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5-10-30 9:33:34的发言:
44楼的qqme何必给39楼好心的乱解释呢,他会有此理解吗?
4楼的hqq用词是“大概……不变,相当稳定”,这个措辞是留有余地的,所以很准确,26楼也是使用“基本稳定不变”,可见这些说法都是准确的。
39楼就没有这么说了,直接使用“长久不变”“同样也不变”,措辞强硬和坚定,所以就错误不准确。而且说县是对州的地理划分,这个说法显然也是错的。通常情况下说的“地理划分”一般是指根据自然地貌划分的区域,并且一般不是正式的地方政府。显然美国的县与此不同。概念不是随便乱安的。
还说市镇划分经常变动,划分岂是仅仅指边界调整吗?那管行政区域“划分”的区划地名司,直接就叫勘界办好了。
就知道在49楼避重就轻的叽叽歪歪,我又没说中国,提中国干什么。
39楼不删除,那是因为很多人都可能会说同样不是很准确的话,所以可以进行补充,49楼还要继续臭屁,当我是死人啊?
1、在美国,乡镇城市是地方自治机构,邦则是一个不独立的国家。夹在其中的县则是邦行政长官为了协调城市乡镇之间的地方事务而设立的一种派出机构。我问你,如果县不是对邦的地理、行政划分还是什么?
2、美国和我国的台湾省等实行地方自治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城市乡镇划分都是相关地方的人民公投来决定,没有一个跟我国行政区划司类似的机构管理这种如何划分的事情。如果城市乡镇的界限都由“上面”来决定,还算地方自治么?
3、请问美国建国以来,除了弗吉尼亚邦因为美国内战而分割出西弗吉尼亚邦以外,美国的哪一个邦自从加入美利坚合众国以后发生领土变更的?
4、请你先看看《论美国的民主》有关美国行政制度的内容再来发言。
最后,请问,谁在臭屁?作为版主,请你说话干净一些。
新英格兰的县
新英格兰的县与法国的县类似——县的建制纯系出于行政考虑——没有代议制的任何因素——由非选举的官员治理
美国的县同法国的县有许多类似之处。无论是美国的县,还是法国的县,都是随意划定的。县虽然是个整体,但在其所包括的各个部分之间既没有必然的联系,又没有共同的依恋感情、传统和生活。县的建制纯系出于行政考虑。
乡镇的面积不大,无法建立成套的司法体系。因此,县就成了司法体系的第一中心。每县都有一个法院、一名司法官和一座关押犯人的监狱。有些设施是一个县的所有乡镇差不多都感到需要的,所以建立县级机关来统理各乡镇的同类事务也是自然的。在马萨诸塞邦,这个机关的大权掌握在人数不多的几个官员之手,他们是邦长根据邦长咨议会的提议任命的。
县的行政官员只有有限的和非正规的权力,而且只能在为数极少的预定的事项中行使。日常的事务,一般均由邦和乡镇办理。县的行政官员只编制本县的预算,然后变立法机关通过。县里没有直接或间接代表本县的议会。
因此,严格说来,县里并没有政治生活。
美国大部分邦的宪法,都有一种双重倾向:一方面让立法者分散行政权,另一方面又让立法者集中立法权。新英格兰的乡镇,本身有其不可破坏的生活原则,但又需要把乡镇的生活虚构于县的活动之中。结果,谁也没有感到乡镇在县里发生作用。在邦内,能够代表全体乡镇的只有一个机构,那就是做为全邦权力中心的邦政府。除了乡镇活动和全邦活动以外,可以说只有个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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