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百科介绍:目前,我国“较大的市”有49个,其中省会城市27个、经济特区城市4个、国务院批准的其它城市有18个。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有27个,他们自动成为“较大的市”:
哈尔滨、长春、沈阳、石家庄、呼和浩特、太原、济南、合肥、南京、杭州、南昌、福州、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乌鲁木齐、兰州、银川、西安、西宁、成都、贵阳、昆明、拉萨。
自动成为“较大的市”的还有4个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深圳、汕头、厦门、珠海。
除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自动取得“较大的市”的资格外,国务院还先后4次批准19个城市为“较大的市”:1984年10月批准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青岛、无锡、淮南、洛阳、重庆(重庆于1997年3月升格为直辖市,所以现在不再是“较大的市”),共13个;1988年3月批准宁波市;1992年7月批准淄博、邯郸、本溪市;1993年4月批准苏州、徐州市。
目前,15个副省级城市全都是“较大的市”。他们是: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武汉、广州、西安、成都(以上为省会城市)、深圳、厦门(以上为经济特区城市)、大连、青岛、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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