温州而言,至关重要”。

  “温州改革发展中的一些事项有一定的超前性,非常需要法治的保障和支撑。”与会的温州代表指出,在新的发展时期,如何推进温州经济社会发展,赋予温州地方立法权非常重要、非常迫切。

  会上研讨的时候,第一个发言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丁祖年,希望与会人员能“好好解剖一下温州这只‘麻雀’。

  “这次会议放在温州,具有一种特殊的意义。”一直以来为温州成为“较大的市”而呼吁的丁祖年认为,温州这座城市一直以来受到国内外关注,其经济发展的特色性和城市管理的创造性,都有着不同于其他城市的管理体制要求。“希望大家能在温州好好考察一下,解码温州这座有特色的城市,解剖温州这只‘麻雀’。”

  会上,全国东部城市与会代表所讨论的“较大的市”所应有的必备条件、几年进行审批等诸多问题,无疑向温州传递出了一些事关未来、事关发展的信息。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会议,对于温州申请“较大的市”来说,具有一种极大的促进意义。

  而李建在座谈会更透露,温州之行前,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征求了有关中央部委的意见,“大家意见比较一致,赞成进一步研究‘较大的市’审批工作”,“我们进一步研究‘较大的市’审批工作的结果,将向国务院领导报告”。

  圆梦“较大的市”,温州翘首以待。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5-25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长李建坦言,过去,对“较大的市”审批工作,主要是“背对背”方式的内部研究。此番面对面听取意见,在全国就选择了两个城市,温州和湖北宜昌,旨在加快推进“较大的市”的审批工作。 
     

     仙兄,你认为宜昌仅凭三峡大坝会成为'较大的市"吗?襄樊和国内其他城市会跟风吗?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5-25
僧多粥少啊,南阳也是在想争取。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5-25
像这样越搞越乱。推进民主,让老百姓真正当家做主才是正道。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5-25
希望不是搞个特例,特事特办,而是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正在发挥定位好“较大的市”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5-25
较大的市,听着就别扭。。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6-08
“较大的市”的审批确实是件较大的事……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6-09
行政审批程序应当废除。

最好由人大立法明确标准,只要符合这个标准即可获得相应资格。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6-09
到底那个立法权有什么用?
适域市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6-09
引用第10楼中南海于2009-06-09 20:53发表的 :
到底那个立法权有什么用?

用处可大了 市里想弄个什么事 直接立个法就能办了 不然的话 得到省里去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6-09
真希望保定能凑个热闹
潜水累了,来冒泡。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6-12
引用第12楼ht77于2009-06-09 23:59发表的  :
真希望保定能凑个热闹

保定市应该是很有希望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6-12
如果开禁的话,山东的潍坊、临沂、济宁应该入选。
hqq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6-16
「較大的市」的確彆扭,我覺得它有幾重意義
1.字面上:較大的市就是「比較大」的城市,社會上並沒有約定多少人以上的城市「較大」。
2.PRC憲法:「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所以「較大的市」就是「設區的市」,按實際狀況就是地級市。
3..立法權指定城市:1979年PRC《地方組織法》規定給予「國務院批准」較大的市「地方立法權」。所以「較大的市」又增加「國務院批准」這個帽子。1980~90年代PRC批准十幾個城市為「較大的市」,又批准一群有「省級經濟權」的「副省級城市」,導致哪些城市有權的混亂,2000年《立法法》於是規範「本法所稱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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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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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q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6-16
按立法權指定城市這個概念,中國「較大的市」應該跟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可以類比。
日本明確規範80萬人以上城市可以申請政令指定都市,政令指定都市才可以設區。
中國政府可以考慮以類似想法設計,當然中國廣域市的程度比日本規模大很多,人口或經濟限制可以提高。

中國目前「較大的市」看起來很亂,包括十八個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二十七個省會和首府城市,以及四個經濟特區城市,共四十九個城市。這裡面有許多不合理,比如:
1.拉薩人口才多少,也算「較大的市」,那真的比它大的市情何以堪,不過這有政治考慮,中國的省城就是佔便宜,而且要齊頭平等。
2.省城跟經濟特區之外,真正國務院特批的市(重慶已經升直轄市除外),有鞍山、包頭、本溪、大連、大同、撫順、邯鄲、淮南、吉林、洛陽、寧波、齊齊哈爾、青島、蘇州、唐山、無錫、徐州、淄博等18個。其中6個是東北的老工業城市(鞍山、本溪、大連、撫順、吉林、齊齊哈爾),6個在華北(大同、邯鄲、淄博、洛陽、青島、唐山),5個在長江下游三省(大同、邯鄲、淄博、洛陽、青島、唐山),還有1個在內蒙(包頭)。分佈相當不均,而且許多80年代以後的新興城市,實力不輸這18市的都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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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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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6-19
铁岭还没申请,其他城市起哄什么,哈哈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6-19
回 15楼(guizishan) 的帖子
此次审批,山东省共有8个获批,济南,青岛,淄博,临沂,烟台,潍坊,泰安,枣庄,
没有济宁
反对省管县,支持虚省(中央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弱县(地级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强化地级市,扩权乡镇。

本人唯一马甲为涩心依旧,只在特定情况下出没...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6-25
其实省会市占便宜,也算情理之中,政治上较大,也认了。

关键的不平等的,“较大的市”的审批,如同儿戏一样,心血来潮就狂批,不高兴就连续15年不批。这对15年来发展的城市极不平等。

这是典型的中央政府政策不稳定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6-25
15年的时间,按说早就该对较大的市的清理出个升格要件出来了。


可是有司15年做了什么呢?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不问新兴城市的死活。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7-17
这个“较大的市”,貌似很多人都不知道啊!
欢迎光临个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024zhushaohua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7-21
这次到底有哪些城市获批?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7-25
引用第9楼麦积烟雨于2009-06-09 09:24发表的  :
行政审批程序应当废除。
最好由人大立法明确标准,只要符合这个标准即可获得相应资格。

如果这样,,又将是新一轮的数字出官,不信可试试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7-25
引用第21楼keating于2009-06-25 11:03发表的  :
15年的时间,按说早就该对较大的市的清理出个升格要件出来了。
可是有司15年做了什么呢?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不问新兴城市的死活。

这一点个人觉得可以参照足球联赛中的升降级执行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7-25
引用第18楼pavelzhong于2009-06-19 11:29发表的  :
铁岭还没申请,其他城市起哄什么,哈哈


铁岭是“比较大的城市”,不是“较大的市”。
中国行政区划简册&年鉴1971~正在输入…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07-26
引用第26楼rossie1347于2009-07-25 13:37发表的  :
这一点个人觉得可以参照足球联赛中的升降级执行

胡搞!哪不知会造成多少混乱?!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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