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7楼内政次长于2009-09-26 10:27发表的 Re:Re:回 20楼(仙峰俊俏) 的帖子 :
存在并不意味着合理,可能合理也可能不合理,否则我们就根本就没有必要开这个论坛,因为我们要讨论的对象都是现存的行政区划,都是已经存在的。所以“现存很多比较小的行政区域没有大量合并“并不能作为论据支持你的论点。
从楼主的帖子里没有发现他讲过“行政区域合并是解决行政成本过高的根本手段“
关于开发区,顾名思义就是待开发的区域。一个城市近郊本来就规划好了要建设,现在非要设上管理机关有何必要?难道开发区这个概念出现之前我们就不开发建设了吗?除了远离城市建成区和需要完全封闭的园区外根本不需要设立实际上为一级政权的党政管理机构,如果有必要设立个政务办事大厅方便企业就近办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