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省份地域广大,而东部省份偏小。西部经济较落后,而东部经济发达。西部荒漠广布,生态脆弱,人口少,而东部降水丰沛,适宜居住,人口密集。
西部省份由于地域广,经济薄弱,作为经济体的城市也很少,且分布不均,过于集中,何况西部城市的经济辐射能力较弱。为何不将交通位置较好,而当地土地贫瘠,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划给东部省份暂行管辖,作为一块其“飞地”呢?
恐怕许多人都认为此想法荒诞,但是这是一个新的提议,历史上从没发生,效果如何恐怕不好说。
我认为此提议还是有一定探讨价值的,首先,反对的意见肯定是:飞地据本省太远,中间间隔别的省份,显得不伦不类,因距远而难以被本省管辖,会成为被忽视的角落。
其实此反对的理由是有问题的,既然西部省份普遍是特大省、自治区(比如内蒙古自治区,东西跨度很明显了),因而说明距离其实是管辖的次要因素,在交通线日渐完善、交通发达、通讯发达的今天,距离远应该不算问题。
其他的优点有:飞地归发达省份管辖,势必会得到本省的经济援助,甚至部分企业、经济区将会被转移至飞地,带动当地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从人口迁移上来说,飞地的户口仍属于东部发达省份的户口,极利于本省地区人口向飞地转移(难道人口迁移的主流不是流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毕竟谁都想去条件更好、机会更多的发达地区),这是因为飞地的房价势必会低于本省,且保留东部户籍,将来经济体城市一旦形成,会带来更多就业机会。
再有,飞地会成为东部地区面向西部、对话西部的绝佳窗口,会成为东西部的纽带,也是顺应西部大开发政策,并起推进作用。
最后,前面之所以强调飞地的土地贫瘠,因为这样可以充分利用西部广大的贫瘠土地,飞地与东部挂钩,即意味着其土地的含金量增加,对其的开发工作会极大的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说到底一个地区荒漠遍布,难以治理还是因为缺乏居民的关系,比如新疆的克拉玛依,以前是荒漠,自从开发油田,升为城市后,绿化工作加强,生态改善。设立飞地的重要目的是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治理荒漠。