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814阅读
  • 22回复

[地级市]“地级市”能取消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2-12
2007-02-10 12:05:4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中国观察之葛剑雄专栏
  
  在上一篇文章中(《省管县:“强县扩权”的最终目标》(1月28日)我曾经指出,“地级市”普遍管县的现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如果要使这一事实合法化,就必须修改《宪法》中相应的条文。问题是有没有必要。

  综观中国行政区划的历史,凡是一个中央集权巩固的朝代,无论疆域多广,一般都实行“三级制”,即在中央政府之下设置省——府(道、州)——县,或州——郡(国)——县,道(路)——州(郡)——县。但是在这三级中,往往有一级是虚的,即只起监察或中介的作用,而不是一级政府,更不具备一级政府的全部功能。原因很简单,多增加一个层级,就得增加一级政府所必须的管理成本,而且不利于政令的上通下达。只是由于国家的疆域实在太大,一个一级政区的辖境太广,在没有机械交通工具、信息传递困难的条件下,仅仅实行两级制无法及时处理必要的政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长期实行的也是虚三级制,即省(自治区)——地(行署、州、盟)——县(旗)。其中的地一级,除了在民族自治地区外,都只是省委和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并不是一级政府。在还没有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数字化传输的条件下,在民航、直拨电话和传真尚未普及的情况下,在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年代,虚三级制也能胜任。为什么到了交通运输条件极大改善,人员和信息的交流相当方便,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系日益完善的年代,反而要不惜管理成本,将中间虚的一级变成实实在在的一级政府呢?这近三百个地级市政府要增加多少机构和人员,要耗费多少行政经费是不难计算的。经过一二十年的实践,这一个层级究竟起了多大作用,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也是众所周知的。否则,一些省为什么要采取措施“扩权强县”,而不是“扩权强地”呢?

  但“扩权强县”不是普遍适用的办法,将某些县提高到地级待遇实际上是增加了地级单位,只能引发新的一轮升格风,真正有效又合法的途径是恢复《宪法》的规定,回到虚三级制,使绝大多数地级市由实变虚。在条件成熟时将这一级完全取消,实行省直接管县。

  在新的高速公路、快速铁路网建成后,我国大多数省会与辖县之间都能做到当天往返,信息的传输技术更能保证上通下达,省管县在技术上已毫无困难。目前,海南省基本上是省管县的,而另一个幅员最小、人口最少的省级政区宁夏自治区却实行三级制,由地级市管县。这两个例子说明,实三级的设置并不是地理条件的限制和客观需要,是可以改革的。

  至于幅员过大、交通条件一时无法改善的省、区,可以考虑通过分省、区来划小辖区,使每个省、区管的县级单位和人口不要太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边远地区,仍可继续实行由自治州、盟管县、旗的办法,以利民族自治。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2-12
地级市和省取消哪一个都行。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2-12
取消地级市,适当分省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2-12
地级市不能完全取消,一些大的城市如武汉\沈阳等,应有必要保留市\区两级政府,所以说要取消市管县\市管市体制,而在三个区以上的市,则仍保留区,就是说凡地级市所辖市\县均划出,由省直管,而设有三个或三个以下的区的地级市则撤销区一级,由市直管街办,而设有三个以上的区的地级市,则仍保留区,这样便于管理.至于自治州则应撤销,改为地区,多设几个自治县即可.我一向反对民族区域自治,赞成地域自治,民族自治是中共行政区划的一大劣政.
汉阳鬼柳先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2-12
取消市管县即可,级别可以不变,市仍为地级,县仍为处级,但是互无关系。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2-12
引用第4楼lsdm2007-02-12 18:14发表的:
取消市管县即可,级别可以不变,市仍为地级,县仍为处级,但是互无关系。


正确。
说穿了就是恢复到适域市的年代。当前的县级市一律恢复为县,地级市缩小辖区,仅以建成区周边为其辖区,连北京、上海也不例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2-12
根据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趋势,地级市取消几乎不可能,其实吃财政饭最多的人员在乡镇一级。可考虑取消乡镇,县以下自治。目前人口、面积较大的县可分为数县。形成省(自治省、都市省)——府(地级市、自治州)——县(县级市、自治县)三级制。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2-12
吃财政的都在乡级,可笑之极。你以为乡不办事情的?其实可以这么比较,缺的了乡还是缺得了地级市?不管是现在的乡还是作为县的派出机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2-12
对,现在乡镇一级的事务异常地繁重,这一点只要跟乡镇机构多打几次交道就知道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2-12
现实的省级政府的管理能力是不能适应取消地级市的要求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2-12
可以取消那些没有什么城市规模或只有一个单区的地级市,但可以保留地级市这一级别,具体为:
1、省下边可以设地级市、县级市和县。
2、地级市至少有2个区,每个区常住人口不少于50万人,且建成区常住人口不低于30万人,且建成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数的比例不低于50%,区下分街道和乡、镇。
3、县级市不分区,市下直接分街道、乡和镇,县级市建成区常住人口不低于10万人,且建成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数的比例不低于50%,否则就是一个大农村了。
4、如果一个县发展的比较好,建成区人口增加到一定符合改县级市标准就可改为县级市;如果县级市建成区人口和总人口达到设地级市标准,就可以升格成为地级市,并进行分区。
5、区、街道、乡、镇都不是一级政府,都是上一级政府的派出的办事机构,这样就可以保证中央——省——市(地级市和县级市)县的三级政府结构,比目前的中央——省——市——县——乡镇少了两层,可以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同时也可以加大省一级对下一级的监督力度,省内各市县出现腐败的第一责任人就直接是各省委书记,避免目前的县委书记这一级全部腐败的情况出现。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2-13
“取消市管县即可,级别可以不变,市仍为地级,县仍为处级,但是互无关系。”

官员减少了吗?三亚那样的地级市,养得起官员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2-13
淡处理的办法是可取的。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2-14
从历史上看,派出机构会时间的推移由虚变实……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2-15
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2-16
市县脱钩,同属省政府。。
缩省并县 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2-25
从法律层面讲,地级市与县本身是脱钩的,都同属省政府,县府挂的是**省**县人民政府,身份证是**省**县**乡;仅管实际上受市管辖,但上报GDP确是独立于市辖区的,即**市部分和**市辖县部分。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2-25
引用第18楼纤夫2007-02-25 10:59发表的:
从法律层面讲,地级市与县本身是脱钩的,都同属省政府,县府挂的是**省**县人民政府,身份证是**省**县**乡;仅管实际上受市管辖,但上报GDP确是独立于市辖区的,即**市部分和**市辖县部分。


看到陕西省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已经改过来了,都是XX省XX市XX县XX乡(镇)的格式。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2-25
主要还是大批的官员住哪里安排的问题???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2-25
引用第20楼sslnbqsr2007-02-25 11:54发表的:
主要还是大批的官员住哪里安排的问题??? [表情]

不存在这个问题,市还有管辖范围,就是现在它下辖的区,所以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02-26
引用第21楼lsdm2007-02-25 12:08发表的:
不存在这个问题,市还有管辖范围,就是现在它下辖的区,所以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


关键是好多地级市除了市政府所在地改成区外,其他还是县呢。
另外,即是多个区的,原先可是区县全管,现在就剩区了,也是市政府的人员要减员呢,毕竟工作量小了。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02-26
机构撤消后,冗余政府官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解决出路问题:
  一、彻底清理市、县、乡镇政府机关的编外人员,腾出部分编制;
  二、一部分分流到教育系统,主要是充实农村小学师资力量,可有针对性的设计一个培训课程,经过师范院校一年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教师资格证书;
  三、一部分充实、加强乡镇政府机关;
  四、一部分自愿自寻出路的,给予一定的金钱奖励;
  五、一部分接近退休年龄的,可提前退休;
  六、一部分转入有接收能力的其它事业单位。
  如此,不但解决了包袱,而且可同时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02-26
引用第22楼野风2007-02-26 00:19发表的:
关键是好多地级市除了市政府所在地改成区外,其他还是县呢。
另外,即是多个区的,原先可是区县全管,现在就剩区了,也是市政府的人员要减员呢,毕竟工作量小了。

你说的对,可以把市政府多余的人员充实到省政府,因为省政府直管县,工作量增大了。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