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观念中,好象只有市才设街道,县只有乡镇。
本来,县跟县级市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除上级特别指定的外,县与县级市都得受地级市、地区管辖,只不过县级市受地级市管辖时,用的是“代管”这个字样。但后来,在地级市下面由县改市的,干脆连“代管”的字样也不存在了,这就更加默认县级市实际上等于县。
尽管如此,既然叫了市,总得跟县有所区别吧?别的方面没区别,就在行政建制上做文章。早年通行的做法是,县改了县级市,就把县城拆分成若干个街道。后来机构编制控制了,就把城关镇整个改成街道,当然也有不改的(如苏州的几个县级市)。但不管改与不改,总说明县级市跟县多少还有这么个区别。
但不知何时起,县也开始设街道了,于是,县与县级市彻底没有任何区别了。
我想知道的是,县设街道是从何时开始的,印象中时间并不长,但始终找不到源头。
谁是第一个在县里设街道的地方,这可具有标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