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虚省、实道、强县、撤并乡镇。
与大部制相配合,将全国省级缩少为十三个,省级部门虚设,为中央派出机构,避免地方坐大。撤消自治区,适当设
立特别道(或称自治州)。台湾与港澳两个特别
行政区合并为一个起协调作用的特别省。不再设直辖市,可称为特别市、道辖市、或县辖市。
1、两广省:广东、广西、海南
2、两湖省:湖南、湖北
3、江南省:江苏、安徽、上海
4、闽浙省:浙江、福建、
江西5、四川省:四川、重庆
6、云贵省:云南、贵州
7、东南特别省(台港澳地区)
8、辽东省:辽宁、吉林、黑龙江、东蒙
9、河北山西省:山西、河北、北京、天津、西蒙
10、河南山东省:河南、山东
11、新疆省:区域不变
12、陕甘省:陕西甘肃宁夏
13、青藏省:青海西藏
例:两广省(4市11道1特别道)
广州市(辖域不变)
南宁市(划出马山、隆安两县)
深圳市(划入惠州市区、惠东县)
东莞市(划入博罗县)
潮汕道(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丰顺县、大埔县)
岭南东道(梅州市除大埔丰顺区域、河源市、龙门县、新丰县)
岭南西道(韶关市除新丰区域、清远市)
西江东道(佛山市、肇庆市、云浮市)
珠江道(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
海北东道(湛江市、茂名市)
海南道(海南省)
桂柳北道(桂林市、贺州市、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
桂柳南道(柳州市除融安融水三江区域、来宾市、宜州市、罗城县)
桂西特别道(百色市、崇左市、河池市、马山县、隆安县)
海北西道(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博白县)
西江西道(梧州市、贵港市、玉林市除博白区域)
[ 此帖被liang21在2011-04-22 12:31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