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来有一种采用降级法调整区划的方法,在古代从大区型的州逐渐降到郡形式的州就是典型的例子,那么我们能不能采用类似的方法在区上做文章达到这个目的呢。
我的想法是:
第一步:直接并县,原地级市仍称为市,所辖县全部改区;合并前的县也改区。这样从现在的地-县两级,非常容易的过渡到县-区两级
第二步:通过县辖市的制度、乡镇提升成区等等,实现区的缩小。区缩小以后,乡镇也应该缩小或直接取消。
如果乡镇取消则形成省-县-区-村(基层行政村) 四级制
如果不取消乡镇则形成省-县-区-乡(基层单位,直接管辖自然村) 四级制
如此调整应该比较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