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刊出時剛好接在我<<日偽政權的省級行政區劃>>文章後面, 我個人對此文之結論是反對的, 因為自治區不是省級, 而是大區級, 先不說建國初期就是這樣, 後來大區被虛化被廢的同時, 各級自治區都相應改為民族鄉, 自治縣, 自治州了, 為何自治區就是沒改為自治省? 因為那時大家都知道自治區不是省級單位. 不過這點現在大家都已經忘了, 連民政部都還是最近才改過來.
各位可想想, 為何設立五個自治區都有官方的成立紀念日, 而且還都逢十大慶, 不是出紀念郵票就是出紀念幣, 但海南省重慶市的成立日就沒這種派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