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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省管县”提速 专家称全国65个省级区域比较合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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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8-31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意见》中明确,资金往来方面,省与市、县之间建立财政资金直接往来关系,取消市与县之间日常的资金往来关系。省级财政直接确定各市、县的资金留解比例。

  我国目前实行的“市管县”体制是1983年以来逐渐形成的,这一模式在过去近30年中,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城乡合治、以市带县的功能,但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也日益显现,我国基层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问题进一步凸显。进入21世纪以后,一些地区逐步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

  本刊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请两位专家就“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阐述观点。

  政府财政层级“简五成三”

  大地:财政部近日提出,到2012年底前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这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贾康:我国现行政府财政层级有五级,相应形成了中央对省、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四对财政关系。虽然《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各级政府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但现实中这四对财政关系是由行政隶属关系决定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行政权力体现为具备决定下级的收入分配和支出责任的经济权力,于是下级就不可避免地扮演着上级的“代理人”角色。

  我国是世界上政府层级最多的国家,有五级政府层级。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层级越多,则要求有更多的税种与之匹配,这样有利于收入分配。我国现有22个税种,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算多,将22个税种在五级政府之间分配则更加困难。另外,从税收的属性和各税种的不同特点来看,将税源在三级政府间划分相对容易,而在五级政府间划分则较难。有鉴于此,政府财政层级改革显得越来越迫切,其核心措施之一便是推行“省直管县”体制,省和县两级政府之间直接搭建财力分配框架,并适时辅之以“乡财县管”体制,逐步将政府财政层级从五级简化为三级。

  大地:减少政府层级是一个必然趋势?

  周天勇:对。从我们的行政框架上讲,最终要把政府层级改革为三级,也就是中央、省和县市。为什么要压缩成三级政府呢?首先,现在的通信、交通、网络等等手段,已经从技术等各方面为减少政府层级创造了条件。具体来说,现在不像过去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管理起来幅度很大。过去从一个县到省里,可能得要七八个小时,现在有高速公路以后两小时就到了;还有通信,过去电话都不通,现在每人都带个手机。

  其次,减少政府层级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效率、降低政府的运营成本。从现在五级政府来看,经济管理的审批、监督等周期太长,环节太多,影响经济的发展。而且五级政府需要很多很多的人员、车辆、办公设备、办公大楼等等,这在财政上是个巨大的负担。所以我们推进这样一项改革,就是提高效率和减少成本。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强县,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把县一级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市管县”掣肘县域经济发展

  大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一直是中央、省、县三级行政机构,但从上世纪80年代逐渐演变成为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市管县”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贾康:这里面有一个时代背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心城市作用的增强,一些发达地区率先试行撤地设市,探索“市管县”体制。1982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专门颁发文件,提出要积极试行地、市合并,逐步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这一体制的确立,打破了市县之间的行政壁垒,改变了原先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格局,有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带动所辖县(市)的发展。

  大地:“市管县”将退出历史舞台,原因何在?

  贾康:近年来,我国市场化、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市管县”体制的弊端逐步显现:一是“市管县”体制从行政、财政等方面确立了市一级的领导与中心地位,各种管理权限集中于市级,削弱了县级的自主权;二是县级的资金和资源由市级政府集中管理和配置,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资源和资金向城市聚集的倾向,相应减少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在当时撤地设市的过程中,一些地级市是因政策的原因被推上了中心城市的位置,而实际上,这些地级市的经济实力与所辖县(市)相差不大甚至还弱,不仅不能对县域经济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往往还会限制和掣肘所辖县(市)的发展,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问题和矛盾。

  大地:“首先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最后达到行政‘省直管县’。”许多学者都持有这种观点。财政“省直管县”与行政“省直管县”是什么样的关系?

  贾康:可以这样说,“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虽然仅仅限于财政体制,但它是“省直管县”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为行政上的“省直管县”体制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省直管县”将依法向减少行政层级的行政体制改革深化。

  进入21世纪以后,一些地区逐步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浙江省率先出台了政策,扩大萧山、余杭、鄞县、慈溪等县(市)部分经济管理权限,江西、吉林、山东、安徽、河南等省也陆续推出了省直接管理县(市)的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管理与社会管理的权限,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

  大地:这些陆续推出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效果如何?

  周天勇:比较明显。从效果来看,第一个好处是避免“市刮县”,有的市财政集中县里的财政,把县里的钱集中起来到市所在地搞建设,提高工资等等。而中央和省的一些专项转移支付,比如说对农业、水利等等,可以不通过地级市这一级,直接转移到县和县级市。这样就避免了地级市在中间扒一层皮的不合理情况发生。另外,县级财政相对独立、省直管县财政也提高了县一级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这对于壮大县域经济,把县级市或者县城所在镇发展为经济增长点,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必须看到的是,县财政省直管以后,减少了财政运转的层次,提高了财政运转的效率。“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税收,有利于建立合理的财政税收体制。
“划小省级区域”纾解压力

  大地:“省直管县”会导致省级政府的压力骤增,您有什么建议?

  周天勇:从现在我们省级政府管理的幅度来看,有一些人口大省,区域大省和经济大省管理的幅度太大。美国3亿人口有50个州级单位,中国13亿人口只有30多个省级单位。显然是管理幅度太大。从现在的“省直管县”改革来看,像海南管理县的数量就比较少,重庆管理的区县数量也比较合理。从它们改革的经验和成效来看,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行政费用。下一步有必要结合“省直管县”,划小省级区域的改革联动。从省一级区域的数量来看,我认为可能全国65个左右比较合适。

  大地:有人指出,现在要将县从市中剥离开来,相当于对地级市“断筋取肋”。将来是否会取消地市一级?

  周天勇:不是取消地市一级,也不是降低它的行政级别,而是缩小它的管理范围。也就是说,它不再管理县和县级市的事务、收入、支出、转移支付、组织人事等等,它只管它的几个区。实现三级政府改革以后,县一级政府的行政级别可能要升半格,比如说副厅级。从远期来看,基层政府就是地级市、县,其它的区和乡镇都要改革为市县政府的派出机构。

  大地:有一种现象值得关注,“省直管县”前一些地级市加快运作“县变区”。

  周天勇:一些地级市怕三级政府以后有一些县脱离它们的管理,这样就把县改成区,以后永远是自己管辖了。出于这么一个目的,全国许多地方的地级市掀起了县改区的举动。但这也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情况,地级市与县在空间、交通、经济上,联系都非常密切,比如有的地级市很小,这个县把地级市包围了,地级市一点发展空间都没有,像这样的县改为地级市的区,我认为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另一种情况,一些县与地级市在空间上离得很远,经济上联系不大,这样的县改为地级市的区,我认为比较牵强,不合理。

  我个人觉得,县改区这种区划调整,在三级政府改革过程中,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先暂停下来。
“省直管县”改革可分三步走

  大地:“省直管县” 财政改革面临的阻力在哪里?

  贾康:“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在试点过程中已经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尤以管理体制问题突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行后,试点县在财政上实行省直接管理,市、县财政平行对省级财政,但其它权限仍实行省管市、市管县体制,致使人权、财权、事权配置不一致,产生了一些摩擦,市里尴尬,县里为难。

  其次,工作程序还没有理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行后,省、市、县三级政府运行方式、工作方法、规章制度等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管理体制,一些市直部门认为试点县应由省直管,有时不愿再为县里服务,有的权限虽下放到县里,资金分配等却仍按原程序运作。

  再者,对“穷市”的影响很大。在现行中央和省里的财政转移支付中,有的项目资金只对县,致使经济实力弱的“穷市”就得不到优惠政策,自身发展受到影响。同时,上级安排给县里的项目需要市里配套资金,而“穷市”因自身财力有限,配套资金根本无法到位。

  大地:“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采取的步骤,您有什么好办法?

  贾康:“省直管县”改革应分步实施。我们认为,我国的“省直管县”改革可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像目前各省的改革试点搞的那样,省主要对直管县的财政进行直管,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但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第二步是市和县分治,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统一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第三步是市改革,扩大市辖区范围,合理调整机构和人员,总的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上的管县的地级市(级别可保留,人员逐渐调整),市县分置,省直管县。

  大地:在您看来,“省直管县”改革能否“一刀切”?

  贾康: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差异较大,“省直管县”改革不宜采取同一模式,而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具体模式选择如下:一是在形成区域经济中心和积极构建区域经济中心的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南京、武汉、青岛、大连等计划单列市,可加大推进“撤县建区”的力度;特别发达和比较发达的地级市也可扩大管辖范围,改近郊部分乡镇或县为市辖区,为市的发展留下空间。二是在西部面积比较大的欠发达地区,如青海、新疆、西藏、内蒙古等省区,在区划没有调整的情况下,仍维持目前的行政管理格局,但可向县级单位下放一些权力。三是在上述两种情况外的大部分区域,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积极探索“省直管县”改革,条件成熟时尽快全面实施。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8-30
“省管县”提速 专家称全国65个省级区域比较合适
“省管县”提速 专家称全国65个省级区域比较合适
2009年08月30日 11:01人民网-《大地》
本刊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请两位专家就“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阐述观点。
[ 此帖被湖鹰在2013-05-17 12:5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8-30
专家称65个省级区域比较合适
扔了一块砖,溅起了这么多水花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8-30
65个省级区域比较合适
0主任公署;1省、大区和直辖市;2县市自治(下设区办事处,边远设乡镇 )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8-30
经济管理层面而言,34省区市特+5计划单列市+10副省级省会城市=49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8-30
这专家的65似乎随便说的,没有理论依据

65的话,几乎每个省区一分为二,这太夸张了,总不至于每省弄个省级管理的类重庆市,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8-30
我的方案就是全国分为60个一级政区(港澳台除外),详见: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13994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8-30
我也做过一个66省市郡的方案。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8-30
超过60就已经失去意义了,重走州从一级变成二级的老路了。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8-30
其实只要能把钱算清楚,下面怎么着都成。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8-31
引用第6楼北极星于2009-08-30 20:21发表的 :
超过60就已经失去意义了,重走州从一级变成二级的老路了。

不错,超过60个以上的一级政区,在目前体制下,很难保证在其上面不会再派生出或虚或实的另一级。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8-31
“省管县”  扩省增官  周天勇  撤县升市  

8月30日的人民网刊登了《大地》的文章《“省管县”提速 专家称全国65个省级区域比较合适》。文章是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介绍两位专家就“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阐述的观点。
其实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是在老调重弹,他7月13日做客人民网时,以“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就已经说过。但他再次称全国65个省级区域比较合适,估计是有扩省的打算。原来“省管县”是为了扩省!
这就让人感到纳闷和奇怪了。不是说省直管县是为了强县壮大县域经济,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把县一级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减少行政开支,提高行政效率吗?而听专家一解读,竟然是扩省增官运动。“省直管县”后不取消地级市一级,不降低它的行政级别;而同时县一级政府的行政级别要升半格到副厅级,目前湖南省已经将县委书记提升为厅级或副厅级。一个省有100来个厅级县,当然是管不过来的,那就只有扩省,最终将“省管县”演变为增官运动,越改官越多,级别越高。
那为什么是65个省级区域比较合适呢?周天勇的理由是美国3亿人口有50个州级单位,中国13亿人口只有30多个省级单位。显然是管理幅度太大。说出这样的理由真让人吃惊也是够荒唐的。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不研究中国建立郡县的历史,竟然要硬套才200多年的美国的做法。要是按照美国的人口比例,那么中国是否要拆成四、五个国家?
当前的局势为什么要分省?分省如同历史上的削藩。为什么封建社会时的中央集权政府要进行削藩,是因为诸侯是“土皇帝”,拥有军队、财政大权,他们的势力大了,出现了尾大不掉,威胁中央政权的现象。如今的地方政权不拥有军队,省级官员是中央委派任命的,而且如今的交通发达,不存在“天高皇帝远”的现象。当前中央政府的权威并没有受到挑衅和威胁,分省的意义何在?
在当前的局势下“省管县”演化为分省,显然是从官员的利益考虑。“省管县”实质上成了撤县升市,县官成了厅级;再分省又多出一倍的人升为省级官员。官员们当然是求之不得。当前我国的官民比例的数据虽然没有公布,但官员比例高于其他国家却是事实,如果设置65个省级区域,老百姓肯定要增加负担。国家能这样折腾吗?既然要拿美国说事,为什么不将美国的官民比例进行对比?
当然专家把“省管县”演化为分省,可能还有拉动内需的考虑吧。近日有关石家庄改名的话题中,石家庄市政府回应时称,石家庄如要改名没有10亿元下不来。那么将现有的省级区域变成65个,亦即换省级区域的名称,那将要多少钱呢?绝对是天文数字。我们的专家真为拉动内需贡献了智慧!
难道“省管县”改革真是为了这样的目的?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8-31
“省管县”比“扩省”更迫切

2009年08月31日 09:56:51  来源: 浙江在线   [进入论坛]  

  “省管县”正在铺开,然而一种声音令人关注。有专家云:下一步有必要结合“省直管县”,划小省级区域的改革联动。从省一级区域的数量来看,我认为可能全国65个左右比较合适(见2009年8月30日人民网-《大地》)。

  诚然,“扩省”只是专家的意见,并非是中央决策。对于政治体制和行政改革各抒己见是宪法法律赋予公众的权利。专家提出“扩省”的建议也属允许范畴。此外,“扩省”也并非没有一点理由。比如,美国3亿人口有50个州级单位,中国13亿人口只有30多个省级单位。显然是管理幅度太大。再者,从现在的“省直管县”改革来看,像海南管理县的数量就比较少,重庆管理的区县数量也比较合理。从它们改革的经验和成效来看,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行政费用。

  但是,应该看到,中国的“扩省”并不等于美国的设州。在美国,市长是不领工资的,即使是州政府人员也是一样比较精干的。假若在中国设65个省,即在原来32个省的基础上翻一番,这就意味着每个省都要增加四套班子官员,增加与中央部委对口的省级机关及人员,恐怕又是一个问题。更重要的是,目前指导“省官县”工作的事实上只是省级领导层,大部分市只当“看客”,不少市则在消极应付。一旦“扩省”试验推进,那么势必分散省一级精力,影响“省管县”推进。

  时下,各地对“省管县”公开的“杂音”难以见到,但是只“行雷不下雨”的现象令公众添上疑虑。应该说,我国幅员之宽,各地条件参差不齐,在改革问题上不能持“一刀切”,而是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慎重的。然而,笔者看到,诸多地方在推进“省管县”改革问题上,仍停留在等待观望上。

  从现实状况分析,“省管县”改革需要加快。人们知道,时下“省管县”中,地级市基本上是在建国初期地区行署基础上形成的。现在不像过去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管理起来幅度很大。过去从一个县到省里,可能得要七八个小时,现在有高速公路以后两小时就到了;还有通信,过去电话都不通,现在每人都带个手机。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乡镇年鉴的统计发现,“市管县”实施后,“国家转移县乡财政”与“县乡上交财政”之间的差已从1980年的“正160亿”变为1999年的“负1600亿”,孙表示,三农问题的存在与市管县体制有直接关系(见《东方早报》2007年1月30日)。

  为何“省管县”财政转移支付的“第一刀”进展缓慢?个中之因是阻力不少。这种阻力是什么?恐怕也是不言而明,那就是媒体所称的“削权恐惧症”。而所有权力中,财政转移支付权成了地方政府第一权。

  人们知道,改革,不管是相关部门的改革,还是对人事管理权、财政归属权和行政审批的改革,都会不同程度遭遇习惯势力阻挠。在某些人们心目中,一旦失去财政权,就认为大权旁落,就显得脸上无光。一旦“省管县”,那么,地级市就等于县级市,原来的隶属关系立马变成“邻居关系”,那么也因此失去对所辖县的管理权,其内心“空虚感”也可想而知。因此,要推进“省管县”,需要省一级领导层拿出敢于改革的精神与勇气,首先要敢“切一刀”。四川在“省管县”问题上,不但有着为数不少的试点县(59个)在推进,而且还向公众公布一个全省完成“省管县”的时间表。别小看这个时间表,它既是落实公众知情权的显示,也是公众对“省管县”进行监督的一个举措。

  话又说回来。在改革问题上,因所站角度不同,常常有不同看法,甚至会在“确保大局稳定”的幌子下回避改革。但是,在认准了“省管县”是利大于弊的前提下,理应加快步伐,不为之再犹豫,不应慢慢来,也不宜分散精力,做“扩省”的文章。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9-01
如果有地方自治的前提的话就是90到100也是可以的,如果在目前的集权体制下顶多也就60了,否则中央的确管不过来。但是我建议长远的看向地方自治发展,逐渐多分些。否则以现在半个省的地域人口作为自治区域仍显略大。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9-01
不是取消地市一级,也不是降低它的行政级别,而是缩小它的管理范围。也就是说,它不再管理县和县级市的事务、收入、支出、转移支付、组织人事等等,它只管它的几个区。实现三级政府改革以后,县一级政府的行政级别可能要升半格,比如说副厅级。从远期来看,基层政府就是地级市、县,其它的区和乡镇都要改革为市县政府的派出机构。

其实我觉得区也应该撤销。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9-02
引用第9楼环球旅客于2009-09-01 13:15发表的 :
不是取消地市一级,也不是降低它的行政级别,而是缩小它的管理范围。也就是说,它不再管理县和县级市的事务、收入、支出、转移支付、组织人事等等,它只管它的几个区。实现三级政府改革以后,县一级政府的行政级别可能要升半格,比如说副厅级。从远期来看,基层政府就是地级市、县,其它的区和乡镇都要改革为市县政府的派出机构。
其实我觉得区也应该撤销。

支持楼上的解析。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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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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